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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近日板友發起於台中板上揪團文章 直至 十月十日,天下為「公」-公民1985行動聯盟 是否違反板規禁止政治相關文章的規範,解釋文如下: 本板為避免因帶有政黨色彩的文章而導致板友之間相互攻訐的情形產生, 因而板規中明確訂有下述規範: Ⅱ、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唯可討論關於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但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一、檢附爭議團體 公民1985行動聯盟之簡介: 十月十日早上十點十分,公民舉辦屬於自己的升旗典禮! 宣示主權在民!公民護憲!還權於民! 請所有認同的民眾,穿上白衣參與。 當天請各團體、政黨若有意參與,請收起自己的旗幟,讓當天屬於全體公民。 當天請大家帶一本書,一張紙、一枝筆,還有一顆關心社會的心。 升旗結束,完成街頭的公民課後, 我們會步行到自由廣場內,大家一起閱讀,並且寫下一封信「給十年後的台灣」 我們用最溫柔堅定的方式表達訴求, 對照政府對人民圍起的層層拒馬,留下一幅歷史性的畫面。 公民1985行動聯盟思索過後, 決定舉辦這場十月十日的活動,協助成立公民覺醒聯盟。 在活動過後,我們的工作人員將繼續協助冤案家屬, 以及洪案後續的處理,並持續推動公民覺醒的理念。 公民社會是我們的共同願景,我們願作默默耕耘的農夫,也邀請您與我們一起圓夢。 10/10的活動,將證明台灣到底有沒有公民社會! 付出您一個假日上午的時間,我們一起改變這個國家! 拒絕政客豢養、拒絕藍綠分贓! 十萬青年十萬軍,十月十日入陣去!!! 二、公民1985行動聯盟之訴求: 雖然和政府管理、政治制度相關的活動皆屬政治活動的範疇, 但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主旨在於 (一) 宣示主權在民,公民護憲,還權於民。 (二) 活動當天各團體、政黨須收起旗幟,讓當天屬於全體公民。 (三) 期望建構起真正的公民社會。 三、公民活動是否應列入板規禁止範圍: 由以上三點,可將公民1985行動聯盟排除於政黨色彩之外, 而依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可知公民1985行動聯盟除了拋開固有的政治色彩之外, 並能主張人民集會結社之自由,主張人民權利不受侵害。 另有關於板友所質疑是否該行動為參政權的範圍, 以參政權廣義及狹義之分,該聯盟及活動的確應歸類為廣義的參政權, 但光以構成參政權的條件,並不足以推論為帶有政治色彩的活動。 而板規之規範雖未能如我國律法般尚稱齊備, 若板規產生爭議,自然必須仰賴板主依職權對板規作出解釋, 但在該團體並不帶有任何政治色彩的前提之下, 板規自不能違反憲法所保障之人民權利, 因此板主方認定,相關公民活動可依人民權利行使。 特此公告,以上。 臺中板 cindycheng. ※ 編輯: cindycheng 來自: 1.165.197.127 (10/10 21:02)
penis5566:他們今天的主張是啥?? 我只看到他們去台北玩罷了 10/10 21:05
Adven:主張可以查新聞 應該有吧 10/10 21:17
oherman:看統媒當然只看到被醜化;無視的一面,乖乖講訴求新聞會 10/10 21:50
oherman:報嗎? 10/10 21:50
kkoowwee1102:喔 那麼對版上使用者指名的攻擊無視就是了?? 10/10 21:59
您好: 有關於您檢舉的兩篇文章,有一篇只有推文的部分, 一來並無文章代碼,二來並無前後推文可查, 若僅由推文判斷板友是否攻擊特定人,實為不妥。 故在下已先行回覆您的檢舉信函,要求檢附文章代碼查證, 再一併處理您的檢舉案, 但您至今仍未回信,便噓文質疑在下無視對板上使用者指名的攻擊, 是否為不當發言?
aliceyjl:補推 10/10 22:11
chester71:推 10/10 22:16
※ 編輯: cindycheng 來自: 1.165.197.127 (10/10 22:45)
song103:推! 10/10 22:53
sbbest:嗨KK我在這喔^____< . XD 10/10 23:01
ray8082:推! 10/10 23:07
kelvin521019:推~~~居然這麼認真回.... 10/10 23:19
fspmlp:版主辛苦了 版上爬文可知kkoowwee1102通常是來亂的 10/10 23:35
fspmlp:說不知主張自己不會去查喔 把公告當你個版逆 10/10 23:36
nba9999:fspmlp不要指名啦 XD 10/11 00:11
catcues:反正他從來沒鬥贏過 只會理虧還裝兇後悻悻然的躲起來不見 10/11 09:46
catcues:當時該篇文章沒人支持他的看法 就在版上檢舉不成就到組務 10/11 09:47
catcues:再去鬧個沒人想理的笑話 再回來檢舉有人推文攻擊 10/11 09:48
catcues:如此認真回他這篇公文 已經是十分完善了 他要亂噓按板規 10/11 09:49
catcues:不對..應該說就依造板規桶他也只是剛好而且該做的方式 10/11 09:50
kkoowwee1102: 原來還有個前版主以為自己是元老院可以指導版主 10/11 10:28
sbbest:樓上某k不要忘記我喔^___< 10/11 12:54
catcues:明知檢舉不過 總是沒人理你 我回了兩回讓你有得回 開心嗎? 10/11 19:31
catcues: 句 10/11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