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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TaichungBun 台中板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看板目前發文 ▄▅ 上站次數滿 30 次,註冊滿 30 天 。 ██ 劣文數 1 篇以下,方可於看板發文。 板規更新日期:20140101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節 板 務 通 則........................P3   第二節 文 章 類 別........................P4   第三節 文 章 內 容........................P10   第四節 行 為 規 範........................P12 第二章 權利宣告   第一節 執 行 義 務........................P14   第二節 執 行 權 利........................P14 第三章 施行細則 第四章 附 則 ─────────────────────────────────── 第一章 總 則 規則編號 規則條文 1.1 第一節 板 務 通 則 1.1.1 本板為討論臺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1.1.2 板主對違反板規文章有修改標題或刪除文章的權力。 1.1.3 發表文章標題需與內文符合,且內容不得過於簡略。 1.1.4 同一事項中如符合兩種以上違反板規事項,將會累計罰則。 1.1.5 本板禁止違反我國法律事情,相關法律責任請板友自行負責。 1.1.6 為資訊統整及閱讀方便,板主群得訂定發文規範並適時調整, 以符合板眾需求。 1.1.7 板主群有權視情況修訂板規。 1.1.8 所有轉錄文章一律適用板規規範。 1.1.9 本板嚴禁營利行為。 1.1.10 本板板規牴觸站規、我國法律者,該項自動失效。 ─────────────────────────────────── 1.2 第二節 文 章 類 別 1.2.1 [自介] (1)請利用發文系統選項一之格式, (2)必須為以下範例 範例:[自介] tt2tt2 請多多指教 (其他想說的話可不填)。 1.2.1.1 標題必須有自己的ID,未依格式得由板主直接修改標題, 內容不拘,請多多發揮。 1.2.1.2 內容希望都能填寫,填寫內容應至少50字,否則刪文。 1.2.2 [請益] (1)發文前請多利用"/"搜尋或用"z"查閱精華區。 (2)標題請寫清楚所問之關鍵字或地區別,以便供他人爬文。 1.2.3 [食記] [遊記] 1.2.3.1 接受招待、試吃應誠實揭示,初犯水桶60日+劣文, 次犯永久水桶+劣文。 1.2.3.2 同帳號針對同一店家,60天內限發表一篇文章, 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2.3.4 關於分享在中台灣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皆可使用此分類。 ─────────────────────────────────── 1.2.4 [資訊] 1.2.4.1 關於分享臺中的食衣住行育樂、新聞,皆可使用此分類。 1.2.4.1 需為公務訊息,或政府機關、教育研究、公益團體主辦協辦的活動, 同帳號,3日限定1篇,違者刪文。 1.2.5 [情報] 公眾消息發佈宣傳「臨時性」或「突發性」活動之用,違者刪文。 ╳錯誤範例: [情報] SOGO百貨今日全館特價1折。 (假情報真廣告) [情報] RunDLL32飲料小舖今日買一送一。 (完全免費才可) ○正確範例: [情報] SOGO百貨今日因地震封館1日。 1.2.6 [新聞] 1.2.6.1 新聞需檢附文章連結/出處,每個使用者,3日限定1篇,違者刪文。 1.2.6.2 新聞需加附20字上以繁體字心得,違者刪文。 1.2.7 [協尋] 遺失、拾獲、失蹤或車禍目擊者皆使用此分類。 ─────────────────────────────────── 1.2.8 [閒聊] 1.2.8.1 同帳號限2日1篇,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2 內文限制中文字數至少100字,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3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唯望板友自律, 如過度氾濫,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屢勸不聽或無視此項規範者,水桶14日+刪文。 1.2.9 [問卷] 臺中板只開放「以臺中市為主要調查範圍」的問卷發文(含訪談)。 