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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現:違反法規,無固定裁決。 新:水桶30日+劣文。 2. 現:針對違規文章但僅以刪文處分者 皆以1日水桶作為系統通知 新:當日刪文超過2篇文章,水桶3日,自第3篇文章起累計一篇增加7日 (不論自刪,違規刪文) 3. 現:[新聞] 提高發新聞及資訊使用者的限制 (上站100,發文10篇以上) 新:移除限制,需加附20字以上繁體字心得。 4. 現:[閒聊]一個帳號限三天一篇 違規者水桶7日 新:同帳號限2日1篇,違者水桶7日+刪文 5. 現:[揪團] [麻將] 無 新:[揪團] [麻將] 文內不得提及賭金 6. 現:[交易]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 新:移除限制 -- 現:[廣告]、[買賣]、[合購]、[代買]、[求租]、[租屋]...等項目, 新:以下交易相關禁止發文 (1)[廣告] [租屋] [廣宣]。 (2)賣場不得超過50項物品、有實體店面、網路商店。 (3)續約購機、轉讓號碼、預購單換機、合購、團購。 (4)汽車、機車、貴重物品、契約商品、土地。 (5)票卷相關(移至置底) -- 現:超商置底 新:超商相關、票卷相關 7. 現:[徵才] 只適用於.台中之正式公司及各大小行號徵才(員工)用 新:工作地點在台中之勞動需求 -- 現:[徵求] [徵才] 無強制規定 新:屬現金、物品換取勞力者皆為徵才類別。 8. 現:無 新:『宣傳』本板禁止發表有關投票、拉票、票選(假閒聊真宣傳) 9. 現:無強制規範 新:『轉錄』同一帳號2日限轉入轉出本板各1篇文章(食記、遊記需注意) 10.現:無 新:偷渡交易內容,違者水桶7日。 11.現: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引戰、嘲諷、 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以上劣退,水桶兩周 新:水桶28日+刪文 12 現: 3.手動置底 交易類別於7天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者水桶30天+劣退。 其餘選項於7天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者皆水桶7天。   新: 限定10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交易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37日+劣文。 -------------------------------------------------------------------------- 商家、市集部份請參閱精華區。 新板規部份就獨立出來給大家專注的閱覽,意見反應區改調整置本文, 各位板友對於板主的建言,我會接受,但希望大家討論的點是在新規,謝謝。 底下推文只保留與原板規有關,其餘部份就刪除,如有板友意見被刪除, 請見諒,也可於本文再次推文,謝謝。
youngpool:不是01.01才移除內容嗎 = =? 12/17 21:39
youngpool:疑,原來式心發 12/17 21:40
只要有「增修條文」,我就會重新公告,已求大家所看到的版本都是一致的。 我會公告足14日,新規才會上路。
youngpool:1262這條,過去是不能評論,避免偷渡政治,參考一下 12/17 21:42
這之前在草案時有討論過了,可以參閱板上的公告 #1Ic7KRKa
youngpool:感謝提供文章代碼,我肯定你用心 12/17 21:58
youngpool:可是那篇只是更多的闆友給予建議,而你已自己規定做修改 12/17 21:58
youngpool:這麼多網友,甚至所有推文網友都不看好加心得 12/17 21:58
youngpool:為什麼你還是堅持己見呢?這些都是歷年投票的結果 12/17 21:58
youngpool:如果這些已經被公投過的結論你不喜歡,建議重新公投 12/17 21:59
youngpool:給大家一個更加信服你的理由,而不是我想改,我看好 12/17 21:59
youngpool:如果到時候我還是板主,有負面效果我來處理 12/17 21:59
iloveqk99:樓上 你點出現行板主最大的問題了 12/17 22:02
這部份已經說明過了,有比我好的意見、理由 我採納~
youngpool:問題誰來評論"比較好"...現在都你自己評而以阿= = 12/17 22:04
youngpool:如果不開放大家評,那就真的是個版了 12/17 22:05
oherman:新板規和他的政見差很多… 12/18 11:09
llh117:違反法規即劣文有點太重,有些笨笨真的不知網路不能賣眼藥水 12/18 14:30
llh117:二手車買賣.租屋沒什不好吧!店家廣宣如有促銷也不錯阿! 12/18 14:31
laechan:3.的部份以前是說發新聞文不能加評論(包括新聞內文上色) 12/18 14:47
