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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下面有修文更新請多按幾頁,感謝。 --------------------------------------------------- 罷免案到今天算是告一個段落, 在這之前不管是什麼樣的疑問, 或板規的修正, 都誠摯歡迎各位在這討論串下來提問、討論。 只要求一點,麻煩大家理性討論,就事論事, 別再提往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做事風格與手法,不予置評。 感謝大家的配合。 ----------------------------------- 除人身攻擊、洩漏個資、借推文賣東西外, 本篇(串)討論文不受限於板規, 你可以罵板主馬英九、連勝文或是其他, 但是不可以問候我家人。 若是板友有關於板主的問題或單一板規想提問,請在下方推文, 若是板友對多條板規有意見,請回文並留下前面兩句黃色的話。 ^^^^^^^^^^ 請不要在本篇討論文下聊天,以免影響其他人提問。 以上。 P.S 違規檢舉請直接寄站內信即可,正常情況下我會在72小時內回覆您。 -- ╭────────────────────────────╮ │ Q:我被退文怎麼辦? │ │ A:主選單 > U > B 第一次被退文3天後可消 │ │ 第二次被退文180天後可消 │ ╰───────────────────────φRyumi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33.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29895884.A.AE6.html
goodman: 馬英九還我牛 04/25 01:19
沒有牛可以還(X 不要這樣用啊大大...
sean7073: 所以要留黃色的話? 04/25 01:20
除人身攻擊、洩漏個資、借推文賣東西外, ^^^^^^^^^^^^^^^^^^^^^^^^^^^^^^^^^^^^^ 本篇(串)討論文不受限於板規, ^^^^^^^^^^^^^^^^^^^^^^^^^^^ 這兩句
goodman: 交易1個月內限發一篇+規定某日發、砍掉1.9、砍掉自由心證 04/25 01:20
你得到重點 ^^^^^^^^^^^^^^^^^^^^^^^^^^^^^^^^^^^^^^^^^^^^^^^^^^^^^
goodman: 我主要就是這三點 話說黃色的話 我一開始也想歪... 04/25 01:21
※ 編輯: Liumi (114.41.133.244), 04/25/2015 01:25:24
autumoon: 檢舉制度應該要公開化,不能用私信檢舉,並且針對誣告做 04/25 01:23
autumoon: 出適度的處罰以減輕被檢舉人的困擾。 04/25 01:24
autumoon: 交易文希望是一週規定一日,一個月最多就三篇左右 04/25 01:25
幫你移一起
lzetn: 砍掉交易文 全部至底 最多三行不得重複 一周清一次 可重發04/25 01:24
※ 編輯: Liumi (114.41.133.244), 04/25/2015 01:27:41
goodman: 我倒是覺得私信檢舉沒有什麼不好 不要誣告就好 04/25 01:29
autumoon: 私信怎麼知道有沒有誣告?而且真誣告的話被檢舉人也是會 04/25 01:30
autumoon: 一頭霧水吧?公開的版用公開的檢舉方式不好嗎? 04/25 01:30
v3su: 刪掉版規1.5後段組務那部份。因為行的正、坐的正,每位(包 04/25 01:31
v3su: 含版友)被申訴成功或檢舉成功虛心接受,而不是做錯還不為人 04/25 01:31
v3su: 知。另外我希望不要讓交易文氾濫,這方面可以綜合版友們建 04/25 01:31
v3su: 議,基本上,我是贊成通關密碼 04/25 01:31
goodman: 那我問你 被水桶中的人怎麼檢舉 04/25 01:32
RunDLL32: 精簡現行板規,發個文還要先看11頁,很危險 04/25 01:32
goodman: 某板主在任時 桶了某R和某S 先不管為何桶 被桶不代表沒有 04/25 01:33
autumoon: 被水桶的話當然另當別論,但我認為還是要公開比較好 04/25 01:33
goodman: 檢舉權 如果硬要規定要公開 我想 「檢舉」這件事 04/25 01:34
goodman: 只會被某些坐不正行不直的人拿來利用 04/25 01:34
