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aichungBu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PTT TaichungBun 台中板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看板目前發文 ▄▅ 上站次數滿 30 次,註冊滿 30 天 。 ██ 劣文數 1 篇以下,方可於看板發文。 另有[交易]資格發文限制 [新聞]資格發文限制 板規更新日期:20150123 ─────────────────────────────────── 看板使用說明 PTT 基本操作指令使用說明 .進入本板精華區:小z   .搜尋板上文章:/打上,關鍵字 .查詢優(M)文及公告:大G .丟水球:id前,按W .回水球:ctrl+r .發表文章:ctrl+p .文章送出:ctrl+x .修改文章:大E .修改標題:大T .推文:X或% .回應文章(回文):r .搜尋作者:a .查詢文章資訊(文章代碼):大Q .查詢推文數文章:大Z ─────────────────────────────────── 1、板務通則...........p.4 2、發文注意事項.......p.5 2.1、發文種類.......p.5 2.1.1 [自介].......p.5 2.1.9 [協尋].......p.9 2.1.2 [請益].......p.5 2.1.10[公民].......p.9 2.1.3 [食記].......p.6 2.1.11[交易].......p.10~11 2.1.4 [遊記].......p.6 2.1.12[揪團].......p.12 2.1.5 [資訊].......p.7 2.1.13[徵求].......p.13 2.1.6 [情報].......p.7 2.1.14[問券].......p.14 2.1.7 [新聞].......p.8 2.1.15[徵才].......p.14 2.1.8 [閒聊].......p.9 2.1.16[其他].......p.14 2.2、發表文章相關規範...p.16 2.3、推文管理...........p.18 2.4、特殊文章規範.......p.19 ─────────────────────────────────── 1、板務通則: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1.2: 板主對違反板規的文章有修改標題或刪除文章的權力。 發文者請標題與內容一致,如標題使用錯誤板主有權強制修改或刪除。 1.3: 申請解除水桶無需至板主,系統會自動解除。 1.4: 同一事項中如符合兩種以上違規事項,將會累計罰則。 1.5: 本板禁止違法情事,任何法律責任請板友自行負責。 禁止徵票根、發票、其他違法事項者,違規者禁言14日+退文。 1.6: 板主群有權視情況修訂板規。 1.7: 所有轉錄文章一律適用板規規範。 1.8: 針對違規文章但僅以刪文處分者,皆以1日禁言作為系統通知 為避免部份板友發表違反板規的文章,事後卻不理睬不改進 一日禁言部分則不在版面與置底上公告。 1.9: 禁止進入司法程序相關文章發文,違者禁言14日。 1.10:違規事項如懲處需以禁言+退文處置者,而無文可退時,以雙倍禁言懲處之。 1.11:板主對文章可能引起推文有過於激動之言論,並可能違反相關板規 之文章,有隨時禁止該文章推文之權利。 1.12:文章不慎發表於看板,於5分鐘內自行刪除, 並於24小時內於[置底檢舉]自行說明刪除原因者, 相關違規懲處禁言天數減半(四捨五入)、須退文者無須退文。 1.13: 所有違反站規板規之文章皆處以退文+水桶7日以上60日以下。 ─────────────────────────────────── 1.14 不受理發推文七日以上未檢舉之檢舉 2、發文注意事項 2.1、發文種類: (自創標題、使用錯誤標題,依通則2&8處理。) 2.1.1 [自介] 請利用發文系統選項一之格式, 必須為以下範例 範例:[自介] tt2tt2 請多多指教 (其他想說的話可不填) 標題必須有自己的ID,未依格式將由板主直接修改標題。 自介內容不拘,請多多發揮。 自介內容希望都能填寫,填寫的內容加起來至少50字,否則刪文處理。 自介不願意回答部分可不填 但假資料經查證發現 初犯者退文+禁言60天;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2.1.2 [請益] 發文前請多利用"/"搜尋或用"z"查閱精華區。 標題請寫清楚所問之關鍵字,以便供他人爬文內容請詳述所問之問題。 ─────────────────────────────────── 2.1.3 [食記] 2.1.3.1 無論食記或遊記,接受招待、試吃須誠實揭示。 