laechan:那現在發與台中相關新聞文可以附加評論,也可以上色? 12/18 14:48
nowashid1:我覺得汽機車跟土地不動產買賣很好呀,我現在的機車也是 12/18 14:53
nowashid1:當初鄉民賣的,車況超好,讓我覺得撿到寶....如今~~~~ 12/18 14:53
nowashid1:手機跟門號轉讓也很好呀,有些人亞太沒在用,想要的就去 12/18 14:55
nowashid1:談,雙方都願意不就美事一件..... 12/18 14:55
Febe:違反板規還是先警告比較好吧 直接劣文太狠了 12/18 14:59
Febe:交易文還是限制發文資格比較好 免得用分身id 恐交易文太氾濫 12/18 15:01
nowashid1:推樓上 12/18 15:02
Febe:麻將說一下賭金較好 免得無法負荷 (雖然這是我用不到的分類XD 12/18 15:03
nowashid1:還是要推一下板主,肯聽建言一切都好 12/18 15:03
Febe:買賣汽機車/轉讓門號~別禁吧 這類重地緣關係的在他板很淒涼啊 12/18 15:06
milkcandy29:為何要解除交易文的限制?現在台中板10篇文章裡就有2~3 12/18 15:09
milkcandy29:篇的交易文,限制解除後會更多吧? 12/18 15:09
milkcandy29:租屋的資訊為何也會被限制?台中板上貼台中的租屋資訊, 12/18 15:13
milkcandy29:我想不出任何不妥的理由.有些人甚至只是要找室友一起 12/18 15:13
milkcandy29:分租,不在台中板找人,難道去高雄板找"台中"人? 12/18 15:13
longdog:6 刪掉太多不能交易的@@ 像廣宣那些 鄉民有些開店的也不錯 12/18 15:14
longdog:合購那些也不行了?? 12/18 15:14
Febe:租屋是有租屋板啦 只是大部分人不知道 這類地方事務不該禁啊! 12/18 15:15
milkcandy29:第6項裡 租屋.廣告...等一堆被刪除的,若是與"台中"有 12/18 15:21
milkcandy29:關,我不懂為何不能在台中板發.是怕板面混亂?可是又解 12/18 15:21
milkcandy29:除發交易文的發文限制?應該是在板規裡更詳細去限制廣 12/18 15:21
milkcandy29:告或租屋這些的發文資格,例如:7天只能發一次租屋... 12/18 15:21
milkcandy29:之類的,而不是眼不見為淨全部拔掉吧 12/18 15:21
milkcandy29:是啊 ~租屋有租屋板,但我住台中,或其他將要搬到台中 12/18 15:26
milkcandy29:生活的人,若要找台中的吃喝玩樂資訊,大部分都應該是會 12/18 15:26
milkcandy29:來這裡找吧? 12/18 15:26
lagoon:商家宣傳/優惠的部分呢哭哭 12/18 15:26
milkcandy29:推樓上.以前還有鄉民優惠的,現在板規一改,我想那些開 12/18 15:29
milkcandy29:店的鄉民什麼優惠都無法傳遞給我們知道了. 12/18 15:29
首先,先感謝大家的意見,我很高興~ 可以就「板規」調整的部份來討論。 再來,我先抱怨一下,其實,我已經公告十多天了...有草案V1 V2版~~ 都沒有人理我 = =" 先就交易部份說明一下,禁的原因是「營利」, 也因為我把「營利」禁止了,所以移除了交易文的限制(我禁的是源頭) 因為禁了交易,所以我多了[商家] [市集] 我採「集中式」管理, 請他們統一到板主這申請,通過後,可以依「季」或「半年」的方式, 再到板上PO文。 所以如果是要找有台中鄉民優惠的店家,新規上了之後,你們不用再爬文, 也不用怕爬到是舊的資料,因為我們會定時的整季請他們重新更新。 直接到精華區 內的商家,直接看就有了。 板面乾淨、資訊集中、訊息是最新的 ← 商家的說明到這。 有關租屋的部份,請看「市集」,我在板面禁止了, 但這些生活上的東西您還是可以申請您的個人市集,只是要經過板主同意, 就可以在精華區內的市集出現這些東西,但板主會不定時的去刪除(刪除會公告)。 整個交易的部份都有完整的配套,當然,這部份大家也還是可以提出來討論,謝謝 --新聞部份說明如下 我並非不聽板友的意見,大家覺的不能有評論是因為會偷渡政治文, 這此我都知。 我考量的點,除了政治內容我們本來就有板規可以去做防範, 考量只是希望大家多打點字、大家多說點話~ 如果這樣子 → 不妥! 我在2天內看相關意見反應會正式回覆是否修正此規。
youngpool:板歸沒有寫上市集,要到精華區爬,會誤使新手觸犯版規 12/18 15:47
youngpool:建議補進版規裡面,另外新規的商家跟市集作法 12/18 15:48
youngpool:是採版主幫大家擦屁股的方式..你有需要來找我,我處理 12/18 15:49
youngpool:這會使得板務變的更繁重 12/18 15:49
板務部份,目前覺得還OK~ 可能是沒有什麼人申請 = =" 不過那個還好... 最煩的是要弄精華區的文章... 食記 最慘,要一篇一篇點進去看... 有時還要查什麼區域@@" 有心要做,不差這些啦... 我的夢想是板規上路後,找3個板主(共3個) 大家分攤的這樣做,其實~~ 還好!! 但是那個夢想好遙遠...
