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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小組版#1KZ6q57I (L_TaiwanPlaz)主文 發布台中板規#1KTpHfnB (TaichungBun) 2.2.12之認定標準 二、引述現行板規 2.2.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黨工、領__百(數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種文字暗指他人為某政黨工作人員者 其餘針對部份網路用語,只要符合引戰相關條件並經提起檢舉或板主認定 皆照板規處分,不接受這是句"PTT名言"之類解釋。 三、判定標準 檢舉人未在台中板遭水桶可自由發表意見的 情況下,若檢舉2.2.12,就會判定被檢舉人 違規。 例外情況 雖檢舉人於水桶中,但文章或推文明確指 出檢舉人ID,則檢舉有效。 四、理由 2.2.12規定由被侮辱者親自檢舉,若被侮辱 者無親自檢舉,一概不受理。 若檢舉人於台中板水桶中,則無法在該系列 文章中發表意見(推文、回文或發文),亦不 存在發文或推文者對檢舉人之特定使用者或 族群侮辱或引戰事宜。 ===========翻譯蒟蒻嚼嚼嚼========== 一、 小組長要我發篇公告 解釋2.2.12的判定標準 二、 引述現在的2.2.12 三、 你沒被台中板水桶 使用置底檢舉或 站內信檢舉2.2.12 我就會受理 例外 如果你被桶 但是發文的、回文的或推文的罵你 而且說到你的ID 讓你躺著也中槍 我也會受理 四、 阿你就被水桶 又沒得推文或發文 人家罵推文的或發文的黨工 你要自己覺得自己是黨工 怪我囉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75.1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18736053.A.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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