初犯者退文+禁言60天;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2.1.3.2 針對同一店家,60天內限發表一篇文章,違者禁言14日。 2.1.3.3 嚴禁將文章標題修改部分字樣後,重複張貼、轉錄文章於看板 違者依板規2.4.2處理 同一帳號7日限1篇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2.1.4 [遊記] 關於分享在中台灣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皆可使用此分類。 (中部定義:台中/南投/彰化/苗栗/草嶺) 錯誤範例: [遊記] 請各位大大幫忙排一日遊行程 (請使用[請益] ) 2.1.4.1 嚴禁將文章標題修改部分字樣後,重複張貼、轉錄文章於看板 違者依板規2.4.2處理 ─────────────────────────────────── 2.1.5 [資訊] 關於分享大台中的食衣住行育樂、新聞….皆可使用此分類。 不可為私人或店家營利(含貼團購連結、個人網站) 需為公務訊息,或政府機關、教育研究、公益團體主辦協辦的活動。 2.1.5.1 每個使用者 三天限定一篇 違者刪文禁言一日 2.1.5.2 需收費之活動不得以此標題發文,應以[交易]文之[廣宣]發文。 主辦單位為政府機關或登記核可之非營利單位除外。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2.1.6 [情報] 公眾消息發佈宣傳「臨時性」或「突發性」活動之用,違者刪文。 2.1.6.1 文內除政府機關或登記核可之非營利單位之網址外,不得附上任何網址連結, 違者刪文禁言一日。 2.1.6.2 需收費之活動不得以此標題發文,應以[交易]文之[廣宣]發文。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2.1.6.3 標題適用範例 錯誤範例: [情報] SOGO百貨今日全館特價1折。 (假情報真廣告) [情報] PTT飲料小舖今日買一送一。 (完全免費才可) 正確範例: [情報] SOGO百貨今日因地震封館1日。 ─────────────────────────────────── 2.1.7 [新聞] 新聞需檢附文章連結/出處。 2.1.7.1 每個使用者 每3天限定一篇      且提高發[新聞]使用者的限制 (上站200,發文50篇以上)      違者退文禁言一日。 2.1.7.2 任何新聞標題之文章皆不得做修改(含上色底線),與原文內容不同者 違者刪文禁言三日。 包含不得對文章進行任何形式註解、備註(打上新聞原文網址可以) 2.1.7.3 發表[新聞]者請於文章末端空五行並分隔另發表達對該新聞看法, 且需切合主題。至少50字 違者刪文禁言七日。 2.1.7.4 不得發表無關於在地事務的台中的八卦/宣傳消息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2.1.7.5 商家於新聞中的置入性行銷,需以[交易]文之[廣宣]發文。 違者退文禁言30日。 2.1.7.6 標題/內文相仿,有置底之嫌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2.1.7.7 發表文章前請先/關鍵字避免OP相似新聞,如有回鍋者 刪文禁言3日。 2.1.7.8 曾在本版違犯板規2.1.7系列者,三個月內不得再次於看板發表[新聞] 違者退文+禁言14日。經查為多重帳號者則一併列入禁止發表對象 ─────────────────────────────────── 2.1.8 [閒聊] 2.1.8.1 一個帳號限三天一篇 違規者水桶7日。 2.1.8.2 本選項限制中文字數最少100字以上。(未滿100字者禁言一週) 2.1.8.3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唯望板友自律 如過度氾濫,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板主將視情況處以退文或刪文與水桶30天以內之罰則。 可接受無台中點之閒聊文乃與生活瑣事必須相關 違規範例 總統駕崩了 合格範例 小小強 昨天出門遇到andy5438 火車開始大誤點了嗎? 神魔之塔出新卡了 小7量販包 這樣是不 OK 的,非開放不強制台中點之用意 2.1.9 [協尋] 如遺失、拾獲、失蹤或車禍目擊者皆使用此分類,注意是否有人po過了。 濫用此分類者退文禁言14日2.1.10 [公民] 鼓勵板友使用[公民]標題,板友如有板規修改及板務建議可發此標題, 如7日內達3名板友發此標題且主旨相同&內文有具體意見,則板主將 視情況發起記名公投並置底,決議板規之修改。 具體意見→不得複製貼上他人文章之內容、滿100中文字。 ─────────────────────────────────── 2.1.11 [交易] 交易文違規未列違規懲處項目皆以退文禁言14日為懲處 2.1.11.1 交易文包含:[合購]、[代買]、[求租]、[租屋]、 [廣宣]、[贈送]等項目。 [贈送]、[求租]無需發文資格、不計發文次數,需列出時間、地點。 2.1.11.2 發表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資格 1.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2.發文篇數超過50篇, 3.而且加上通關密語"Love&Peace"。 交易資格不符者發文→禁言14日+退文 發表廣宣文需有廣宣文資格 登入500次次以上,發文50篇以上,自介3個月以上。 廣宣自介★都必須填寫確實 經查證造假 並且有廣宣文 禁言90日+退文 每月每店限一篇,並且加上通關密語"WinWin"。 通關密語每月10日前更新 2.1.11.3 為求板面整潔,採用主副標題制,主標題[交易],副標題擇一, 賣物無需副標題。 2.1.11.4 交易文需列出時間、地點、代價, 違者刪文禁言14日。 2.1.11.5 買物應以[徵求]文發表,詳見徵求文規範。[代買]見2.1.11.11。 2.1.11.6 [贈送]票券,點數...等可發文,但因應各大超商在不同時期可能引起熱潮 進而造成版面上混亂,必要時發[公告]文短暫禁止贈票&贈點可發文,並 統一至[置底交易]處理。每次禁止期限將為2周↓ ─────────────────────────────────── 2.1.11.7 禁止發文徵求、提供代刷,揪團在外的購買行為統一結帳不在此限。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2.1.11.8 票券交易規範同2.1.11.6。票面標註不得轉賣者不得轉賣 2.1.11.9 違反2.1.11.6及2.1.11.8者,刪文禁言三日。 2.1.11.10 [合購]開放合購,唯僅接受從合購板BuyTogether轉文過來,且必須是合購主 轉文後3日內文章未遭合購板依各種原因判違規即為合格合購文 如該文在3日內被合購板判違規或自刪,則屬違規合購文。違者退文+14日。 2.1.11.11 [代買]開放代買,用徵求即可禁止發表提供代買。 2.1.11.12 違反2.1.11.10及2.1.11.11者,刪文禁言14日。 2.1.11.13 單一帳號十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第二篇以後則全部交易文視 同手動置底禁言30日+退文。 採取一罪一罰制,如被抓到時,已有七篇違反此規範,則7*30=210日+劣退 無文可退則禁言雙倍 2.1.11.14 以任何帳號替(對)同一商家進行任何非正當形式廣宣, 若經查證後屬於同一人或使用多重帳號,將全數退文。 2.1.11.15 不可販售黃牛票,不可低買高賣 如:交易免費票卷(含以免費商品發表交換) (也適用於有價紀念品、紀念幣、超商點數...等) 低買高賣判斷準則以商品包裝所示建議售價為主 經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法之單位所公告之最低售價為輔 違者退文+禁言30日 2.1.11.16 嚴禁活體動物買賣 ─────────────────────────────────── 2.1.12 [揪團] 運動、打球、唱歌、電影、吃飯、出遊...吃喝玩樂請用此分類。 虛擬糾團不適用本規則本板不開放線上揪團(line lol) 不開放博弈類揪團(大老二、麻將)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本板不贊成在文章內公開聯絡電話,請自行負責。 2.1.12.1 此選項一帳號一天至多二篇,欲更改內容請修文,手動置底依2.4.3處理。 同篇揪團文72小時一篇(如:預揪),如不遵守視同手動置底依2.4.3處理。 2.1.12.2 超發揪團文採一罪一罰,每超出一篇禁言3日。 2.1.12.3 禁止限定性別,[整團為同性,揪同性除外] 違者禁言7天。 請板友盡量結伴出遊,並注意自身安全。 2.1.12.4 文章中必須附註相關集合地點、活動、時間,違者禁言3日。 2.1.12.7 同一帳號揪團文再PO時間限制二小時以內, 兩篇揪團文不可揪團時間約在兩小時以內 違者退文禁言14日 違規範例 早上揪 晚上 七點10分 合格範例 早上揪 下午 三點 中午揪 晚上 七點15分 中午揪 下午 五點 晚上揪 晚上 七點20分 晚上揪 晚上 九點 這樣是不 OK 的,等同與手動置底處置 有特殊狀況非湊人不可(車子缺兩位一類的)請另洽板主 ─────────────────────────────────── 2.1.13 [徵求] 徵求文不論以任何代價回饋,發表身分限定為買方。 2.1.13.1 徵求文禁徵票根、發票違規者退文禁言14日。(正當集點活動不在此限) (但超商點數及物品相關,如經公告禁止,請至置底買賣文) 2.1.13.2 徵求文需於內文清楚標註酬謝物或交換物,或者說明站內信討論 若無註明則禁言14日。 