youngpool:還是覺得拉高發交易文限制,開放各項交易類別 12/18 15:55
youngpool:違規就桶的方式~另外可加上同項商品一個月內禁止再發 12/18 15:56
youngpool:以此來避免你的"營利" 12/18 15:56
youngpool:例如房屋租賃,專業房東可能會一發再發,版面上就很亂 12/18 15:58
youngpool:但是諸如轉租文,有需求的網友會自己去/標題 12/18 15:58
youngpool:所以以一個月來限制..應該還ok吧? 12/18 15:58
youngpool:1個月廣宣一次也同樣是開放廣宣但是減少交易的折衷 12/18 15:59
營利的部份,一次就是營利了。
mimisyliva:一樣贊成拉高交易資格,而非降低卻又縮減範圍 12/18 16:17
mimisyliva:與台中有關的交易 為何不能? 覺得限定頻率即可。。。 12/18 16:17
youngpool:新聞那個當初是出現問題在何謂"政治內容" 12/18 16:18
youngpool:只標色某政治人物名字,其他人物名不標色,請問算政治嘛? 12/18 16:18
youngpool:當初就是有黨工用這樣的方式來標注文章,才禁止的 12/18 16:19
不算
youngpool:胡志強出國考察去賭場考察博弈事業 → 12/18 16:20
youngpool:"胡志強" "出國"考察 "去賭場"考察博弈事業 12/18 16:21
youngpool:標色就跟注音符號一樣,用的好,文章的意思是會被改變的 12/18 16:21
只要沒有修改新聞的內容,就不會有事。 我也不會認定政治文
youngpool:看起來mimi網友好像意見相同,感動~"~ 12/18 16:22
youngpool:當初改新聞相關條例好像就是因為黨工標色引起的.. 12/18 16:24
youngpool:這是當初眾版眾和版主的共識的樣子,僅供參考 12/18 16:25
PlayCowBoy:未看先推 12/18 16:26
goodman:標色不算政治是理想化 只能說 等以後遇到時才能見真章 12/18 16:33
goodman: ^太過 12/18 16:36
goodman:違反法規即劣 很合理 沒有什麼過重的問題 不知道能不能賣 12/18 16:39
goodman:就不要賣 要賣就去查清楚 PTT上的劣文會比政府罰金重嗎 12/18 16:39
感謝g大再次幫我陳述立場... 水桶比罰金還好... 重點是,別讓板上有出現不該被關注的事項
goodman:就事論事而已;有些太理想化的東西只能等你實際遇上才會懂 12/18 16:49
哈哈哈~~ 這點我懂... 所以我現在還在努力適應@@
milkcandy29:步.執法也有所謂的"於情於理", 當初喜歡台中板的理由 12/18 17:57
milkcandy29:是因為"人情味",如果這份人情味不在,那我真不知以什 12/18 17:57
milkcandy29:麼心情看待台中板.我想板主你心中有你理想化的台中板, 12/18 17:58
milkcandy29:但你更新後的板規卻是讓"板主"攬了太多的責任在身上, 12/18 17:58
milkcandy29:且能否招到其餘2個板主也是問題.12/18 17:58
milkcandy29:板規重新訂定嚴實是很好,但過重的法規只會讓人往之卻 12/18 17:57
milkcandy29:步.執法也有所謂的"於情於理",當然守規矩很重要,但執 12/18 18:01
milkcandy29:法過程中聽取他方意見,加上"情"來思考,會讓大家真心服 12/18 18:01
milkcandy29:你 尊重你,而不是單純懼怕 12/18 18:01
jiunmoon:反對移除交易po文資格 12/18 19:08
skysareblue:搞錯方向了吧 交易文應該要提高發文限制才對阿 12/18 19:47
qwoqow724:禁止發交易文????????? 12/18 19:57
skysareblue:版主真的是相當辛苦 但板規改也不是你一人說改就改 12/18 21:10
catcues:如果今天有相同看法的人多了十倍百倍 請問板主是否會依然 12/18 21:47
