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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作者: kenmince (素食往生拉麵) 看板: part-time 標題: [黑名] 台灣星亞洲莫名放鳥+時薪一百徵兔女郎PG??? 時間: Sat Mar 13 14:54:22 2010 以下是我女友的事~她雖說算了~但我覺得有必要講出來讓大家知道 原文 作者: nicoleli (妮可) 看板: part-time 標題: [中部] 急徵3/13賣場人員 時間: Mon Mar 8 12:23:35 2010 ◎工作時間:(請註明,否則刪文警告!) →3/13 (六)11:00~17:00 ◎薪資:(請註明薪資,『面議』、薪水低於95/hr者刪文+水桶兩週)     (未保障底薪之工作將刪文) →時薪100起 ◎薪資發放日:(請註明薪資發放日,否則會刪文警告) →隔月電匯 ◎工作地點所在縣市 →美華泰中正店台中市中正路124號 ◎工作地點:(填寫大略位置 方便版友判斷距離遠近) →美華泰中正店台中市中正路124號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贈品兌換活動,賣場產品試用及促銷 ◎公司名稱: (必須填寫 未寫者將依版規刪除文章) →台灣星亞洲 人力公司代徵請寫人力公司名稱 補教/餐飲/其他等請寫需求店之全名 行銷公司請寫哪家行銷公司 工廠請寫哪家工廠 才藝教室也請寫哪家教室 注意:公司名稱沒寫出來 絕對會被刪文 到時候又必須重新發文一次 為了勞資方的方便 請依照規定填寫出來 ◎需求人數: →一人 ◎條件[希望性別]:(有希望性別請適當說明原因) →女 個性活潑熱情,笑容甜美有親和力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雇主徵才時不得有性別歧視, 如工作性質特殊要限定性別,請有合理理由,且雇主必須自行負擔被申訴的風險。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有限制連絡的時間 請另外註明) →vivianegiol@starasia.com.tw ◎其他: →廠商準備服裝 ◎通知: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3/10 若在應徵期限前徵到人 將以下列何者通知:  1)徵到人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 這是第一點~明明寫11:00 電話中說要提早半小時到~ 我女友也配合10:30到了~ 店裡的人卻說:你怎這麼晚到~~這活動要配合公司的營業時間~我們十點就開店了 所以你應該十點就到呀~趕快進去換衣服(講的好像她很沒時間觀念一樣) 第二:電話中有告知衣服是黑色連身洋裝還有個兔子耳朵 可是當場看到是兔女郎裝 http://0rz.tw/qBoTt (像這種~但是黑色繞頸) 黑的點是:為什麼不直接告知是兔女郎裝~過濾掉排斥穿這麼露打工的呢? (這種PG時薪一百也...) 第三點最為誇張: 我女友想說既然都來了就做吧 衣服換好後要準備開始了~活動負責人突然來問我女友名字~ 活:妳是oo嗎? 女友:不是~我是xx~~ 活:可是我前兩天跟妳確認~妳說妳沒辦法我才再找oo的呀~ 女友:我沒有接到妳的電話呀~而且我一開始確定可以後就沒說不能做 活:可是真的就是沒有我們才在找人的~不然我請妳喝杯飲料 (一直不認為是自己搞錯) 後來我女友也想說算了~出去後活動負責人才說她是負責台北的 又一個男的說他是負責台中的~~ 說:不然以後有類似工作我們再找你~ 可是我們一定要確認好~不能有說ok又臨時不要的狀況 講的好像確定是我女友那邊的問題~他們一點都沒疏失 後來我女友也算了~沒有證據說明誰的錯就只好被這樣打發走了 但我覺得店家這樣很不應該~~一點誠意都沒有~~給個黑名 最後~徵到人也應該改標題就好~刪掉是為什麼? 18881 3/08 - □ (本文已被刪除) [nicoleli] -- http://www.wretch.cc/blog/deadramen 小弟弟的網誌~請參考參考.. 謎:把你的小弟弟交出來~~~~ 痾~~~小弟弟指的就是在下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4.172 ※ 編輯: kenmince 來自: 118.170.34.172 (03/13 15:14) ※ 編輯: kenmince 來自: 118.170.34.172 (03/13 15:15)
ROROMOI:也太扯了吧!也太輕易放過他們了吧! 114.198.169.71 03/13 15:25
ROROMOI:原PO的女友拍拍~但建議可以爭取薪資 114.198.169.71 03/13 15:26
-- http://www.wretch.cc/blog/deadramen 小弟弟的網誌~請參考參考.. 謎:把你的小弟弟交出來~~~~ 痾~~~小弟弟指的就是在下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34.172
jvc00711:太扯了.也太輕易放過雇主了... 03/13 15:32
winson543:這年頭當黑店真好 03/13 15:34
jvc00711:好店都賺不到錢...orz 03/13 15:37
嘿咩~都欺負我們善良老百姓~~ ※ 編輯: kenmince 來自: 118.170.34.172 (03/13 15:49)
fooioi:幫高調 03/13 16:00
awei721:下次找打工要記得錄音 至少遇到這種還可告的倒 03/13 16:32
jasmie:可是沒證據要怎麼告? 03/13 16:35
awei721:所以才要錄音阿 這次只能當經驗,很多公司都愛用沒經驗的 03/13 16:36
jasmie:我的意思是 錄音也沒有證據啊@@沒有東西證明ˊˋ 03/13 16:37
awei721:大學生當工讀生,就是好唬嚨 03/13 16:37
awei721:錄音可以當證據吧?? 只是要告知對方我會錄音 03/13 16:38
pprisa:高調推 03/13 16:38
awei721:我是看CSI的....不正確請指證= =" 03/13 16:39
kenmince:awei謝謝~可是在講電話時根本沒想到會被耍= =所以沒錄音 03/13 16:41
pinkada2132:幫高調 03/13 16:47
mizzy:幫高調 03/13 18:10
cawayigainax:真的太誇張 03/13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