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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ssCAT 信箱] 作者: BossCAT (貓老闆) 標題: Re: 關於水桶 時間: Sat May 28 22:45:31 2016 前板主也有人向他檢舉 但當時我也有問前板主我是否該做什麼? 他也說什麼都不用做 那你怎麼會因為我沒刪文就水桶我三個月 真的要處理也是前板主去處理 而不是過了那麼久才在水桶我 ※ 引述《Gemani (′_ゝ`)》之銘言: : 就說有人檢舉了…不處理不行。 : 前板主警告之後你就該自刪文,而不是留著給人當把柄, : 如果有人向前板主檢舉,他一樣也要辦你。 : ※ 引述《BossCAT (貓老闆)》之銘言: : : 前板主有口頭警告過了 : : 且這過那麼久了現在才水桶 : : 到底是? : : 您好, : : 只是先提醒而已,還不用做什麼喔。 : : _Lium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29.1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ossCAT (203.222.0.160), 05/31/2016 03:22:31 ※ 編輯: BossCAT (101.14.129.131), 06/05/2016 0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