catcues:故我呢? (有個所謂的"反應區".但事實是幾乎從不聽取他人 12/18 21:48
catcues:和您想左的意見) 12/18 21:48
catcues:很多規範及規定 不是"歷任板主定來的" 而是當時"投票結果" 12/18 21:49
catcues:雖說有"適應推廣期" 但說改就改 改了後別人發出的意見 12/18 21:50
skysareblue:同樓上 版主似乎總有理由反駁反對他意見的人 12/18 21:50
catcues:簡單說到最後不是有"別的說法擋掉" 不然就是"視而不見" 12/18 21:50
catcues:所以如果一樣故我 那我廢話到此 謝謝 12/18 21:51
我還是希望大家把焦點回到「新板規」 一直針我的部份,我只能說,我做的「改變」您們就是沒有看到, 然後一直說我不聽別人的建議,依舊故我! 我也只能跟大家說,今天公告出來的板規不是一出來就這樣,很多人都有參與到, 前面也公告超過2週了,但大家的意見會不一樣, 我也知道有「營利」的板友會站出來反對,但我禁的就是「營利」, 我也公佈配套方法了。 板主的職務方面在之前的「文字獄」也說明了,只要有板友想當, 我會立即舉辦板主徵選,並視選舉人的政見, 如要停止新規,我也會遵重,並先以相關人的政見為主。 很多政策出來不是隨便就這樣亂生出來的, [閒聊] 3日 → 2日 是因為希望大家多到板上發言,增加話題,才會有人氣 [交易] 取消資格,改禁營利 是從源頭禁止,提高交易資格, 這些賣家還是會有符合資格的一天,到時一樣交易文洗板, 從源頭禁止,然後規劃出一個專屬的空間給他們,大家都雙贏不好? 台中板人氣愈來愈少,我也請賣家們思考,當有天台中板只剩7、80人在線上, 你們的東西只會愈來愈難賣,何不換個方向想想, 當人氣在時,人群只是換個地方看,配合一些板上活動, 也許你們的可見度會更高。 [違法] 法律都不許可的事情,重罰比例原則提高。 [新聞] 這部份我承認我沒有那麼高的政治敏感度, 我的立意是希望大家多發言、多推文 吵吵鬧鬧的也是一個話題。 我也在上面說過,會審慎思考要不要修改這條了。 其他的部份,請大家多多細看,謝謝~ 台中板是我第一個當的板主,我沒有什麼政績可以請您們相信我, 目前唯一的政績大概就是置底的交易推文 現在格式都統一了, 這3天來,只有刪了2個 格式統一有什麼用? 至少大家方便閱讀。 交易集中有什麼用? 當有人來請益什麼東西時,可以請他到精華區的商家, 可以請他到精華區的市集去看,不是請他去GOOGLE 這樣不是很帥? 要糾團,沒地方??先到商家選一個,再來去串門子~這樣子也很讚! 當然... 也會有廣告的可能,但我會去注意~ 我沒有什麼辦活動的經驗,但我唯一舉辦的台中市徵字活動, 至少會有記者來要採訪,雖然掉漆,因為現在的話題是[板主]不是[看漲] 但我相信之後再努力總是能創造話題! 新規的部份上了,真的發生重大問題,我一定修改,下台也OK! 只能真的希望大家可以給新規一次機會! 商家跟市集的部份 我請你們相信我,我一定會努力上線,定時更新你們的資訊。 以上算是政策的...拜票, 哈哈 拜託大家了~~(鞠躬)
youngpool:這麼注重營利的話,按照教育部國語字典 12/18 23:00
youngpool:營利:謀求利潤 12/18 23:00
youngpool:那你乾脆全面不要有焦義相關文,任何一樣東西都不要買 12/18 23:00
youngpool:到底辦個交易文走向的投票有這麼難嗎? 12/18 23:01
youngpool:發文資格本來就是ptt用來管制鄉民發言的手段 12/18 23:02
youngpool:帳號到了資格限制,他要發文,有何不可? 12/18 23:02
youngpool:你現再說交易文洗板,我改天說閒聊文洗板,不喜歡來看 12/18 23:02
youngpool:還不是一樣... 12/18 23:02
youngpool:你能證明台中版人氣變少是因為交易文嗎?有證據嗎? 12/18 23:04
youngpool:你拿不出證明,你又不做民調 12/18 23:04
jasonkau:做民調也沒用啦 就說了他只看他想看的 聽他想聽的 12/18 23:05
jasonkau:交易文是經過多少大風大浪才到現在這樣的門檻 12/18 23:06
