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shineme (逆光飛翔的小步舞曲)
看板TaichungBun
標題[閒聊] 關於台中板目前板規的二三事
時間Sun Jan 19 17:09:13 2014
這是一篇想要討論關於台中板目前板規的閒聊
首先,對於現任板主的熱血管理給予肯定。
願意這樣花費個人時間處理板務,非常感謝。
再來,以下有幾個想法提出:
一、關於營利行為這件事
(一) 1.1.9 本板嚴禁營利行為。
(二)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本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發表交易文需符合發文資格。
交易文包含[買賣]、[求租]、[轉讓]、[徵求]... 等類目,
請自行依交易內容(以物易物)調整,違者水桶30日+劣文。
(三) 1.2.14 [商家]
台中屬地商業或營業店家
1.2.14.1 依年度經申請核可後得板上發表相關資訊,違者水桶30日+劣文。
(四) 3.1.7 依據1.2.12.1「嚴禁營利行為」,故下述類別禁止發文。
(1)[廣告]。
(2)[租屋]。
(3)[廣宣]。
疑問一:若按照板主嚴禁營利的說法,(二)交易和(三)商家都違反(一)的標準,
那唯獨禁(四)那三項項目的理由是什麼?
疑問二:若按照板主統一集中管理的說法,(四)進到了台中板精華區,
透過申請,經由板主審核成了[商家]和[市集],
這樣不只違反了板主台中板嚴禁營利的說法而且
還是主張嚴禁營利的台中板板主審核的,請問如此矛盾的理由是什麼?
疑問三:要嚴禁營利可以,要統一集中管理也可以,
請問訂立這些新規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新規是否本身就自相矛盾?板主想法是否也是自相矛盾?
二、關於投票這件事
"板主說我這樣做也有人有意見,我那樣做也有人有意見
所以板主有訂定板規的權利,大家都不要再說了。"
這是板主透過文章和回覆給我的感覺。
實際上呢?板主的想法是什麼呢?
推測1、板主真的希望大家可以好好討論。
2、板主真的只是希望交易文不要泛濫。
3、板主真的願意採納大家的建議。
我不知道板主事實上到底怎麼思考,但是我願意相信板主是立意良善。
那既然無論如何都會有不同的意見,板主又打算大規模的更改本來的習慣
投票不是一個最好的方法嗎?
投票結果出來,不會淪於獨裁,又可以是大多數人的想法,百益無一害
為什麼不願意舉行呢?
以下是板主在QA回覆的:
3. 但同s大所質疑的沒錯,就其論點來看是互相矛盾,雖然有法源依據
卻致板規易產生爭議。有關[商家]及市集部份,如大家認為應廢除,
以符板規完整性,這部份將會儘速實施。
疑問一:如大家認為應廢除,"大家"是誰?沒有經由投票哪來的"大家"?
疑問二:有關[商家]及市集部份,如大家認為應廢除,以符板規完整性,
這部份將會儘速實施。
如上,沒有投票哪來的大家?
再來,板主想要做統一管理避免文章氾濫而產生在精華區有板塊的想法,
現在又可能因為所謂板主覺得大家好像覺得應廢除,而要盡速廢除。
那繞這一大圈的理由又是什麼?
綜合以上,板主,真的誠心建議,好好思考一下吧。
認為好的規定就把規矩訂完善不要前後矛盾
認為不好的規定就看是要廢除還是修正成好的規定
自己沒有辦法好好決定的,就交給大眾投票吧。
一個板主的確不好當,沒有其他板主可以討論
但是熱心的板眾也可在形式上是虛擬板主,參與投票和討論都可以是權利義務的一部分
加油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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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不過這麼一來,也就更期待演唱會上的難分難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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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0.38
※ 編輯: sunshineme 來自: 114.38.10.38 (01/19 17:10)
推 ilovedayuan:推 01/19 17:33
推 s310213:出租那裏真的有點不便...當初就是在這找到租屋處的XD 01/19 17:37
推 ilovedayuan:每次版主遇到[投票]兩個關鍵字就會開始跳針 01/19 17:38
推 spafm:對呀辦投票很困難嗎?投票出來多數認為該禁止再立法也不遲呀, 01/19 17:43
→ spafm:如果被攻擊也有多數民意當後盾~ 01/19 17:44
推 eddie318509:一人獨大~眾人也對他也沒辦法阿 01/19 18:10
→ iloveqk99:板主:朕說了算 你哪位? 01/19 18:11
→ PENNYsafe:現在連發文都懶了,只剩逛版的功能 01/19 20:23
推 zcatin291240:推 01/19 20:57
推 zcatin291240:還是要推一下 但你講的太細了 需要懶人包 重點截錄 01/19 21:06
推 gun5566: 感謝s大的指導,相關回覆已回應至板上文章,感謝s大 01/19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