autumoon: 我對PTT站規不熟,現在只想到可以在檢舉人的同意下公開 04/25 01:35
autumoon: 檢舉信這樣。 04/25 01:35
goodman: 因為他會說:你被水桶等於沒檢舉權 我可以不用理你 04/25 01:35
autumoon: 當然,我知道公開站內信是違反基本站規的,所以才要同意 04/25 01:36
sean7073: 這條也是我被桶並檢舉之後才改的 04/25 01:36
goodman: 至於"私信怎麼知道有沒有誣告?" 一位有能的板主即可解決 04/25 01:36
wores: 然後被桶的就會的拼命私怨你,不管發什麼文都要來亂這樣… 04/25 01:37
wores: 別懷疑,我以前置底公開檢舉被玩到組務板兩次,一種米養百 04/25 01:37
wores: 樣啊…(茶 04/25 01:37
wores: 再說你以為檢舉信丟了就一定能過?版主又不是不會看文… 04/25 01:37
autumoon: 「有能的板主」...阿.... 自從玩PTT十年來第一次進水桶 04/25 01:38
goodman: 一種米養百樣茶 (筆記) 04/25 01:38
autumoon: 還是黑水桶之後就對板主失去信任了。 04/25 01:38
goodman: 黑水桶今天就有三位了 麻美:已經沒什麼好怕的了 04/25 01:41
autumoon: 抱歉我等級比阿米巴還低....禁不起水桶一個月這樣的打擊 04/25 01:42
wores: 版規順便把沒必要的改一改吧,之前好像看到違反什麼X.X.X要 04/25 01:43
wores: 桶幾天結果X.X.X根本不存在 04/25 01:43
wores: 黑水桶?(張望 04/25 01:46
via30116: 想哭 04/25 02:29
redmj110: 所以可以回公告?酷喔! 04/25 07:18
Schaf: 只恨自己昨日睡死沒有跟到解嚴紀念日的過程XD ... 04/25 07:26
Schaf: 對於板規我有一些建議但礙於字數也必須要用推文表示? 04/25 07:42
redmj110: 可以回文阿,記得要+黃色的字^.< 04/25 08:19
DDRMIX: [新聞] 台中板主放縱網軍霸凌總統和連公子 (誤 04/25 10:02
Veyron: 不知道是不是想衝文章數或P幣,有些徵求文或交易文明明就 04/25 11:01
Veyron: 已徵得或已售出,硬是要改個標題及刪內文卻不刪文,這樣子 04/25 11:02
Veyron: 點進去看常常是空白文跟無意義標題,跟廢文沒兩樣,是不是 04/25 11:04
Veyron: 可以在未來的板規上做一點限制??要嘛你留著要嘛你刪文 04/25 11:05
Veyron: 不要改個標題已徵得內文又刪光光,這種文章存在意義何在? 04/25 11:06
v3su: 贊成樓上,因為常會看見交易,沒幾篇就看到徵“一樣的東西 04/25 11:10
v3su: ”…… 04/25 11:10
DDRMIX: 要衝文章數的地方很多..不會特地選這裡 04/25 12:05
DRIariel: 覺得私信檢舉沒有什麼不好 不要誣告就好+1 04/25 12:47
DRIariel: 發文我也只看板規相關部分 不需要整個都看吧(? 04/25 12:48
DRIariel: 如果板規有某種發文類型規定太分散的就可能要整合一下 04/25 12:49
DRIariel: 以方便查閱 目前有哪種發文需要整個板規都看的嗎@@a? 04/25 12:49
DRIariel: 板主有打算再補選幾位上來嗎(只怕沒人報名orz 04/25 12:54
Veyron: 我沒有預設立場,純粹覺得板上一堆 [徵求] XX一個(已徵到) 04/25 15:16
Veyron: [徵求] OO一隻(已徵到),[交易] 賣XZY一份(已售出),我不 04/25 15:17
Veyron: 懂已經達成需求了還把文章留在板上有什麼意義? 04/25 15:19
目前的討論我來整理重點一下 1.檢舉到底要公開還是私信?誣告部分如何處置? 2.交易文的規範(廢?存?)(幾日幾篇?資格限制?通關密語存與廢?) 3.對於徵求XXOO後,已徵得又把內文刪光光的的文章是否立下規範? (由板主刪除 or 自己刪除 ) 4.是否再選一位板主? 5.板規修正計畫? 以上,有沒有我疏漏的地方? 再次請大家不要在此篇聊開,感謝萬分。 ※ 編輯: Liumi (125.230.25.139), 04/25/2015 20:21:44
haidai: 1.公開檢舉2.三天一篇,有通關。3.兩天內自刪,沒刪X次桶 04/25 20:36
chester71: 可以罵馬英九或連勝文 那可以罵林佳龍嗎?? 04/25 21:01
我有說了"其他",是說這不是重點不要拿這個來閒聊啊~~!