jasonkau:你沒經歷過不怪你 但這麼多人跟你反應你都當沒看見 12/18 23:06
jasonkau:拜託別再這樣自我感覺良好下去了 12/18 23:07
youngpool:還有現在的改法,不只是營利的版友受到影響 12/18 23:08
jasonkau:你做的好的部份大家不是沒看到 OK的部分自然不會拿出來問 12/18 23:08
jasonkau:不好的地方才會 連這種基本常識都沒有嗎 12/18 23:08
youngpool:需要以低價承接轉租以及手機優惠的版友也會受到影響 12/18 23:09
jasonkau:還是你需要大家說:板主好棒棒 之類的 12/18 23:09
youngpool:需要購買二手機車的也同樣受影響 12/18 23:09
jasonkau:另外 同一帳號2日限轉入轉出本板各1篇文章 個人覺得太嚴 12/18 23:10
jasonkau:另 新聞20字心得 個人建議廢除 一樣又是你沒遇過之前狀況 12/18 23:12
jasonkau:建議你還是跟板上一些老手討論一下 了解板規當初為何變這 12/18 23:12
jasonkau:樣 12/18 23:13
youngpool:新聞部分,現有可查到的資料為 12/18 23:16
youngpool:板規更新20110103 sctty 12/18 23:16
youngpool:這是目前幾個收錄在精華區的板規裡面最早有明訂新聞 12/18 23:16
youngpool:條例的,那時候是已經經過討論之後出來的結論 12/18 23:17
youngpool:一個實行快三年的版規,沒有被質疑過 12/18 23:17
youngpool:你現在只說你覺得@()*()_^ 要改掉新聞 12/18 23:17
youngpool:你這樣到底要怎麼說服人... 12/18 23:17
flyran:(  ̄ c ̄)y▂ξ 繼續討論繼續討論 來用我的PS4先 12/18 23:32
youngpool:11/29公告的板規文...裡面推文12/03 15:50下的版主回應 12/18 23:37
youngpool:[新聞]部份,我已經說明我的立場, 12/18 23:38
youngpool:新的討論無法給予新的立場,故依我的想法為主。 12/18 23:38
youngpool:"我有我自己的想法,你跟我討論我也不會有新想法" 12/18 23:38
youngpool:"所以就是依我的想法為主" 12/18 23:39
youngpool:突然覺得很失望...你原來真的就是以你自己的腦補 12/18 23:39
youngpool:來制定板規,這一個版完全就是你拿來實驗的作品了 12/18 23:40
youngpool:一切都是反正就先改,有問題再改回來 12/18 23:40
youngpool:有沒有想過,其實現在沒問題,改了之後才有問題? 12/18 23:40
Febe:反正大家說什麼都沒用就對了? 12/18 23:41
iloveqk99:我...我只想說 板主刪了我的推文(4行) 我可以檢舉嗎? 12/18 23:43
您可以舉檢,我也會受理,不過,一開始原文就已經說下面的推文會刪除 或移置本文了,如果需要,我也可以去移過來。 但公告在先,故沒有相關故意刪推文的部份。
youngpool:如果符合板規可以吧XD現在的狀況沒板主可能比有板主好 12/18 23:44
youngpool:版主自桶好了..?泡個水冷靜一下 12/18 23:44
jasonkau:自桶更慘啊 到時連回覆都不行了 裝死正如他願 12/18 23:46
youngpool:認真請教,版主被水桶時,還能使用版主指令處理版務? 12/18 23:47
jasonkau:可以 但是不能回推發文 12/18 23:49
skysareblue:他應該是不小心刪的吧 何需這麼計較 12/18 23:49
jasonkau:推文請板主刪兜售推文也是好意啊 這樣都被桶14天 12/18 23:50
jasonkau:這時他本人的簽名檔就可以拿出來用了 12/18 23:51
youngpool:那就好了阿..不能發文公告新版規運行就好 12/18 23:51
