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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處理結果: 這篇文章發表後,ridiculous27板友和我聯繫, 並寄出兩張八達通卡,我也已經收到。 我也把八達通卡內的餘額轉成台幣匯給ridiculous27。 事情已經告一段落,我已拿回我的兩張八達通卡。 感謝諸位熱心板友的建議,讓此事能順利結束。 ※ 引述《ridiculous27 (RUBY RED)》之銘言: : 下禮拜一出發 : 徵求:香港八達通兩張 : 希望面交地點在西屯區 西區 : 酬謝物:原價代買香港小東西,下禮拜五和八點通一起拿給你 : 感謝~ 這是我在ptt十幾年來,第一次"黑人", 因為我覺得實在太誇張,所以提醒板友留意這位誠信有問題的網友。 ridiculous27 (RUBY RED)這位網友, 於06/24在台中板發文徵求香港八達通卡, 我在其文章下推文告知有兩張可可借。 文章代碼:#1JgMPuoS (TaichungBun)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03610744.A.C9C.html 幾封站內信往來後, 6/27和ridiculous27約中國醫大門口面交, 把兩張八達通卡給她。 ridiculous27告知我,她香港回來後就歸還八達通卡 就如同她在台中板文章所說。 那陣子工作蠻忙的,老實說我兩張八達通卡借出後也忘了。 而卡片並沒有如她所說一禮拜左右就歸還。 一直到七月底八月初左右, 我在出國前整理手邊一些國家的交通卡,才發現少了兩張八達通卡。 就想起卡片借給ridiculous27。 於是和她聯繫,約定我出國回來後面交把卡片歸還。 我出國回來後, 8/26寫信約她拿卡片,她跟我說她周日週一才有空。 8/31給我一封站內信,約了9/1下午3:00在中國醫面交。 9/1下午1:00左右站內信給我,說她臨時有事無法過來很抱歉。 之後我寫站內信10幾封給她,全都是"已讀不回" (我寫給她的站內信都備份了) 一開始我是想她工作比較忙,而我卡片還沒有急用, 也是這樣耐心的等回信,但就這樣又過了兩個月...... 11/6(上週四),我打電話給ridiculous27 跟她說明我是借她兩張八達通卡的gregg, 問她是否收到我站內信? 她跟我說是朋友共用帳號........ 好吧!真的是有人共用帳號的, 反正重點是我要拿回我的卡片,因為我要用到卡片了。 電話裡我問她什麼時候可以歸還? ridiculous27說要週日或週一才有空。 我說她若不方便面交,可以郵寄給我,我把八達通卡內的餘額轉成港幣匯給她 ridiculous27說好。 於是我就傳簡訊告知她我的收件地址, 請她用"掛號"把卡片寄回,並起她把帳戶給我,我收到卡片就把錢匯到她戶頭。 但這幾天都沒消息。 11/11(昨天)晚上7:00/ 9:30打電話給ridiculous27,都沒接。 傳簡訊給她,請她把郵寄八達通卡的進度簡訊給我。 到發文的現在,我還是沒收到簡訊。 從6/24 ridiculous27在台中板發文徵求卡片, 到隔週一我把卡片借給她,她說該週週五歸還。 到現在經過了4個多月了,我還沒拿到我的兩張卡片。 一開始是站內信都不回, 現在我不知道她會不會看到我的來電就不接? 也還好我有保留和她站內信往來的紀錄,內有她的聯繫方式。 不然我還不知道要打給誰。 我覺得ridiculous27實在太誇張, 向人借東西不主動歸還就算了, 連我借東西給她她的人"主動"問她,她也不"被動"回覆。 而且八達通卡也是我花錢去買的,雖然不是很貴,但也是"有價的", 她這樣一直不歸還我的八達通卡,不知道算不算"占用"行為? 發這篇文, 提醒大家注意ridiculous27, 和她交易要小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15.6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15747807.A.7C8.html ※ 編輯: gregg (36.232.115.61), 11/12/2014 07:18:32 ※ 編輯: gregg (36.232.115.61), 11/12/2014 07:27:41