1.2.9.1 文章內容,需經板務群審核,核准後方得發文,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9.2 問卷內容如有抽獎事項,發文者需於30日內同該文回覆中獎資訊, 如超過30日,需站內信向板主群說明,至多不得超過60日, 超過60日或無回應者,水桶30日+劣文。 1.2.10 [轉播] 1.2.10.1 於臺中比賽之職業、國際球賽,比賽當日前1小時得發表轉播文。 1.2.10.2 因屬地主義,台中市代表球隊比賽當日前1小時得發表轉播文。 1.2.10.3 一場比賽得發表一篇轉播文,不得回文。 ─────────────────────────────────── 1.2.11 [揪團] 運動、打球、唱歌、電影、吃飯、出遊...吃喝玩樂請用此分類。 徵求牌類活動請勿標示賭注。(不含衛生麻將) 1.2.11.1 此類一帳號1天至多3篇,欲更改內容請修文,置底者刪文。 同篇揪團文一天一篇(如:預揪),如不遵守視同置底。 1.2.11.2 請板友盡量結伴出遊,並注意自身安全, 禁止限定性別,[整團為同性,揪同性除外],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11.3 文章中必須附註相關集合地點與時間。 1.2.11.4 麻將增設條例 (1)發文副標題格式需為[麻將]。 (2)只開放開場者發文,不開放板友於本板發文找場地。 (3)文內不得提及賭金。 ╳錯誤範例: [揪團] Line群組閒聊 (請至Wanted板) ○正確範例: [揪團][麻將] 逢甲缺一人開打。 ─────────────────────────────────── 1.2.12 [交易]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交易文包含[買賣]、[求租]、[轉讓]、[徵求]... 等類目, 請自行依交易內容調整,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2.12.2 交易內容需明述時間、地點、易物類別(價錢、物品),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3 交易類別文章不得回文,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4 礙因特殊物品有爭議之慮,板主可禁止或開放置底統一交易資訊,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3 [徵才] 屬現金、物品換取勞力者皆為徵才類別。 1.2.13.1 適用於工作地點在台中之正式公司及各大小行號徵才(員工)用, 徵才內容必需明確說明薪資、工作時間、工作地點。 1.2.13.2 本類別不得違反勞動基準法。 1.2.14 [贈送] 不可要求實質回饋。 ─────────────────────────────────── 1.2.15 [公告] 限板主群用於公布資訊,非板主群發表,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6 [公民] 屬台中政策議題討論類別。 1.2.16.1 此類議題需檢附相關資料經板主群審核,核准後方得發文, 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17 [政見] 板友參選本板板主專用,非參選人報名時間發表,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8 [其他] 1.2.18.1 可改成[認養]、[搭車]、[交換]、[集氣]、[黑名]、[共乘] 地點內容皆需與台中相關。 1.2.18.2 [黑名]可公佈ID,若涉及個資,需隱藏部分資訊,嚴禁完整公開。 ─────────────────────────────────── 1.3 第三節 文 章 內 容 1.3.1 『品質』 1.3.1.1 文章內容不應過於簡略,發表字數過簡、資訊錯誤,板主得刪文。 1.3.1.2 文章內容不應針對特定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引戰、嘲諷、 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違者水桶7日+刪文。 1.3.2 『轉錄』 1.3.2.1 轉錄他人文章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違者水桶14日。 1.3.2.2 同一帳號2日限轉入轉出本板各1篇文章,違者水桶7日+刪文。 1.3.3 『推文』 1.3.3.1 推文爭吵、戰文、板主有權視情況刪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1.3.3.2 原文作者不得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 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3.3.3 推文不得借交易文偷渡交易內容,違者水桶7日。 