jasonkau: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12/18 23:51
BJGirl:這ㄧ篇太強大了 12/18 23:53
※ 編輯: gun5566 來自: 114.33.42.8 (12/19 00:13)
DRIariel:如果意見不能統合 那希望能選出新板主 請板主群決議.. 12/19 00:14
DRIariel:*蠻弔詭的是 交易文違規的大宗之一是手機發錯 提醒不改 12/19 00:21
DRIariel:(有的好像說一句對不起或新手好像就沒下文了是..?) 12/19 00:21
DRIariel:還有根本很少出現在板上 只是來發交易文的 12/19 00:21
DRIariel:等n天後再次上站水桶也過了 桶他也不痛不癢.. 12/19 00:21
DRIariel:這些人讓交易文量大增 但板規除了一刪再刪好像也啥辦法.. 12/19 00:22
sunshineme:有理念很好,但理念是否適合?有蠻多原來版規都已經規 12/19 01:15
sunshineme:劃的不錯也實行多年,但是一口氣就改掉了。版主有版主 12/19 01:15
sunshineme:想法,希望版友提出討論,但論點不接受就維持原始想法 12/19 01:15
sunshineme:,版友再提疑問就開始拋出不再說明。有認真去思考版友 12/19 01:15
sunshineme:提議的點嗎?有認真去思考自己的點是不是有缺漏嗎?你認 12/19 01:15
sunshineme:為不能發交易文是二等公民,請問為什麼是二等公民?若 12/19 01:15
sunshineme:要用公民論,累積資格以尋求更高的權限不也是一種義務 12/19 01:15
sunshineme:嗎?想要達到自己希望的權限不也應該努力嗎?所以提高發 12/19 01:15
sunshineme:文限制有何不可?這跟等級根本沒有關係。想要試辦商家 12/19 01:15
sunshineme:、市集讓資訊集中立意良好,但是每個人有這個需求要再 12/19 01:15
sunshineme:另外跟版主申請,再看版主喜好來決定是否通過?這樣不 12/19 01:15
sunshineme:是很麻煩也很不客觀嗎?直接規定資格,到達資格可po文, 12/19 01:15
sunshineme:版主再整理進精華區,這樣不也是集中的一種方式嗎?討 12/19 01:15
sunshineme:論是指提出各方看法來統整出一個最好的、最多人願意接 12/19 01:15
sunshineme:受的,而不是怎麼推翻你、怎麼說服你? 12/19 01:15
mimisyliva:推樓上 也推版主立意良好 12/19 01:34
mimisyliva:但是就像樓上所說 我覺得很多好的政見是可以並行的 並 12/19 01:34
mimisyliva:非有了商家就不能廣宣 並行是一個好的選擇 有需要的版 12/19 01:34
mimisyliva:友既能夠於精華區找到相關優惠店家 12/19 01:34
mimisyliva:店家亦可於版面直接po優惠 一方面吸引客源增加收入 另 12/19 01:34
mimisyliva:一方面 有需要的版友也能獲得優惠 。 12/19 01:34
mimisyliva:再者 若是什麼文章就得移至什麼樣的專版 那何必還要台 12/19 01:34
mimisyliva:中版的存在呢? 找吃的去food版 閒聊的也可以去wanted 12/19 01:34
mimisyliva:版 既然如此 那這些文章是不是也得禁了呢 12/19 01:34
youngpool:曾經提過專版這項問題了..被跳針回"禁止營利" 12/19 01:36
mimisyliva:既然禁止營利,那下一步是不是要將交易文直接廢除呢? 12/19 01:39
jiunmoon:現今的版規可以存這麼久,都因為經過了不少代版主 12/19 02:01
jiunmoon:還有這些年來版友的共識,如今取消了交易資格 12/19 02:02
jiunmoon:比起營利更容易照成亂象,所以反對取消交易資格 12/19 02:03