2.1.13.3 酬謝及交換等物得為任何形式,唯不得為非法情事、虛擬貨幣。 例:徵求幫忙帶小孩一小時,酬謝物為吉他教學2小時。 想徵求購買所需物品, 比如我想要買一台電腦,可以[徵求]發文,不論是否涉及金錢, 如:[徵求] i7二手桌電一台! ─────────────────────────────────── 2.1.14 [問卷] 臺中板只開放「含有臺中市為調查範圍」的問卷發文(含訪談)。 所有訪查行為,需以站內信將訪問主題內容提供予板務群,核准後方得發文。 2.1.14.1 擅自發文(無註記何人核准)者,視情況刪文或退文禁言30日以內。 2.1.15 [徵才] 徵才文.只適用於.正式公司及各大小行號徵才(員工)用,且工作地點可在台中 2.1.15.1 必需明確的說明薪資、工作時間,不可違反勞基法,違者退文禁言14日。 如果為一般板友要尋找臨時性人力,如:修電腦.搬家.臨時演員等, 則可以用[徵求]來發文,不論文中是否提到"以現金支付勞力"。 2.1.15.2 [徵才]比照 Job板及part-time板辦理 請詳閱徵才規則 座談會 抽樣調查等 可免 2.1.16 [其他]:可改成[認養]、[共乘]、[交換]、[集氣]、[黑名] 地點、文章內容皆需與台中相關。 [其他]←非標題之一 附註:[黑名] ,可公佈ID,若涉及個資,需隱藏部分資訊,嚴禁完整公開 。 ─────────────────────────────────── 2.2、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2.2.1 空白文:不贅述。 2.2.2 未滿20字文:中文一個字元為一字,英文一個單字為一字。 2.2.3 未達三行:直行、橫列、斜線或者曲線,皆屬此分類, 請多利用推文系統。 2.2.4 注音文:除了形容聲音狀詞外,請儘量以可打出文字代替。 2.2.5 錯字文:錯字比例太高的文章。 2.2.6 灌水文:沒有明確討論意味或討論主題的文章。 2.2.7 非板主請勿使用[公告]標題及回覆公告。 -以上文章刪文禁言一日並列於標題上,不另行公告 2.2.8 公開他人未公開之個人資料及照片,除失蹤、車禍….之外。 -以上禁言三天 2.2.9 轉錄他人文章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 2.2.10 以[交易][徵求][交換][贈送]或其他方式散布非具有合法著作權物品。 -以上退文禁言14天 ─────────────────────────────────── 2.2.11 推文或發文爭吵、戰文、板主有權視情況刪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2.2.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判定標準#1Kmstq6N (TaichungBun)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黨工、領__百(數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種文字暗指他人為某政黨工作人員者 其餘針對部份網路用語,只要符合引戰相關條件並經提起檢舉或板主認定 皆照板規處分,不接受這是句"PTT名言"之類解釋。 2.2.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唯可討論關於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但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凡發文討論政治人物無附註政見、政策者皆屬違規。 [新聞]文列為例外 2.2.14 文章或推文不得違反善良風俗。例如:色情廣告、18禁連結, 恐怖連結…等 -以上退文,禁言兩週 ─────────────────────────────────── 2.3、推文管理 2.3.1 惡意推/噓文之使用者。 於多篇文章重複推/噓文,發表推文時間互相相隔1日內, 推文內容相近並累計達3則推文者。可累計罰則(4則罰兩次,5則罰三次) 2.3.2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唯應板務繁忙,請被刪者或被改者親自檢舉並舉證,否則其餘人皆不受理。 2.3.3 惡意連續推/噓文至影響文章閱讀之使用者。 於同篇文章重複推/噓文,發表推文時間互相相隔1日內, 推文內容相近或無意義並累計達3則推文者。可累計罰則(4則罰兩次,5則罰三次 -以上退文,禁言兩周 無文可退則禁言四週 2.3.4 於推/噓文中違反上述板規者。 -以上推文視板規處罰,板主得視情況刪除推文。 2.3.5 禁止於推文中提供交易相關資訊 認定標準為連續推文3行,或10分鐘內連續推文3行 內容為提供收費服務資訊,或自己有相關商品提供 (ex:A板友徵業代,B板友說自己是,並連續推達3行) 違者禁言14日。 