sunmama : 好可惡…不過9/1 11/12 07:30
sunmama : 號站內9/31說無法前往? 11/12 07:30
qqlove520 : 10幾封站內信已看不回 真的很扯 理由還超爛的 11/12 07:31
Cherishanar : 建議 可以直接到法院告他侵占罪 11/12 07:38
Cherishanar : 你的卡片明顯就是有價物品……借了不還 11/12 07:39
Cherishanar : 就構成刑法侵占罪了 11/12 07:39
talrasha : 報警就會怕了,很有用喔~ 11/12 07:40
kito711 : 這可以提告了 11/12 07:40
eynn : 推直接告他侵占,同時建議備份原文 11/12 07:40
qjsmpyk : 或許是慣用到處借東西不還,可以報警ㄇ? 11/12 07:40
talrasha : 報警讓他留前科 呵呵 11/12 07:43
※ 編輯: gregg (36.232.115.61), 11/12/2014 07:44:10 感謝大家! 站內信往來的大部分重要信件都有留, 我寄信跟她催討的站內信也有備份。 傳簡訊給她,手機也有留底。 我想要調通聯記錄應該也是可以。 我只是想都是出社會的,也自己的工作家庭要忙,這我可以理解。 我會再打給電話給她,請她給我回應。 如果她在不接電話不回應, 適當的處理方式,是報警嗎? 謝謝。 ※ 編輯: gregg (36.232.115.61), 11/12/2014 07:48:29
KSCIECS : 可以直接去警局備案 11/12 07:48
※ 編輯: gregg (36.232.115.61), 11/12/2014 07:49:23
loel1223 : 簡訊跟站內信都告知再不還就要報警,若連這都無視就 11/12 07:59
lrer : 還問能報警嗎 有夠軟 然怪被欺 11/12 07:59
loel1223 : 不用跟他客氣了,告侵占吧~ 11/12 07:59
lwchang0823 : 我也借過行李箱不還的結果跟我說忘了現人真糟糕 11/12 08:07
我之前也是借一個板友凱恩斯卡, 借出後,再也沒回來過....... 是說我也用不到了,就算了。 但八達通卡是有價值的東西,且去香港一定用得到, 所以一定要拿回來。 ※ 編輯: gregg (36.232.115.61), 11/12/2014 08:10:20
qqlove520 : 這告訴我們人有時不要太好心 好心有時會被人吃夠夠 11/12 08:12
gregg : 也是。人善被人欺...... 11/12 08:12
zoe0821 : 你好有耐心地跟他要噢!是我都快抓狂了 11/12 08:18
emily16826 : 直接寄存證信函給他,告知不還就告他侵佔罪 11/12 08:19
jamestwo : 我凱恩斯卡都是借卡號給人...以前借出沒遇過不還的 11/12 08:20
jamestwo : 建議還是直接報警吧,四個月太扯了,我頂多忍1個月 11/12 08:20
qqlove520 : 存證信函要有對方地址才能寄吧@@ 網路信件好像不算 11/12 08:21
ine755 : 為了這兩張卡被告侵占 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11/12 08:28
LinSuchen : 不報警,是要讓她下次繼續騙別人嗎? 11/12 08:31
aaa1 : 先報警備案再打給他不理就存證信函 11/12 08:43
aaa1 : 不把這種爛人揪出來良心過不去 11/12 08:44
aaa1 : 高調 11/12 08:46
westcowman : 沒辦法,他就是ridiculous 11/12 08:51
lzetn : 東西整理好 請至警局"報案" 拿三聯單 沒備案這東西! 11/12 08:54
Mature : 侵占是告訴乃論吧?? 找警察局有用嗎?? 11/12 08:55
lzetn : 罪名就填侵占罪 還有 要檢附BBS的信件時 也順便把 11/12 08:56
lzetn : 自己的資料印出來(證明是ID持有人) 11/12 08:57
irisviviv : 真報警做完筆錄後網路警察會查得到 11/12 08:57
lzetn : 侵占是刑事罪...為何報警沒用@@ 11/12 08:58
