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B285 (SD)
看板TaichungBun
標題[公告] 戰文判斷標準
時間Sat Jan 24 18:03:30 2015
2.2.11 推文或發文爭吵、戰文、板主有權視情況刪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2.2.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黨工、領__百(數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種文字暗指他人為某政黨工作人員者
其餘針對部份網路用語,只要符合引戰相關條件並經提起檢舉或板主認定
皆照板規處分,不接受這是句"PTT名言"之類解釋。
基本上接受檢舉分為幾類
接受原po檢舉
引戰、嘲諷、酸文、性騷擾
接受有在該文章推文的人檢舉
引戰、嘲諷、酸文、性騷擾、威脅
接受特定對象當事人檢舉
侮辱、歧視
接受所有人檢舉
西斯、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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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提到黨工無違規
但是被你指認是黨工的人 如果覺得被侮辱 來檢舉 會成立
除非你有確切證據可以證明
比方說andy在國民黨服務當接聽電話工讀生
youn板友在板上看到他 說 andy這個國民黨 黨工
而且被檢舉後youn可以提出證據
這樣是不會被水桶的
但是如果youn是說 andy這個臭黨工
這則屬於侮辱 經檢舉會水桶
而辱罵某團體 ex 民進黨都是吱吱
原發文人/民進黨黨員黨工
皆可檢舉 引戰/侮辱
前者只要是發文人即可 後者須出示證明 證明自己被侮辱
後段說明只是為了表達
不接受這是句"PTT名言"之類解釋
避免有人用一些罵人的話 又推拖
而不是只要說到就違規
另外無人檢舉
有看到還是會視情況處理
不是說沒人檢舉就不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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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oungpool: 這個臭____ 01/24 18:21
→ NKB285: 母雞 01/24 18:23
推 blackyw: 母雞表示自己不臭 01/24 19:15
※ 編輯: NKB285 (122.146.227.224), 02/17/2015 19: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