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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hter78 (The Enigma)》之銘言: : 個人覺得教羅有一些缺陷: : 1. /o/與/oo/僅以一小點區隔,容易混淆。 : 2. 鼻化韻以大寫/N/表示,然其既非句首或專有名詞,使用大寫過於搶眼。 : 3. /ch/與/chh/過於累綴,既然教羅中沒有/c/,那麼何必多一個/h/。 : 請教教羅擁護者有何看法? 還有oa oe有許多研究者認為應該是ua ue 等等較細部的小問題 個人覺得TLPA在現有電腦處理環境確實有一些優勢 比如說調號用數字打 但是我認為文化實在不應向科技限制妥協 而是應該朝改進科技以符合需求的方向努力 就像DOS從前不能使用中文檔名,現在的系統可以 現在也有 Unicode 環境,長遠來看的話,「打不出來」的問題會減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254.169
yappydog:推'文化不應向科技限制妥協'140.114.216.197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