例:CCOwen 於 cindycheng 交易文內推 推 CCOwen:借標題我也徵一下 ─────────────────────────────────── 1.3.4 『政治』 本板非政治相關看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違者水桶7日+刪文。 1.3.5 『違法』 本板禁止發表、推文有關違反法律之文章,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3.6 『宣傳』 本板禁止發表有關投票、拉票、票選等其他網站連結之活動,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1.4 第四節 行 為 規 範 1.4.1 『刪文』 刪文為經本人刪除之文章或板主群刪除之文章。 1.4.1.1 當日刪文超過2篇文章,水桶3日,自第3篇文章起累計一篇增加7日。 例:tt2tt2 於2014.01.01 00:00 ~ 2014.01.02 00:00 共刪除4篇文章。 水桶合併為 第2篇3日,第3篇7日,第4篇7日 合計:水桶17日 1.4.2 『劣文』 板規裁決惡劣之文章,由板主刪文時,由系統選擇劣文, 或至ID_Problem板申請劣文。 1.4.2.1 單一文章累犯天數超過30日,視為惡劣文章。 例:kelvin521019於星期一表發交易文,於星期二自回該文 內容為:中華電信iPhone5S 32G 金色預購單 第二文舉發裁決: 不得回覆交易文 7日 7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14日 + 免費票卷 14日 ---------------------------------------------- 合計:35日 <-超過30日,視為劣文 ─────────────────────────────────── 1.4.3 『置底』 限定7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1.4.3.1 交易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28日+刪文。 1.4.3.2 一般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7日+刪文。 1.4.4 『鬧板』 擾亂看板治序行為。 1.4.4.1 禁言對象之分身,水桶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經查證者,分身一律永久水桶,本尊水桶365日。 1.4.4.2 於單一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違者水桶60日+劣文。 1.4.4.3 於單一文章或多篇文章發表相同或無意推文,違者水桶60日。 ─────────────────────────────────── 第二章 權利宣告 2.1 第一節 執 行 義 務 2.1.1 板友有遵守板規之義務。 2.2 第二節 執 行 權 利 2.2.1 『參選權』 板友得公告徵選板主期間有參選板主之權利,參選資格由板主群制定。 2.3.1 『投票權』 本看板進行投票中板友得依規定進行投票。 2.3.2 『發推文權』 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劣文篇數 1 篇以下得於本板發文及推文。 2.3.3 『申請』 板友得依需求申請相關事誼(問卷文、公民文、緊急置底文), 板主受理後得視情況公告或回信完覆申請。 ─────────────────────────────────── 2.3.4 『檢舉』 板友得依違規情況可站內信、公告推文(檢舉區)等, 檢舉違規行為,檢舉人得附: (1)文章代碼(AID)。 (2)檢舉對象ID。 (3)違法行為或違法條。 上述三項缺一者,板主得不受理。 2.3.4.1 爭論所延生行為,因有個人感受因素故只限本人檢舉。 2.3.5 『申訴』 2.3.5.1 板友得於被裁決違規後,7日內由本人站內信板主群申訴。 2.3.5.2 板主接獲申訴於7日內得檢示資料後公告申訴結果。 2.3.5.3 申訴經再次裁決公告後,不得再次申訴。 2.3.5.4 申訴裁決後如不服,請至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申訴。 ─────────────────────────────────── 第三章 施行細則 3.0 本細則依本板總則及權利宣告規定訂定之。 3.1.1 依據1.1.1「討論臺中地區」,違者刪文。 3.1.2 依據1.1.2「違反板規文章」,雖未明定板主需刪除違規文章, 但保留文章需公告保留用意,始得保留。 