sunshineme:台中版,顧名思義就是跟台中有關的所有事務皆應該可以 12/19 02:15
sunshineme:在此討論。包含食衣住行育樂...等等。想找南投戲院的 12/19 02:15
sunshineme:消息會想到南投版,想到台中租屋會想到台中版,想去義 12/19 02:15
sunshineme:大會想到高雄版...等等,地方版就是充滿多元化的資訊才 12/19 02:15
sunshineme:更令人嚮往也更實用。只要想到跟台中有關的就想到台中 12/19 02:15
sunshineme:版是我們樂見的。既然跟生活習習相關,金錢就會是一種 12/19 02:15
sunshineme:選項。請問版主定義營利是何種定義?出清用不到的物品 12/19 02:15
sunshineme:是營利?還是賣大量相同物品是營利?牽涉到金錢是營利 12/19 02:15
sunshineme:?還是店家販賣是營利?只因為營利這前題就一口氣改變 12/19 02:15
sunshineme:許多規則是否有失平衡?另外,真的不能認同版規實施了 12/19 02:15
sunshineme:不好再來修這個論點。既然已經有不少版友提出疑問,為 12/19 02:15
sunshineme:何不能再做討論,仔細思考衡量,做出更完善、更讓人願 12/19 02:15
sunshineme:意接受的規則,而一定硬要實施,不好再來改。 12/19 02:15
catcues:會有記者要來採訪?? 板主? 不論真實與否 提這點是? 12/19 03:48
catcues:新聞點在? 12/19 03:48
catcues:先說句不好聽的 你所謂的商家跟市集 如果以後一直都是得經 12/19 03:49
catcues:由"你一個"板主的同意發文.宣傳 那...吧.就算你不營利 12/19 03:50
catcues:如果你不給PO 商家自己捧著錢請你放行 那...?? 12/19 03:50
catcues:我可以不懷疑你的動機 但急於宣傳的商家 想法百百種以上 12/19 03:51
catcues:所說不無可能 那何必營造出這樣的"可能性"? 12/19 03:51
catcues:這跟"問卷"需板主群同意完全不同 因為你在營造的正是一個 12/19 03:52
catcues:更集中的"商業宣傳廣告" 12/19 03:53
catcues:而且不要一直談 營利營利的 說正格的 鄉民認同卡出現後 12/19 03:54
catcues:PTT站方 已算部份營利了 12/19 03:54
mimisyliva:推sun大 12/19 03:54
catcues:要嘛全禁 交易文 要嘛...坦白說你說的營利營利只是你個人 12/19 03:55
catcues:自以為的界定 12/19 03:55
catcues:限租屋 限汽機車 應該不止我一個人覺得很怪 12/19 03:57
catcues:所以某人有用不到的冰箱要PO來賣可以 騎不到的機車 不能 12/19 03:58
catcues:理由是 "營利"嗎? 還是機車要牌照稅等級不同??? 12/19 03:59
catcues:抱歉 我忘了現在150CC以下不同牌照稅 應該說燃料稅 12/19 04:00
catcues: 用 12/19 04:01
3.1.11 依據1.2.12.4「特殊物品」,規範如下。 (1)汽車等類交通工具。 (2)機車等類交通工作(含電動機車)。 (3)房屋、建築物。 (4)契約式易品(保險、生前契約...等)。 (5)貴重物品(鑽石、珠寶...等價值5萬元以上物品)。 (6)免費票卷。 (7)票根。 (8)土地。 ※ 編輯: gun5566 來自: 61.218.159.54 (12/19 09:46)
youngpool:特殊物品也是你定的阿= =誰規定要把這些列進去 12/19 14:22
giveUstars:您好 有在使用租套雅房板的都知道 功能很差 12/19 15:48
giveUstars:若是禁止房東貼 那房客貼徵租呢? 12/19 15:49
giveUstars:對於租屋 營利與否是很難界定的 12/19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