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ngpool (母雞)
看板TaichungBun
標題[公告] 新板規注意事項
時間Mon Apr 21 03:37:30 2014
本文僅提醒板友新板規大家比較可能違犯的事項
詳細板規的內文還是要請大家去看一下置底板規
另外大家對板規有疑問的時候,建議大家在發文之前來信詢問板主
依照上任到現在的狀況...一日內一定都會有回覆給各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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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板主對違反板規的文章有修改標題或刪除文章的權力。
發文者請標題與內容一致,如標題使用錯誤
板主有權強制修改或刪除。
1.4: 同一事項中如符合兩種以上違規事項,將會
累計罰則。
舉例:利用揪團文發合購內容的文章,且該使用者無交易文資格
錯誤標題1d + 違規合購文14d + 無交易文資格14d+退文 =29d+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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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所有轉錄文章一律適用板規規範。
所有文章轉錄到本板之後,請盡速將文章編修成符合本板板規所規範,
如內文符合台中板屬性,且內文無相關違規事項,板主會協助修改標題為正確
如內文偏離台中板之範疇或內文有相關違規事項,板主會執行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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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 嚴禁將文章標題修改部分字樣後,重複張貼、轉錄文章於看板
違者依板規2.4.2處理
2.1.4.1 嚴禁將文章標題修改部分字樣後,重複張貼、轉錄文章於看板
違者依板規2.4.2處理
因應先前曾發生使用者將文章修改標題後重複張貼的事情發生
考量此一動作有占用看板板面、灌水、洗P幣的事實,
故新增了此兩項板規,加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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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資訊]
關於分享大台中的食衣住行育樂、新聞….皆可使用此分類。
不可為私人或店家營利(含貼團購連結、個人網站)
需為公務訊息,或政府機關、教育研究、公益團體主辦協辦的活動。
2.1.5.1 每個使用者
三天限定一篇 違者刪文禁言一日
2.1.5.2 需收費之活動不得以此標題發文,應以[交易]文之[廣宣]發文。
主辦單位為政府機關或登記核可之非營利單位除外。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資訊]文雖可發新聞,但亦規定需為公務訊息,
故所發之新聞,其
發文者必須為政府機關、教育單位、公益團體...等網站所發表,
恕不接受以個人或單位對媒體...等,所發表之言論以此標題發文,
僅接受各政府機關、教育單位、公益團體...等網站上所發表之新聞、訊息
(就是轉貼各大媒體的網頁是不行的)
合格參考:
http://www.taichung.gov.tw/ct.asp?xItem=900420&ctNode=711&mp=100010
像上面這樣,貼的內容是從政府網站上面來的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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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情報]
公眾消息發佈宣傳「
臨時性」或「
突發性」活動之用,違者刪文。
2.1.6.1 文內除政府機關或登記核可之非營利單位之網址外,不得附上任何網址連結,
違者刪文禁言一日。
2.1.6.2 需收費之活動不得以此標題發文,應以[交易]文之[廣宣]發文。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以後要發什麼警察在哪抓違規之類的請用這個標題
另外請切記2.1.6.1的規定
如果要附連結,有交易訊息的應用交易文相關標題
無交易訊息的請用閒聊文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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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
任何新聞標題之文章皆不得做修改(含上色底線),與原文內容不同者
違者刪文禁言三日。
2.1.7.3 討論新聞請在原文推文or另發閒聊文,禁止回覆新聞文至看板
違者刪文禁言三日。
為維護媒體記者的著作權,任何新聞標題之文章不得做修改(含上色底線)
以保持原文欲傳達之訊息、語意。
2.1.7.3是因為2.1.7[新聞]的使用說明下已經說明要檢附文章連結/出處
故使用者常以回文方式發表對該新聞之看法為錯誤的回覆方法,故
故應以原文推文or另發閒聊文的方式發表,
唯考量部分回應需與原文前後對照,