3.1.3 依據1.1.5「禁止違反我國法律事情」,違法行為由板主群認定。 3.1.4 依據1.1.6「為資訊統整」, 發表下述類別文章應選填行政區域副標題, 缺少、錯誤板主得修改標題或刪文。 (1)[遊記]。 (2)[食記]。 (3)[揪團]。 3.1.5 依據1.1.7「修訂板規」,板主群修定板規後需至少公告7日, 得實施新規。 ─────────────────────────────────── 3.1.6 依據1.2.10.2「台中市代表球隊」,目前得認定下述球隊。 (1)SBL 臺中璞園。 3.1.7 依據1.2.12.1「嚴禁營利行為」,故下述類別禁止發文。 (1)[廣告]。 (2)[租屋]。 (3)[廣宣]。 3.1.8 依據1.2.12.1「商家」,符合下述資格屬禁止發文。 (1)賣場不得超過50項物品。 (2)有實體店面。 (3)網路商店。 3.1.9 依據1.2.12.1「物品流通」,因實質物品未在發文者手上, 符合下述行為禁止發文。 (1)續約購機。 (2)轉讓號碼。 (3)預購單換機。 (4)合購。 (5)團購。 ─────────────────────────────────── 3.1.10 依據1.2.12.2「易物類別」,[徵求]需附酬謝物。 3.1.11 依據1.2.12.4「特殊物品」,規範如下。 (1)汽車等類交通工具。 (2)機車等類交通工作(含電動機車)。 (3)房屋、建築物。 (4)契約式易品(保險、生前契約...等)。 (5)貴重物品(鑽石、珠寶...等價值5萬元以上物品)。 (6)免費票卷。 (7)票根。 (8)土地。 3.1.12 依據1.2.16「台中政策議題」,本板開放「台中市長候選人政策白皮書」, 於投票前3日,經板主群審核可發表於板上。 ─────────────────────────────────── 3.1.13 依據1.3.1.1「不應過於簡略」,下述文章內容得刪文。      (1)一行文。      (2)注音文。 (3)灌水文。 (4)未達三行。 (5)未達30字述。 (6)錯字文。 3.1.14 依據1.4.4「擾亂看板治序行為」, 同IP不同帳號洗版、CP、手動置底皆視為同一帳號,並送帳務部處理。 3.1.14.1 1日內於站內各板CP五次以上,或大量無意義文章,直接劣退不另行通知。 3.1.14.2 cp文定義: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3.1.15 依據1.3.4「政治文」,政治文確認由板主群認定。 3.2.1 依據2.2.1「參選資格」制定如下: (1)登入次數300以上。 (2)有效文章200以上。 ─────────────────────────────────── 3.2.2 依據2.3.4.1「限本人檢舉」制定如下述章節: (1)1.3.1『品質』。 (2)1.3.3『推文』。 3.3.1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3.3.2 歷次修增記錄說明。 ─────────────────────────────────── 第四章 附 則 4.0.1 相關資料 4.1. 『法律』 4.1.1 (1)個人資料保護法 4.1.2 (2)社會秩序維護法 4.1.3 (3)勞動基準法 4.2 『定義』 4.2.1 中台灣 (1)苗栗縣 (2)南投縣 (3)彰化縣 (4)草嶺 4.2.2 『日數』 (1)當日:某日00:00:00 ~ 23:59:59 (2)7日 = 滿168小時 ─────────────────────────────────── ※ 編輯: gun5566 來自: 61.218.159.54 (11/29 19:09) 請有板友於下面推文參與相關編制,感謝大家。 制定方向稍作說明: 1. 水桶30(含)以上才有劣文,以下無劣文。 2. 違反法律事情,嚴罰。 3. 禁止「營利」。 4. 更加在地化(包含增加轉播、情報)。 5. 板友權力宣告(限縮板主權力)及強制板務透明。 6. 公民部份初納板規。 7. 行違規範更加明顯(惡意者→重罰,無意者→輕罰)。 8. 執行板規清楚化(增加施行細則)。
whoiam:看到店家打卡送飲料 算交易廣宣還是情報 11/29 19:11
除非完全免費才得用情報,否則為廣宣,但已無廣宣。
boykk:所以閒聊變成兩日一篇? 11/29 19:20
沒錯! 人情味考量,且閒聊要150字,應屬有內容物,故調整日數。
DRIariel:非標題規定的括號看是否改別種形式的符號?不要用[]這樣 11/29 19:43
DRIariel:以免有人誤會後面規定的也是可用的標題..xd" 11/29 19:43
OK,納入後續調整。 2013.11.29 因討論政策需要,本文置底。 如討論、反應現行板規,請大家先說明,沒有強調部份,以本文草案為主。
Schaf:交易文的資格放寬嘍? 11/30 00:05
將來不再有『交易資格』←這東西
Schaf: 4.2.2 『日數、期間』 11/30 00:07
Schaf: (1)當日:某日00:00:00 ~ 23:59:59 11/30 00:07