v3su: 3的部分,個人覺得當事者刪除即可,既然有時間編輯已及刪光 04/25 21:20
v3su: 光內文,當下直接刪除不是比較快 @"@ 04/25 21:20
不想繳清潔費(?) ※ 編輯: Liumi (125.230.25.139), 04/25/2015 21:23:33
v3su: 不要再增加版主的版務為佳,也可以讓版友發現這類文章又沒主 04/25 21:24
v3su: 動刪文時,再告知版主。而交易文真的要控制,不管存廢與否, 04/25 21:24
v3su: 至少不要泛濫,希望台中版可以像以前一樣,單純揪團、分享 04/25 21:24
v3su: 或許是刪文會扣文章數跟P幣關係,但是如果發表者可以自發維 04/25 21:25
v3su: 持版面整潔,我反而很感謝這種發表者 04/25 21:26
wores: 1.皆可,誣告要在看,如果是很模糊的規定,像那個自由心証 04/25 21:35
wores: 你証我証哪能有個一樣的答案?至於被檢舉的如果對判決有意 04/25 21:35
wores: 見當然是找版主另行討論,而且這定義太廣,怎樣叫誣告?我 04/25 21:35
wores: 覺得推文影射我檢舉不過就叫誣告還是拼命咬著某人才算? 04/25 21:35
wores: 2.十天,通關密碼這東西每次都要去文章裡面找不覺得煩?當 04/25 21:39
wores: 初是要大家去看版規但是改成這樣看屁?也不是每次發交易的 04/25 21:39
wores: 時候版規都會改,去找那個密碼的最大用意在那我實在看不出 04/25 21:39
wores: 來…除了當初某版主特意換成別人ID的時候有點噁心人的用意 04/25 21:39
wores: 在,其他時候的用意在那我看不出來…水桶裡面很多漂浮物算 04/25 21:39
wores: 用途嗎?(喂) 04/25 21:39
wores: 3.沒意見,對我來說看到標題我就不會點進去… 04/25 21:44
wores: 4.看你覺得工作量要不要再多幾個人,但是請慎選夥伴,用投 04/25 21:46
wores: 票也可以但是看這次投票結果我實在覺得投票結果鳥到不行… 04/25 21:46
wores: 反而是點出來的人留到後面還比較能溝通(茶 04/25 21:46
wores: 5.版規修正計畫應該要有吧,你看那個版規被之前的搞成破布 04/25 21:47
wores: 了 04/25 21:47
haidai: 通關我只把它當成避免廣告文或二手文氾濫而已 04/25 22:04
haidai: 應該沒人發交易文那麼頻繁到覺得每次看會很麻煩的程度吧 04/25 22:04
haidai: 要是頻率那麼高是否有兼差的可能性?或是自己合併一篇 04/25 22:05
wores: 其實我看不出減少,或許說減少是因為打錯通關密碼或者沒打 04/25 23:08
wores: 密碼被桶了一堆才會覺得減少,用這種水桶的方式減少交易文 04/25 23:08
wores: 其實不如全禁了好。至於合併…你會去找十天前的交易文?如 04/25 23:08
wores: 果不會合併到十天前的交易文意義是? 04/25 23:08
haidai: 我沒說要到十幾天啊,我個人覺得一個人三天一篇文差不多了 04/25 23:17
haidai: 要怎麼合併就看個人,通關密碼可以放在版規最開頭 04/25 23:18
haidai: 打錯或是沒打被桶我個人覺得活該...沒甚麼好含扣的 04/25 23:19
haidai: 至於打錯打到舊的,可能酌情吧 04/25 23:20
haidai: 通關密語固定也可以,很多版都有廣告文出沒 04/25 23:23
haidai: 直接當成快速審查的機制我覺得不會過分 04/25 23:23
lzetn: 3天一篇= =? 30天一篇還差不多 04/25 23:35
aral091381: 交易文太多看了很煩 04/26 01:28
wores: 三天一篇只會變成交易文更多然後到處都是洞吧…十天一篇已 04/26 01:37
wores: 經很多了… 04/26 01:37
