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2009.04.04 03:04 am
立法院昨(3)日院會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縣市單獨或合併升格有法源依據,馬英九總
統的「三都15縣」競選政見可望落實,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更可望搶頭香。
地制法增訂第7條之1「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應擬定改制計畫、報
請行政院核定」,有意合併升格的地方政府,提出改制計畫,送到該地縣市議會審議同意
後,再送到內政部、報請行政院六個月內定奪。
除地方政府有發動權,內政部也可以基於國土合理規劃及區域發展需要,擬定改制計畫。
立法院也通過多項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應於地制法修正通過後二個月內,提出財政收支
劃分法通盤修正案及行政區域劃分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擬於民國99年12月25日單獨或合併改制直轄市的縣市,最遲在98年5月31日把計畫送內政
部,內政部應本著一體適用原則,不主動提出改制計畫。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升格,應以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日期為改制日,準
備升格縣市的議員、縣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及村里長,任期都將調整到改制日
為止,不辦理改選。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的財政收支劃分調整日期,由行政院以
命令定之,其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的總額,不得少於該直轄市改制前。
內政部長廖了以提醒,中央選舉委員會預計9月4日公告年底三合一選舉,那些縣市能合併
升格要儘早決定,不要逼近選舉時間。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說,未來北中南區域可以均衡發展,不只中部地區有發展,台灣也有前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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