Schaf: (2)一日:滿足24小時 11/30 00:07
Schaf: (3)以上、以下具連本數計算 11/30 00:07
Schaf:建議啦~~XD 11/30 00:07
感謝建議! 依板友習性,應該會再追問7日(置底)怎麼定義?故直接舉例。
laechan:有把手動置底,偽交易偽徵求實營利(如拉保險揪夜店團),黃牛 11/30 11:10
laechan:票等情況納入板規及施行細則考量即可 11/30 11:11
laechan:難得有板主願意修訂板規,大家可多多提出意見 11/30 11:11
lzetn:交易資格應該還是要有會比較好 發文數可降低 上站提高 11/30 21:49
lzetn:可以避免免洗ID(分身)氾濫 11/30 21:49
交易資格的部份,我先說明我的立場: 1.政見之一。 2.就任板主以來,一直桶最多的就是這個,雖然有些就是白木, 但有些真的就是沒有看板規,唯一的根治就是取消交易資格, 人性本善 <- 這是我的信念,所以我認定大部份違反此規的人, 都不是惡易的,故才會取消交易資格。 3.這點是我最大的論點,我不希望台中板有「二等板友」, 雖然沒有要發交易文,但沒有交易資格似乎就是一個二等板友, 我覺得只要符合發文資格,那就應該一體適用。
iloveqk99:[新聞]的部份建議加註不得有個人心得/評論(其實一直有這 12/01 18:00
iloveqk99:規定只是不曉得為何板規沒寫) 評論若與政治相關需視同政 12/01 18:01
iloveqk99:治文處理 並不得將特定人物上色 12/01 18:01
[新聞] 這部份不知是否有板友可以再多提供一些論述給我?讓我有多方參考的內容。 我先說明新聞這部份我的看法: 1. 如有調整,會要求「一定」要加心得。 新聞本來就是拿來討論的,所以應該要加心得阿... 不然是來洗文章的哦? 2. 對於政治評論,禁止。 但可公開講評事、物。 例:台中道路五都最爛,胡志強震怒! 這就可以就「路爛」加以評論,也可以評論胡志強對於路平的政策。 但是,不可以扯到國民黨,還是民進黨。 討論政策本來就是公民的權利, 為什麼要禁? 而且也符合「1.1.1」 3. 標註顏色的部份,我覺的可以標。 例如:國民黨市議員○○○檔車,防礙考生考試。 把國民黨跟○○○ 標起來最好! 只要不「修改」新聞內容, 我覺的,這是OK的。 ===================大家快點報名徵字啦!!================================
Schaf:我可以認同取消交藝文資格,但CD時間是不是還是加上比較好 12/01 23:01
Schaf:不然每天手動置底 ... 12/01 23:01
置底的部份是「行為」 1.4.3 『置底』 限定7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1.4.3.1 交易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14日+刪文。 所以發表一篇文章,可能會有 文章內容的裁決+行為上的裁決 這部份這樣解釋,大家應該會比較清楚~
jasonkau:黃字配白底 眼睛很不舒服 12/02 02:06
抱歉@@ 已經調整
iloveqk99:因新聞文加上心得 容易造成PO文者以個人觀點影響其它閱 12/02 02:14
iloveqk99:讀者的情況 加上先前曾發生評論與閱讀者因認知不同而吵 12/02 02:17
iloveqk99:起來的情況 所以才禁評論 何況 新聞文又不是不能回文 真 12/02 02:18
iloveqk99:需要討論再回文就好 另外針對上色 並沒說不能上 而是不 12/02 02:18
iloveqk99:能針對特定"人士"或"黨派"上色 PTT有很多黨工 會藉由散 12/02 02:19
iloveqk99:播某些黨派或人士的負面新聞來操作選舉 這之前在板上很 12/02 02:20
iloveqk99:常見 等明年要選七合一板主就知道了 12/02 02:21
iloveqk99:我只能說 板主的想法都讓我覺得很神奇 但很多板規都是經 12/02 02:22
iloveqk99:歷很多板主演化而來 並沒您想的那麼簡單 12/02 02:23
感謝i大的說明,不知是否還有其他的板友針對[新聞]有其他的見解? 有可能是我想的太簡單,但我的想法還是一樣, 板規制定好,施實後,有漏洞,我就看情形調整,敢踩線,就是照規定走。 黨工要來,只要他沒有違反規定,他要怎麼做,其實是他在板上的「權力」。 我在明年底選舉前還是板主的話... 說真的,我先樂觀其成^^
ruye:建議發新聞稿時要吟詩作對 這樣才算要讀通有融會貫通 XDDDDDD 12/02 13:17
這...一定要這樣嗎?
lzetn:新聞建議還是內文全部都不能有個人感想 避免藉此做文章 12/02 13:56
lzetn:真要討論...就回文吧! 12/02 13:57
lzetn:回文之後當做閒聊文處理 其他就照版規走 12/02 13:58
所以l大的意思是,先發一篇[新聞],再自己回自己的文,來表示意見? 一次發2分文的意思?