qqlove520 : 刑事案件警方都會受理 又不是民事 11/12 08:59
sunmama : 他那篇是本來就被m了嗎 11/12 09:00
v3su : 為何沒備案?!受理案件登記表就是備案三聯單 11/12 09:02
v3su : 侵占是告訴乃論,建議先備案即可,如果員警去電還是 11/12 09:03
v3su : 裝皮,員警就會通知備案人前往製作筆錄口供,完成 11/12 09:03
v3su : 報案 11/12 09:03
Oo5566 : 你也太有耐心,報個警就乖乖拿回來啦! 11/12 09:07
Febe : 這人太過分了!有夠久欸!!借的東西怎麼好意思不還呢 11/12 09:10
Febe : po文後看會不會主動連絡原po吧 這是她最後機會了 11/12 09:11
guohuo : 讓他被關 11/12 09:12
lzetn : 備案與報案差別 http://ppt.cc/G5Ng 11/12 09:14
lzetn : 報案就是直接來 備案只是告訴條子有這件事而已吧? 11/12 09:15
v3su : 現在已經有備案三聯單,已經不是工作記錄 11/12 09:17
infinitig37 : 直接告侵佔 說這麼多 11/12 09:20
guohuo : 備案就是當沒這回事的意思吧 11/12 09:20
stupidsnow : 推原po好心,但社會就是有這種人…… 11/12 09:20
v3su : 之前我就說過有,九月份去備案銀行簿子提款卡遺失, 11/12 09:20
v3su : 員警也有開給我,跟報案三聯單不同。而且備案三聯 11/12 09:20
v3su : 單是e化作業,不要再誤導 11/12 09:20
lzetn : 原來有變了@@ 11/12 09:34
fashsboy : 垃圾人越來越多 11/12 09:39
basketballj : 跟他聯絡可能處理方式(告侵佔)如果持續不回就提告 11/12 09:45
michaelchen1: 告下去吧! 11/12 09:45
basketballj : 跟他提到報警許多人就會聯絡你跟什麼一樣 11/12 09:45
remarkable68: 報警 有些人給他一些警惕 到時候 她哭得說要還你 11/12 09:59
imhaha : 報警了 面對現實吧 11/12 10:02
nanaceking : 不要姑息,請用法律的力量讓她受到應有的懲罰 11/12 10:07
wendy1029 : 有po文交易蛋黃哥點數 11/12 10:14
wendy1029 : 怎麼沒時間還原po 太誇張 11/12 10:15
leutk : 你還真有耐心耶 跟他弄那麼久 11/12 10:18
DurantBBB : \報案/\報案/\報案/\報案/\報案/ 11/12 10:22
loveforangel: 推原po好心!也太有耐心了......支持原po 報案! 11/12 10:26
seagreen2005: 這是侵佔,而且是刑事案件,建議報案。 11/12 10:37
kryolanfans : 人不要那麼好,直接報警! 11/12 10:43
simonds : 推原PO.....希望不要對人性失去信心呀 11/12 10:52
kyowinner : 直接報案了 這種人也許你不是第一個受害者 11/12 10:56
iceJan : 報警 避免他換帳號故技重施 11/12 11:00
lwchang0823 : 還回來時行李箱還髒髒的我那是新的用過一次而已 11/12 11:11
lwchang0823 : 跟我借還是個女生兩個多月我聯絡她才還我 11/12 11:12
lwchang0823 : 我借她到後來好像我欠她似的 11/12 11:13
lwchang0823 : 拿回來後我就送人了因我本身有小小潔癖 11/12 11:14
lwchang0823 : 從此以後都不借了 11/12 11:16
Vicky163099 : 你人很好,但我還是要噓你,對這種人你在客氣什麼? 11/12 11:27
Vicky163099 : 不報案他根本不會怕 11/12 11:27
Misako : 你去派出所請警察打給她就會還了相信我 11/12 11:28
cmchiu : 都這樣了還不報警,真的是活該被欺負... 11/12 11:48
ScepioRome : 他早上有上線耶 11/12 11:55