使用回文方式發表後馬上進行文章標題修改的操作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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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4 交易文需列出時間、地點、代價,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不提供交易地點僅接受郵寄...等方式之交易文是不被接受的
以競標...等方式列出交易代價的方式視為沒有列出交易代價
2.1.11.6 禁止發文徵求、提供代刷,揪團在外的購買行為統一結帳不在此限。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2.1.11.10 [合購]開放合購,唯僅接受從合購板
BuyTogether轉文過來,且必須是合購主
1.在合購板發文,3日後文章未遭合購板刪文
2.三日後無被刪文,即可轉錄到台中板
2.1.11.11 [代買]開放代買,唯僅接受從代買板
HelpBuy轉文過來,且必須是徵求代買者
幫忙代買者不可轉文過來
1.在代買板發文,3日後文章未遭代買板刪文
2.三日後無被刪文,即可轉錄到台中板
團購跟合購視為一樣的內容,皆需符合2.1.11板規之相關規定
出國旅遊可以順便幫板友代買物品的文章也是屬於2.1.11的範疇,
故不得發文(因只接受徵求代買)
雖然買物可以用徵求發,但板規已經規定"代買"性質文章之規範,
故徵求代買者應以[交易][代買]發表
2.1.11.15 不可販售黃牛票,
不可低買高賣 如:交易免費票卷
(也適用於有價紀念品、紀念幣、超商點數...等)
低買高賣判斷準則以商品包裝所示建議售價為主
經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法之單位所公告之最低售價為輔
違者退文+禁言30日
本板恕不接受將購買時之其他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參考組務判例)
故如有商品分裝之包材的相關費用,商品的郵寄費用,應另外列出
不得直接加價在商品價格上,如加價後之價格違反低買高賣的判定,一樣是違規
參考範例:
10kg的飼料原價是700,因用不完所以分售70元/kg
包裝的費用要另外跟您酌收5元,郵寄另加60元
所以買2kg是 70x2+5+60=205 ←像這樣分開列出才是ok的
2.1.11.16
嚴禁活體動物買賣
活蠶寶寶不能賣,所以活蝦當然也不能,請板友以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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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4 文章中必須附註相關集合地點、活動、時間,
違者禁言3日。
沒有實際揪團地點,僅以線上通訊軟體做為活動地點的恕不接受,
請以[徵求]或[廣宣]發表,並注意該標題之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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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2 徵求文需於內文
清楚標註酬謝物或交換物,或者說明站內信討論
若無註明則禁言14日。
2.1.13.3 酬謝及交換等物得為任何形式,唯不得為非法情事、虛擬貨幣。
需清楚標註酬謝或交換物並不是強迫使用者有利益交換,
而是為避免使用者濫用此一標題,並鼓勵板友互相交流所訂定。
故新增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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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唯可討論關於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但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凡發文討論政治人物無附註政見、政策者皆屬違規。
[新聞]文列為例外
請發文者自制,切勿發表_________到底有沒有做事...等文章,
沒有討論其政見、政策的文章都視為違規,
發表揪團文參與活動的文章也不要在內文過度發表與
揪團無關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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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禁止於推文中提供交易相關資訊
認定標準為連續推文3行,或10分鐘內連續推文3行
內容為提供收費服務資訊,或自己有相關商品提供
(ex:A板友徵業代,B板友說自己是,並連續推達3行)
違者禁言14日。
還是鼓勵大家可以利用[交易]文借文發表訊息,
但是不論何種文章,切務
過度發表與本文無關、影響文章閱讀之推文,
故設立此一板規加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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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手動置底
交易類別於14天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者禁言30天+劣退。
(限制商家每7日即重複廣宣一次,賣物交易只要內容物不同即不違規)
其餘選項於7天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者皆禁言7天。
(揪團文預揪,可一天一篇除外)
※同IP不同帳號洗版、CP、手動置底皆視為同一帳號,並送帳務部處理。
