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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onan (銅鑼灣楂Fit人)》之銘言: : 綜觀上述eslite12、goetz、ycls、sshsshssh等人的言論. : 我更加痛恨泛綠獨派史學家,扭曲歷史的卑鄙無恥下流狠毒的行為. : 1.228當時台灣暴動已擴及全島,台灣行政公署無力制止,警察局機場等諸多 : 官舍都被暴民佔據.官員被繳械,當時陳儀電請中央派兵清鄉掃蕩是合法(並不 : 表示正當)的. 翻開二二八當年的各種報紙包括新生報中華日報以及中央社的通訊搞都很清楚 一九四七年三月一日起陳儀要求官方與民間共同組織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委員會成立當天行政長官公署的警務處長胡福相等也都到場與會 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還幾次發言保證士兵警察不再離營濫殺無辜 然後陳儀也要求各地組織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由委員會下組治安組負責維護地方秩序 所以台北市中上學生分區進駐各轄區派出所維持治安本來就是受官方或是半官方 組織所委託執行的 況且在學生組織負責人廖德雄(現在是馬英九的御用二二八受難者)的回憶指出 他們曾經到行政長官公署與陳儀會談, 陳儀再會議中還感謝及讚揚學生組織對治安的維護 並答應廖德雄的要求撥八十桿手槍給學生組織維持地方治安 沒想到中國人傳統的美德就是翻臉比翻書還快而且欲加之罪又何患無辭 於是這些負起地方治安職責的就成了暴民 : 執行過程或有過當,但是那是合法(並不表示正當)的鎮壓暴亂警察行動,且台灣 : 暴民在清鄉鎮暴的過程中有持械反抗. 林茂生台大文學院院長被抓至今下落不明連個拘票也沒有這叫做合法? 教育處副處長宋婓如被抓被殺也完全沒有審判這叫做合法? 宜蘭醫院院長郭章垣等七人被莫名其妙的挖個坑槍斃掉?這合法? 馬英九擺在國民黨黨部的廖進平在八里被逮然後無緣無故失蹤這也算合法? 制憲國代林連宗和張七郎前者不知死所, 後者父子三人同難沒有審判這合法? 你去翻翻當年國民黨或是蔣幫所制定的所有法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