其餘關於推文交易資訊之規範,比照「置底交易」。 ─────────────────────────────────── 2.4、特殊文章規範 2.4.1 判決適用於判決對象之分身,水桶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經查證者,分身一律永久水桶,本尊加重處置。 2.4.2 於單一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及推文,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視為洗板,水桶二個月。 2.4.3 手動置底 交易類別於15天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者禁言30天+退文。 (限制商家每30日即重複廣宣一次,賣物是15日) 其餘選項於7天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者皆禁言7天。   (揪團文預揪,可72hr一篇除外) ※同IP不同帳號洗版、CP、手動置底,板主先刪文並送帳務部處理。 若經判決為同一使用者 則禁言加倍(自公告日起再加一次完整刑期) ※一日內於站內各板CP五次以上,或大量無意義文章,直接劣退不另行通知。 ps.cp文定義: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2.4.4 禁止發表違法募款文、徵志工文,如需發表相關文章 請將經政府核可之相關文件節錄、掃描、照相...等方式寄信給板主, 經板主核可後方可發文。 違者禁言14日+退文。 ─────────────────────────────────── -- 增加 2.4.5 進入組務申訴程序不與溝通回信。 來信溝通請勿用閃爍文字,違者不與回應。                       (3/15) 新版規各項變更內容如板友有疑慮,可個別延後上路,僅先實施(變更)無疑慮部分板規 本文推文可以Q&A,但是對板規有修改建議的請盡量還是發表[公民] 自發布日後7天實施(3/1) 修改內容 懶人包 #1KuoM6Ym (TaichungB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0.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24592905.A.AE1.html ※ 編輯: NKB285 (114.46.40.188), 02/22/2015 16:15:26 ※ 編輯: NKB285 (203.73.179.161), 02/23/2015 14:33:30
RunDLL32: #1KyAqka9 (L_TaiwanPlaz) 02/28 23:58
RunDLL32: 為什麼可以直接當板主? 02/28 23:58
RunDLL32: 一來沒有發文說他想當 02/28 23:58
RunDLL32: 二來精華區助手,也不用當板主就可以 02/28 23:58
已於站內信溝通過 同時協助處理休假事務 然後沒有發過文 這也不是規定必要
sean7073: 掛個名比較有動力 03/01 23:29
hsin1207: 根據站規新增版主可以由現任版主直接指定,過半同意即可 03/02 00:31
hsin1207: ,現在版主只有一個他爽叫誰當就是誰,以法來說是合理, 03/02 00:32
hsin1207: 但對於其他版友來說卻又是另外一回事,我是覺得應該事先 03/02 00:34
hsin1207: 發個公告之類告知,不然感覺有點把這邊當自己個版想幹嘛 03/02 00:34
hsin1207: 就幹嘛。 03/02 00:34
hsin1207: 另外要整理、編列精華區我印象中也不用給到版主權限就可 03/02 00:34
hsin1207: 以整理了。 03/02 00:35
已於公告公開徵選 並主動私信給部分之前的參選人 ※ 編輯: NKB285 (114.46.43.230), 03/16/2015 00:04:16
RunDLL32: 文章編號 10461 至 11047 的文章,似乎全部不見了 03/19 11:50
NKB285: 前陣子當機的樣子 03/19 13:19
QenaQ: 有2袋,朝馬面交,謝謝 03/20 00:05
ya1227: X4BPH.jpg 03/23 22:25
chobittcu: 我之前有個初次交易的文章忘了打什麼通關密碼就被退... 03/30 00:40
chobittcu: 結果害我現在八卦不能推文...要怎麼解決阿? 03/30 00:41
sean7073: 別折磨板主了 03/30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