hahaesprit : 電話也共用... 11/12 12:02
sunry0924 : 報警了阿 真的是有夠誇張的 11/12 12:09
aaa1 : 他都還有上站《上次上站》11/12/2014 12:12:10 Wed 11/12 12:19
aaa1 : #1KCs97Wa 有時間賣東西沒時間還東西 11/12 12:20
aaa1 : #1KFE3NAk 11/12 12:20
aaa1 : 《上次故鄉》49.215.141.55 11/12 12:21
hahaesprit : 打我啊,笨蛋 11/12 12:21
ScepioRome : 正在線上 11/12 12:22
aaa1 : 更正我早上的說法建議直接報案不用備了,而且要堅持 11/12 12:22
aaa1 : 提告,否則下次絕對100%有其他人受害。 11/12 12:23
aaa1 : 你原諒他的同時也是間接傷害無辜的下一位 11/12 12:24
csmuDer : 推個,好人不能被吃夠夠呀! 11/12 12:25
aaa1 : 堅持讓她得到應有的制裁,以後才不會有人受害 11/12 12:25
v3su : 我也更正我早上說的,請報案,備案就直接跳過別想了 11/12 12:25
v3su : 報案,縱使你們和解撤告,法院還是有記錄可查,如果 11/12 12:27
v3su : 又有下次被提訴,檢察官還看得見記錄 11/12 12:27
selene79616 : 推 11/12 12:30
ScepioRome : 希望原po能隨時更新進度 11/12 12:34
pinkjia : 曾有人跟我借書,說一星期要還,後來也是我好幾個星 11/12 12:45
pinkjia : 期催討才還,從此我不借版友了 11/12 12:45
y303y191 : 報警吧 跟人借東西把來就要給押金 11/12 13:17
jack18262 : 這樣還不報警 只能說自討苦吃 11/12 13:40
pujuanswer : 告吧 11/12 14:49
dido19880426: 他的Id 已經說明了ㄧ切 11/12 15:06
pennywu520 : 告侵佔吧,不要饒恕這種人。台中版之恥。 11/12 15:30
megazawa2000: 我有借過桌遊給版友也是沒還 看了真是心寒 11/12 16:11
yeahr : 告他吧! 11/12 16:43
lianlai : 謝謝告知 11/12 18:31
uefan : 真的是什麼人都有 當伸手牌當習慣了 11/12 19:04
cocaine26 : 不要姑息這種人! 11/12 19:46
atnight : 荒謬 11/12 20:16
musez : 超扯 沒信用的人還能做什麼.... 11/12 21:03
目前已經聯繫上,希望能順利把事情結束。 謝謝板友的回應和建議。 我虛心接受並再考慮後續處理。 感謝。 ※ 編輯: gregg (36.232.127.142), 11/12/2014 22:34:12
ScepioRome : 這種要公開黑才會回應的人 恩...原po不用太客氣 11/12 23:08
lzetn : 建議...直接丟給司法處理比較實在 11/12 23:09
zinstar : 希望原PO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11/13 01:08
eric0322 : 這種人 頗ㄏ 通常要被告了才會願意認錯 11/13 04:31
eric0322 : 爸媽教育失敗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從小就知道的事了 11/13 04:31
younglol : 版友給大家方便 就有人要當隨便 11/13 04:31
younglol : 桶一桶不要再來破壞版友風氣了 11/13 04:32
caca199020 : 推原po 這樣以後的商借文 誰還敢出借… 11/13 10:16
pingmau2004 : 直接報警 11/13 10:22
bigeye131 : 這樣真是可惡,把別人給的善意都當做什麼了 11/13 14:59
※ 編輯: gregg (114.26.238.86), 11/14/2014 17: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