haidai: 我個人想法阿,調高當然也OK 04/26 09:23
haidai: 反正就是時間沒到自己合併,通關密碼看要一月一改或是 04/26 09:24
haidai: 不改也沒差,就快篩~~ 04/26 09:24
haidai: 反正要買東西的人自己/一下,要賣的自己a自己應該不麻煩吧 04/26 09:25
archer80582: 限制每人每月一篇交易文 04/26 21:16
sean7073: 想請問會再增加板主嗎 04/27 00:26
看起來大致上的問題就是這幾類,我先回答: 1.檢舉到底要公開還是私信?誣告部分如何處置? 公開或私信都可接受,檢舉區之後會直接設在板規下面,可推文檢舉。 誣告部分,依據雙方文章及過往板上經歷去做判斷, 可參考我之前判的案子,大致上是這樣。#1LBtQasn (TaichungBun) 2.交易文的規範(廢?存?)(幾日幾篇?資格限制?通關密語存與廢?) 交易文會繼續存在,通關密語會拿掉 目前我在修正的板規     1. 發表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資格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發文篇數超過90篇、退文數為0,      每個帳號限15天1篇,違規處退文禁言30日。 2. 廣宣文需有廣宣文資格 ,       登入400次以上、發文100篇以上、自介3個月以上、退文數為0, 廣宣自介,經查造假,退文禁言90日,每店每月限1篇。 這部分大概會是這樣。 3.對於徵求XXOO後,已徵得又把內文刪光光的的文章是否立下規範? 若已把內文刪光光,將由板主主動刪除,若有未注意到的也可由板友告知刪除。 4.是否再選一位板主? 目前暫不考慮,但板上穩定之後會啟動實習板主計畫, 符合資格者可自薦或由他人推薦來擔任, 之後我會詳細給出計畫辦法。 5.板規修正計畫? 已經著手進行,這兩天會PO上來請大家試閱。 ※ 編輯: Liumi (36.234.126.39), 04/27/2015 02:01:24
wores: 退文0才能發交易這個好 04/27 02:33
ronall: 交易文的修正不錯 04/27 12:57
lzetn: 贊成退0 04/27 15:05
lzetn: if 退1發交易 等同直接驅離台中版(版退2 04/27 15:06
YAHO0: 當初被他隨意桶的(X的還特別加重) 是否有賠償? 04/27 22:13
YAHO0: 被他這樣一亂搞 又要等半年以上才可以消劣文 還有當初罰金 04/27 22:13
YAHO0: 只能摸摸鼻子算了? 04/27 22:14
sean7073: 樓上真的是苦主 拍拍 04/27 23:23
redmj110: Y大我叫你申訴你又不要,現在在哀幾點的? 04/27 23:25
redmj110: 你不申訴=放任他亂水桶人,跟某m有啥分別... 04/27 23:26
goodman: 某m就是我 亂入 04/28 01:07
YAHO0: 喔 我之前申訴過啦 小組長跟N沆瀣一氣 所以現在? 04/28 01:13
YAHO0: 他會下台就是證明是他有問題 而我沒有錯 04/28 01:14
wores: 這是假設是假設是假設,很重要所以我要說三次。一個警察抓 04/28 01:46
wores: 了十個毒販,包庇一間賭場,包庇賭場的事情東窗事發之後警 04/28 01:46
wores: 察被免職了,毒販:警察被抓了所以我沒有錯。 04/28 01:46
wores: 他會下台是他的作法有問題,而你有沒有錯不是你說了算,還 04/28 01:47
wores: 可以往上申訴為什麼不走?嚷著誰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麼事件不 04/28 01:47
wores: 是嗎? 04/28 01:47
gourmand: 板規的懲處過於嚴厲,違反比例原則。建議可先水桶處理, 04/28 05:06
gourmand: 再設三振條款,如水桶超過三次者劣文等。 04/28 05:07
