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ixin:所以以後大家都不要繳管理費 跟記者哭哭就好了 04/01 11:42
推 castlen4:關鍵字:憂鬱症 04/01 11:45
推 aresryo:還要脫光光+作勢跳樓~~才會有人理你XD 04/01 11:53
推 skiOMG:墊子準備好~~ 她想跳就讓她跳吧.... 04/01 11:53
推 cobrabaton:其實可以查封房子...走法律程序~BUT死一個人就慘了 04/01 11:54
推 sobia:管委會也很雖小...不做動作到時大家都不繳... 04/01 11:57
推 mea7211:我之前住的地方也有積欠過多管理費就停用感應扣的規定 不 04/01 11:58
→ mea7211:過這邊的大樓沒到16樓這麼高啦… 04/01 11:58
→ mea7211:5說在說笑吧 為2萬元查封百萬元的房子?這不符合比例原則 04/01 11:59
→ mea7211:查封車子還差不多… 04/01 12:00
→ cobrabaton:這是基本的法律~公寓大廈都是這樣處理!別不懂裝懂 04/01 12:00
→ cobrabaton:認識的大樓就已經很多管委會都是這樣處理~要不然能怎樣 04/01 12:01
→ cobrabaton:不動產是最簡單查封的~而且又是針對該戶沒有繳交~當然 04/01 12:01
→ cobrabaton:是查封所在的房子~ 04/01 12:02
推 kouika1112:管理費一個月才多少.可以欠到兩萬多.有困難也可先講 04/01 12:17
→ kouika1112: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李婦本來就先錯了 04/01 12:17
推 DearLike:先推一下 同心里長陳樹林 他人真的很好喔!!有做事的里長 04/01 12:23
推 kikokiko:啊是不會把車子賣掉喔 04/01 12:27
推 KaiMao:樓上的諸君..本文主角今天固然作法可議,也請不要說風涼話 04/01 13:12
推 mea7211:我只簡單的說 既然還有車子 要聲請查封也是先查封車子 04/01 13:56
→ mea7211:比例原則是執法時的基本原則 不要不懂裝懂 04/01 13:56
→ ttlun:要跳快跳 04/01 14:07
推 peitinglee:高中公民課有教 管理費那些事有法律效力的 04/01 14:35
推 alexanderf1:走法律程序...假扣押,到時候不是又要再跳一次??? 04/01 15:07
→ alexanderf1:如果真的繳不起,就該換地方住啦!! 04/01 15:09
→ kishiromi:給她分期付款 自己不要的= =" 04/01 16:07
→ kviki:我家書房望出去就可以看到他們那一棟了耶~~@@a 04/01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