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aichungBu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你真是有夠不識字又沒衛生的 用人去佔車位根本是很常見的事情 尤其是在逢甲那種地方,不這麼做的話你找車位的時候母親節都過了 自己講話也很嗆,拍照又有經過人家的同意嗎? 換作是我我一定拿金剛鎖夯你 跟你的暱稱一樣 然後做錯事再來PTT尋求溫暖跟慰藉 你以為鄉民這麼好操控嗎,先講就先贏? 雖然對方刮你的車的確也不對 但你有錯在先是事實,今天遇到流氓的話照你這種態度早就被抬去種了 ※ 引述《chilipopcorn (什麼事都做不好)》之銘言: : 話說這天,我們在難停車的逢甲商圈發現了一個車主即將離開的車位, : 老公馬上U-TURN回來停車,正當我們要停進去時, : 一個黑妞就佔在停車格中間,按了她幾聲喇叭還不走 : 重點是在停進去的當下並沒有看到任何人 : 停進2/3時她才衝出來說這位置是她的 : 後來經過一陣子僵持之後 : 她不甘情願的走了 : 但沒想到逛完街回來後,發現車子被刮花了 : 問到有目擊者說是那個黑妞刮的!!! : 以下有網誌圖文好讀版 : http://tw.myblog.yahoo.com/grace-lovely/# : 真的是氣死我啦啦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8.227 ※ 編輯: godgan 來自: 122.121.18.227 (05/06 14:21)
hewen:先說明我不是護航,之前在做停車場管理的時候,主管就說我們 05/06 14:23
hewen:的停車場有說明停車格是給車停的,人佔位方式是理虧.. 05/06 14:24
hewen:路邊的停車格應該也有規則,只是不知道規定如何。 05/06 14:25
WolfLord:原po要小心,真的要告,用人佔車位可以控告對方路罷喔 05/06 14:26
WolfLord:要是你碰上機車的,他就直接檢舉你路罷,你法院就跑不完 05/06 14:27
WolfLord:不管是括人家車或者拿鎖去鎖對方,都是刑事犯罪 05/06 14:28
pinkbb:原po思考也太偏激~~他都說她停到3/2人才衝出來 05/06 14:28
pinkbb:難不成你是那個胖妞 05/06 14:28
WolfLord:所以啊~~最好不要理虧又大聲。不然對方光告你好玩的 05/06 14:28
WolfLord:你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05/06 14:29
Lumiere:用人佔位是情理,人不能先佔位是法理,但台灣找車位一向是 05/06 14:29
playerst:所以此篇原PO犯了毀謗?? 05/06 14:29
HAIWEI:請愛用加重誹謗罪 05/06 14:30
Lumiere:情理,有誰會無聊到真的去找警察來爭執停車位的先後問題 05/06 14:30
paiwrong:好偏激 05/06 14:31
Leonyyh:我無意冒犯 可是請問上篇文章哪看出原PO不識字沒衛生了? 05/06 14:31
WolfLord:原po是罵人,這叫侮辱。 05/06 14:31
pigcat1315:這篇XD應該是 站位置的人毆 05/06 14:31
paiwrong:黑胖妹 05/06 14:32
WolfLord:11樓的,我就會喔! :P 完全看心情,去年底我就在八德路 05/06 14:32
WolfLord:抓路口的警察來控告對方路霸,然後....他跑法院跑3個月 05/06 14:33
WolfLord:我吃一張妨害交通罰單 =.=b ...不過我爽啦 OOXX 05/06 14:34
paiwrong:幹麻罵別人不識字沒衛生? 05/06 14:35
inzaghi520:優:16劣:0 究竟今天能不能突破呢?? 05/06 14:37
NIKEATMOS:偏激 05/06 14:37
pinkbb:上篇元po也只是說人家是黑妞穿著黑衣服的女性~~這樣不衛生? 05/06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