gourmand: 此外板主裁量空間過大,容易引起爭議,若再加上過當執法 04/28 05:08
gourmand: 顯然有點白色恐怖和文字獄。此外,板規更改應經大V投票 04/28 05:09
gourmand: 方符合民主法治原則。建議逐條投票並逐條修改,採多數決 04/28 05:10
wores: 想法很好,但是系統不會幫你紀錄某某水桶幾次,樓上的想累 04/28 06:52
wores: 死誰? 04/28 06:52
wores: 至於現在改成這種接近於我說了算的版規始作俑者是已經下台 04/28 06:53
wores: 的,版規現任版主說會在修正,等等吧 04/28 06:53
wores: 另外逐條投票要玩到什麼時候?你算過被前版主擴充到現在的 04/28 07:04
wores: 這個版規有幾條?雖然我笑他是破布但也是條幾公里長的破布 04/28 07:04
wores: 了ˊ _ˋ 04/28 07:04
RunDLL32: 主張老子學,無為之治 再密也會有鏠 04/28 09:04
RunDLL32: 只會累死板友(發個文先看13頁 還需跳頁) 04/28 09:04
RunDLL32: 累到板主 04/28 09:05
goodman: 板主有制定板規權 只要不是過於誇張的鬼東西 他想制定什 04/28 13:44
goodman: 麼都可以 別把法治的現實社會投影到人治的PTT上面了 04/28 13:45
goodman: 每一條都要板友同意才能用的話 講難聽點:你誰 04/28 13:49
redmj110: 新板規試閱14頁唷~^^ 04/28 20:41
wores: 所以我覺得只要一條四個字『我說了算』就解決樓上意見如何 04/28 20:52
wores: ? 04/28 20:52
v3su: 對照前版規,看看是否變簡潔?!多出來行數的是揪團,要注意 04/28 20:55
v3su: 安全以及地震跟公安事故,這樣不好嗎?? 04/28 20:56
goodman: 不是14頁 是11頁 已經好很多了 04/28 21:13
vividcat46: 上BBS發一篇文推個文搞的那麼累 會讓人不想進來這個版 04/28 21:50
vividcat46: 而且之前有規範檢舉一個推文只能檢舉一個 版主太佛心 04/28 21:53
vividcat46: 還不是一樣檢舉兩個照樣處理 04/28 21:53
vividcat46: 而且單憑一個檢舉就浸水桶 也沒告訴被浸水桶的人原因 04/28 21:54
vividcat46: 警察受理檢舉製單還會附照片告訴你證據跟犯哪條法律 04/28 21:56
vividcat46: 那種私下檢舉的感覺就是黑箱作業 為何不能公開? 04/28 21:57
vividcat46: 有人檢舉一整串 版主只負責浸水桶 版主換人當就好了 04/28 21:58
wores: 公開好讓被檢舉的私怨?www 04/28 21:59
vividcat46: 以之前水桶的情況來看 不會告知水桶為了哪點被浸 04/28 22:02
vividcat46: 那麼私信檢舉不就變成被衝康 怎麼被水桶就都不知道 04/28 22:02
goodman: 誰跟你說私信檢舉就不會公佈水桶原因? 04/28 22:04
goodman: 你從哪個棚跑來的?可能要看一下是不是跑錯棚了 04/28 22:06
vividcat46: 之前被你衝康的那次版主就是沒告訴我哪一篇文 哪個點 04/28 22:11
vividcat46: 那你又是從哪個地方跑來的? 04/28 22:12
vividcat46: 這種惡意檢舉要規範啦 要不然發個建議旅遊的文也被桶 04/28 22:12
vividcat46: 有人潛水根本就不發文 卻一直檢舉這不是很奇怪嗎? 04/28 22:19
vividcat46: 對這個板就只有檢舉的"貢獻" 不就變相有部分版主權限? 04/28 22:20
wores: 你不犯版規被檢舉版主把你怎樣你就去組務把他怎樣啊…之前 04/28 22:26
wores: 那個不就是被這樣弄掉了 04/28 22:26