lzetn:如果...她/他這麼堅持要聊的話啦! 只是就要小心引戰之嫌嚕!! 12/02 15:37
lzetn:通常貼新聞難免都是看到心有戚焉或是資訊 既有感另一篇何妨 12/02 15:39
lzetn:可在新文章內 在版規內 儘情的書發己見嚕! 不過政治部分要如 12/02 15:41
lzetn:合去界定是否超限...嗯XD 高明補上 12/02 15:42
這... 不能有個人感想的主因是:避免藉此做文章 可是又可以回文討論? 新文章可儘情書發已見,卻在原文章下,不能書發已見? 可否再提供另外的論點給我? 因為這樣感覺,似乎怪怪的耶@@ 我的個人感覺啦... 可能我領悟力不是那麼好@@
iloveqk99:想抒發己見 就在自己的文章推文就好 不然就一開始以閒聊 12/02 18:38
iloveqk99:發文即可 資訊與新聞是提供台中相關訊息的管道 不是用來 12/02 18:41
iloveqk99:發表個人觀點的 台中板不是又個板 12/02 18:41
stellaorz:[新聞]就只能有新聞,[閒聊]新聞加心得 12/03 02:39
stellaorz:又,政治跟政策要不要版主畫條更清楚的線 12/03 02:49
stellaorz:畢竟台灣又不只有藍綠(挖鼻) 12/03 02:49
淡藍色為經公告三日後之調整。
iloveqk99:推文中板友們都不願看到新聞加註心得 板主卻硬是規定新 12/03 15:39
iloveqk99:聞要寫心得 講得很好聽讓大家一起討論 結果從頭到尾都照 12/03 15:40
iloveqk99:自己的意思做 然後再丟一句:反正規矩我先訂 以後再調整 12/03 15:41
iloveqk99:從上任到現在都是如此 感覺板就像個白老鼠一樣 12/03 15:43
iloveqk99:還有 新板規為何將新聞的發文資格取消了? 這門檻是當初 12/03 15:49
iloveqk99:為了避免洗文章而設的 取消的理由又是什麼? 12/03 15:50
[新聞]部份,我已經說明我的立場,新的討論無法給予新的立場,故依我的想法為主。 i板友質疑的部份,我列出板友給予建議如下: 1.麻將不提及賭金。 ←有違法之餘 2.禁止宣傳fb等廣告的網址。 ←現有板規不足,常有人假閒聊,真廣告 3.交易文置底 水桶14日→28日。 ←置底應屬行為犯,故應處罰要加重 上述都是板友站內信提供的,因立點比我還好,故我調整板規。 取消資格的部份,其實有說過了, 3.這點是我最大的論點,我不希望台中板有「二等板友」, 雖然沒有要發交易文,但沒有交易資格似乎就是一個二等板友, 我覺得只要符合發文資格,那就應該一體適用。 ↑這點也適用新聞的資格 另外,有板友提到說要 [商家] <- 給台中板友優惠的廣宣機會 這部已在思考相關資訊,以上。 謝謝
iloveqk99:您說明了您的立場 板友的立場就不是立場 您覺得想施行就 12/03 22:46
iloveqk99:不管其它人的意見 事實就是如此不是嗎? 大夥都不樂見新 12/03 22:46
iloveqk99:聞加評論 因您的立場 所以就要全板配合你 不是嗎? 12/03 22:47
iloveqk99:另外我說的是原本的"新聞文"發文資格為何取消? 12/03 22:47
iloveqk99:再來 要扯交易文資格ok 二等板友的話也是你在講的 很多 12/03 22:48
iloveqk99:地方板都有設不同的交易文限制 所以不符資格就是二等板 12/03 22:49
iloveqk99:友?? 政府規定沒滿18歲不能考駕照 所以沒滿18歲就是二等 12/03 22:50
iloveqk99:國民?? 若非交易文氾濫造成板上充斥無用文章 又何需限制 12/03 22:50
iloveqk99:就像為何規定18歲考駕照 不就是預防青少年在身心不成熟 12/03 22:52
iloveqk99:的狀況下騎車嗎? 我實在不懂您把不能交易文的人看做二等 12/03 22:53
