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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校桌球社社員們您好,我們是銘傳台北校區桌球社,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銘傳盃桌球 邀請賽了,我們誠摯的邀請您來參與這次的銘傳盃,歡迎大家一起再次共襄盛舉,如有任 何意見,也歡迎提出探討,期望這次的銘傳盃能有不同以往的新氣象。 一. 主辦單位:銘傳大學台北校區桌球社 二. 活動地點:銘傳大學士林校區(台北市中山北路五段250號F棟室內運動場) 三. 活動時間:民國97年11月23日星期日(領隊會議在11月15日13:00~13:30在捷運劍 潭站1號出口集合,無法到場之社團負責人麻煩請派一位代表到場,如果無代表的話,將由 主辦單位代為抽籤,多謝配合,不便之處請見諒) 四. 參賽資格: 1.各大專院校設有桌球社,方可組隊參加,參加者請攜帶學生證。 2.曾任及現任大專院校桌球校隊者,不得參加比賽(校隊身分以大專盃秩序冊為主), 若違反規定者,將取消資格,並不得有異議。 比賽抽籤: 領隊會議抽籤 五.比賽項目: 團體賽 六.比賽方式: 1.團體賽採分組循環賽 2.團體賽採五點七人制(五男二女制) (1) 男單 (2)女單 (3)男雙 (4)混雙 (5)男單 不得兼點,女選手可代男選手點,男選手則不可代女選手點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最新審定之桌球規則 十一.比賽細則: 1.各隊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整齊服裝(以運動服為主),上 衣應為短袖之非黃色系衣服 2.比賽球員之隨身攜帶學生證,比賽時由裁判檢查選手身份, 若無法提出身份證明,則取消該比賽資格 十二.大會程序表: 11月23日 08:30~08:50 報到 08:50~09:00 開幕典禮 09:10~12:00 比賽開始 12:00~13:00 午餐休息 13:00~18:00 比賽開始 18:00~18:30 頒獎及閉幕典禮 十三.裁判: 由各隊派出隨隊裁判 十四.申訴:比賽發生爭執時,若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依規則判定。 若對裁判判決不滿,請當場向裁判長申訴 十五.獎勵辦法: 團體賽取前四名,並各頒發獎盃一座 十六.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及公布之 十七.報名費: 1.團體賽:800元(每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0.211 ※ 編輯: spongfan 來自: 140.119.140.211 (11/03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