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aichungBu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也贊成 畢竟美食小吃本來就屬於台中旅遊的特色之一 也是城市特色 而且台中店家小吃美食又這麼多 每個月新開的店家也這麼多 如果一個月只限制兩篇 其實對於搜查可得資料實在有限 再者也不太理解訂一個月只有兩篇限制的規定的出發用意為何? 雖然我自己也分享食記 但也常常需要上板來找尋新餐廳 最近就常常覺得幾乎沒有什麼新資料可以搜尋 至於如果要綜合成一篇食記 可能看一兩篇就累了 要搜尋上也非常不方便 完全沒有任何關鍵字可以搜尋使用 ※ 引述《ll2266ll (墨棧亭)》之銘言: : 此文按照 2.1.10 [公民] 板規所撰寫! : 鼓勵板友使用[公民]標題,板友如有板規修改及板務建議可發此標題, : 如7日內達3名板友發此標題且主旨相同&內文有具體意見,則板主將發起投 : 票,決議板規之修改。 : 具體意見→不得複製貼上他人文章之內容、滿100中文字。 : ============================================================== : 建議事項如下: : 目前食記的規定如下: : 2.1.3 [食記] : 2.1.3.1 無論食記或遊記,接受招待、試吃須誠實揭示。 : 初犯者退文+禁言60天;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 2.1.3.2 針對同一店家,60天內限發表一篇文章,違者禁言14日。 : 2.1.3.3 嚴禁將文章標題修改部分字樣後,重複張貼、轉錄文章於看板 : 違者依板規2.4.2處理 : 同一帳號30日限兩篇 :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 我想要針對 板規2.1.3.3 “同一帳號30日限兩篇 :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提出建議 ! : 一. 食記並非是交易文,為何需要有30日限兩篇呢? : 若是怕有些食記是接受試吃的食記,不是也有 2.1.3.1 去限制了嗎? : “無論食記或遊記,接受招待、試吃須誠實揭示。 : 初犯者退文+禁言60天;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 有了板規 2.1.3.1 後,大家都會誠實地寫出是否接受招待. : 不明瞭食記為何需要有30日限兩篇的規定呢? : 二. 綜合食記的施行困難 : 按照 在 #1KeBpazJ 的文章中 , Andy5438 版主提出 ”綜合食記”的建議. : “請各位愛吃鬼(咳咳) 我是說會發食記文的鄉民注意 : 一個月只能發兩篇喔 不然 就是綜合發在一篇裡面 ” : 不過, 若是每一個都發”綜合食記”. 版友很難用區域,店名或是關鍵字去搜尋食記, : 若是要找自己想吃的店,就得每一篇綜合食記,都得點進去看, : 還得一頁頁地往下爬文,真的很難閱讀,也很難找資訊來參考. : 比起FOOD 版,台中板有更多的在地食記可以參考,這樣不好嗎? : 不了解為何要限制食記文,同一帳號30日限兩篇? : 所以,建議取消 板規2.1.3.3 “同一帳號30日限兩篇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6.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21157552.A.0CC.html ※ 編輯: maggie024 (220.132.6.227), 01/13/2015 22:00:19
Andy5438: 那篇綜合食記我搞超久的 去投票啦 七天而已捏 01/13 22:44
cowbayyo: 覺得應該禁止食記,要問小吃用請益不就好了 01/14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