※一日內於站內各板CP五次以上,或大量無意義文章,直接劣退不另行通知。
ps.cp文定義: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如有文章發表後發現內容有誤的狀況,請使用E(修文)功能修改文章,
切勿重複發表或刪除文章之後再次發表。
恕不接受文章誤刪,故重新發表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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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禁止發表違法募款文、徵志工文,如需發表相關文章
請將經政府核可之相關文件節錄、掃描、照相...等方式寄信給板主,
經板主核可後方可發文。
違者禁言14日+退文。
違法之文章已經以板規1.5加以規範,
然部分文章之違法判定有其困難之處,
故新增此板規,將募款文、徵志工文以此款規範,
請需要發表此類文章之板友以站內信的方式將相關資料站內信給板主,
待核可之後方可發文。
以[揪團]文方式發表之文章,切勿於文章發表
徵求志工、義工、集資、募款...等內容,
違規者同樣會依2.4.4判定。
對於2.4.4所規定之文章有需求的,請務必來信給板主,將視情況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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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推文可以Q&A,但是對板規有修改建議的請盡量還是發表[公民]
一切板務執行還是依置底板規#1JGMbFA_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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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25.1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chungBun/M.1398022653.A.EB4.html
推 DRIariel: 04/21 04:26
→ laechan:[資訊]文個人有個建議,因為今年是選舉年,所以即便文章來源 04/21 15:19
→ laechan:是www.taichung.gov.tw也可能內文「實際上等於選舉文宣」 04/21 15:21
→ youngpool:~"~民眾還是應該要知道政府官員有沒有領錢辦事拉~~ 04/21 19:50
→ youngpool:...熬夜寫得落落長,今天還是一堆本文提醒過的違規.. 04/21 23:31
推 Archangel585:2.1.6.1有bug,原因不需要我多說…板主不覺得嗎? 04/25 01:14
→ youngpool:..我..我看不出來耶~"~能詳細告知嗎 04/25 01:18
推 lzetn:沒感覺@@ 就分有沒有網址而已不是? 04/25 02:06
→ jasonkau:建議增設請益文問題強制回答之相關板規 04/25 16:18
→ youngpool:會有困難,有的app看不到預設的發文格式 04/25 16:36
推 jasonkau:那不然就刪掉 大家都說用APP就無視了 留著也沒用 04/25 18:23
→ jasonkau:另外APP看不到發文格式這方面感覺實在是太好當藉口 04/25 18:25
→ RunDLL32:app並非官方建立…原本應該自行負責 04/25 19:40
推 Archangel585:我貼照片那篇被刪除文章所以我沒看到完整被刪內文Orz 04/25 20:12
→ youngpool:↑??蛤..? 04/25 20:31
→ DRIariel:有的板手機發文看不到格式 是去co板上的文格式再發.. 04/25 20:40
→ DRIariel:使用者要配合板規(換app) 不是整個板要遷就使用者 04/25 20:40
推 jasonkau:總之這方面勢必得做出改變了 要不增設相關板規 04/25 21:41
→ jasonkau:要不就是刪掉 但為了配合某些APP而制訂板規 04/25 21:42
→ jasonkau:個人覺得不太恰當就是 04/25 21:42
推 tt2tt2:板上發文要配合手機或是APP使用喔 不然會踩到某人的雷(笑) 04/25 23:54
推 t52195210:請問版主2.1.11.10的規定為什麼要強制一定在合購版3日後 04/30 23:01
→ t52195210:不被刪文才可以轉來台中版? 合購有時候有時效性,大主購 04/30 23:01
→ t52195210:不可能為了地方主購一直等待這麼多天,這則規定是不是有 04/30 23:02
→ t52195210:檢討的必要? 04/30 23:02
→ youngpool:這個在過去本人選舉板主時的政見文#1J0EgZFZ就有提到 04/30 23:15
→ youngpool:合購甚至在前一時期是禁止的,考量合購有地域特性 04/30 23:15
→ youngpool:所以還是讓他有限度的開放,但這畢竟不是交易板 04/30 23:15
→ youngpool:而且相較很多地區看板,台中板已經給予很多交易文的方便 04/30 23:16
→ youngpool:希望你能體諒 04/30 23:16
→ youngpool:如果經解釋還是不滿意的話,建議發公民文討論 04/30 23:21
→ JJLi:為什麼還有大主購和地方主購之分呀…(難以想像orz 05/07 17:03
→ suner8467:大概是一個把東西從外地買進來分給地方主負責人吧 05/10 22:58
※ 編輯: youngpool (111.246.64.104), 05/24/2014 12: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