iloveqk99:板友的理由? 能發交易文的人就比較高尚嗎? 想太多 12/03 22:53
iloveqk99:另外 原本的板規就規定 交易文"置底"是劣退+30天 12/03 23:01
iloveqk99:請先搞清楚原先的板規 加重處罰早就有了 12/03 23:01
1. [新聞] 這部份我已陳述完畢,故不再做回應。 2. 這是台中板,已多次說明。 3. 原板規的部份,基本上我上任以來,天天都有在回應檢舉, 所以我知道有加重處罰。 而我原提出的板規也有加重,只是沒有那麼重。 但有板友講述置底是屬「行為」犯,水桶14日太少,我覺得言之有理, 於是調整目前的草案改成28日。 ※ 編輯: gun5566 來自: 114.33.42.8 (12/03 23:17)
iloveqk99:已陳述完畢,故不再做回應->意思就是 板友的建議 無法左 12/03 23:30
iloveqk99:右我的想法 所以我要照我的意思做 事實就是這樣 12/03 23:30
iloveqk99:沒人跟你扯別板 你只要針對二等板友回應就好? 原來板主 12/03 23:31
iloveqk99:認為不能發交易文的人是二等板友呀? 12/03 23:31
iloveqk99:原本置底桶30天 你改28天 叫加重? 我數學一定不好 12/03 23:33
wores:我本來還以為手動置底會到三個月或半年的,看來是我想太多… 12/04 00:38
wores:…這樣也好,至少版主不用每天抓一大堆交易文來查資格,應 12/04 00:38
wores:該能撐比較久(" ˊ▽ˋ) 12/04 00:38
stellaorz:算了有人出來管就好,科科 12/04 04:06
精華區的部份,已開始動工,目前會先依2013的文章為主。 在第二頁 會先等第二頁大致完工,才會開始進行與舊資料合併的動作。 類別的部份,如有板友有好的建議,也可推文提供。 目前會先把食記這一部份慢慢收納,如果板友有想要先完成哪一個區塊、類別, 也可反應給我,如沒有相關意見的話,我就照我自己的進度慢慢前進。
boykk:當初新聞跟交易文這些板規都是板友大家投票選出來 12/05 03:58
boykk:之所以交易文要有資格是因為之前板主有統計台中板充斥著交 12/05 03:59
boykk:易文(交易文資格:之前板規好像是有自介就可以發了吧) 12/05 04:00
boykk:大家不太喜歡交易文佔滿板面 不過既然板主想改變一下 12/05 04:03
boykk:也是支持拉 只是擔心開放之後會有人超過發文資格就來PO文 12/05 04:05
boykk:上任之後看到板主非常熱血的改革 加油 希望台中板越來越好 12/05 04:07
catcues:[閒聊] 西濱蛋炒飯 <== 這樣的文章可以置底的理由是?? 12/05 23:11
置底閒聊 昨天(12/4)就有了。 之後會變成常態,我會晚上找一篇閒聊的文章置底,給大家一個聊天的地方~ 我覺得板上有點「苦悶」~ 大家都說不要[交易]文,但是,當真的交易文不見了, 那大家來台中板是要做什麼? 所以,除了辦活動外,我想到的是增加板上的「話題」!! 「話題」由誰發起? 就是在座的鄉民囉~~ 之後,只要板主晚上可以管板,我就會找適合的[閒聊]當置底文, 給大家一個下班的聊天點,當成是一個可以聚眾、紓壓的地方, 不想去汪踢?不想去八卦?不想去西斯? 想聊台中的人、事、物… 我希望建立起一個這樣的「空間」給屬於台中板的板友~ ※ 編輯: gun5566 來自: 114.33.42.8 (12/05 23:49)
DRIariel:新板規在推文管理上的罰則似乎有點單薄?是否該補強呢@@? 12/07 23:05
DRIariel:以便處理惡意推文 推文引戰 人身攻擊類的負面推文.. 12/07 23:06
DRIariel:因為又看了一次 好像都是對於發文上的罰則比較多 12/07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