wores: 就算只是檢舉還是有貢獻的,至少我是這樣認為,他幫版主維 04/28 22:27
wores: 持了版規的運作 04/28 22:27
wores: 至於檢舉變成變相的版主權限?拍照抓亂丟煙蒂的有裁罰權? 04/28 22:30
wores: 行車記錄器舉報行車違規有裁罰權?不要來說笑話了好嗎?這 04/28 22:30
wores: 些最後都終歸於版主身上 04/28 22:30
goodman: 警察開你單卻不告知理由 結果你怪檢舉人? 太強惹~~~~~~~ 04/28 22:30
vividcat46: 你看一下之前推文檢舉 根本不會寫哪個點被桶 04/28 22:32
vividcat46: 只會寫違反哪一條板規 問題是根本是哪個點 莫名其妙 04/28 22:33
goodman: 已處理 然後過幾天就會發公告說明水桶原因 哪裡沒寫? 04/28 22:34
goodman: 你沒看到就算是沒寫嗎? 04/28 22:34
vividcat46: 如果它有公告 你當時就不會那麼積極催促他要公告了 04/28 22:34
goodman: 以上已處理 這一句只是簡單式的提醒檢舉人 上述的檢舉都 04/28 22:35
vividcat46: 而且他的公告不是也沒寫犯板規點在哪不是? 04/28 22:35
goodman: 已處理 那不叫做處理完卻不講理由 理由本來就該正式公告 04/28 22:35
goodman: 我催促他是故意的 而且就結果而言他也是有公告 只是公告 04/28 22:37
goodman: 在另一篇 你不用抓著這點來打我臉 有公告是事實 04/28 22:37
vividcat46: 我不是在打你臉 你別把人想邪惡了 04/28 22:41
vividcat46: 或許我管太多了 我只是覺得檢舉的人讓我感覺心不純正 04/28 22:41
vividcat46: 是惡意為檢舉報復人而檢舉 而非為了版正常運作 04/28 22:42
goodman: 我在另一篇推文就有說了 我是惡意檢舉沒錯 04/28 22:43
goodman: 你不用感覺檢舉人心不純正 因為我是真的心不純正 04/28 22:44
vividcat46: 我是來討論的 而不是因為被檢舉而來報復你的 04/28 22:44
goodman: 只是我惡意的目標是:雙重標準的某執法人員 04/28 22:45
v3su: ……………倆位……………Orz 04/28 22:45
vividcat46: So, 那這種惡意檢舉會規範嗎? 04/28 22:46
goodman: 我是看不慣雙重標準 而不是因為我看不爽違規人才檢舉 04/28 22:48
goodman: 今天整排違停我看了不爽 每隔一天就打電話報警處理 我很 04/28 22:49
goodman: 惡意的 SO? 警察該來限制我居住生活了嗎? 04/28 22:50
sean7073: 我覺得檢舉一排其實不叫惡意檢舉 04/28 23:25
sean7073: 而是檢舉人的那個人 自身行為問題 04/28 23:25
sean7073: 至少我不會自己常違規停車卻去檢舉別人違停 04/28 23:26
goodman: 抱歉 我就是那個會去找到停車位才停車的人XD 04/28 23:27
sean7073: 我也是阿 我意思 那種自己違規又愛檢舉人的 才叫惡意吧 04/28 23:28
goodman: 我朋友載我時違停 還會被我罵....... 04/28 23:28
goodman: 我知道 但有人認為我這樣是惡意啊XDD 我是順著他的話XD 04/28 23:29
sean7073: 我是都覺得幫板主掃板還OK拉 幫板主水球那種還是算了 04/28 23:30
---------------------------拉線剩下到試閱板規------------------------------- ※ 編輯: Liumi (114.26.236.1), 04/29/2015 01: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