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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ssCAT 信箱] 作者: Gemani (′_ゝ`) 標題: Re: 關於水桶 時間: Sun May 29 13:11:57 2016 ※ 引述《BossCAT (貓老闆)》之銘言: : ※ 引述《Gemani (′_ゝ`)》之銘言: : 予 : : 1. 板主管板不限上任時間 : 所以是朔及既往囉 板規不溯及既往, 板主執法不被限制,僅依照當時板規處置。 : : 2. 前板主已經給你機會 : 給機會那不是要應該要告訴當事人要刪文 前板主沒想到新板主上任後還會遇到檢舉你的信件,這不能怪我。 : : 板主私下通知只限剛發文的幾個小時,且多用於輕微違規和犯意微弱的狀況 : 你都說私下通知是用於輕微違規和犯意微弱的狀況了,難道我是故意po上去不管他的嗎 ? 前板主已經告知你這屬於[廣宣]違規,[廣宣]違規禁言90天不屬輕微違規。 : : 你這篇文實在太久了,總不能要我在接獲檢舉後還私訊你刪文。 : 就是因為久才更要通知,這樣就水桶不是很不合理? 我通知的標準已經很明顯了,發文時間不長、違規輕微,加上我個人上站時間等因素, 這其實沒什麼好爭辯,依照板規,板主可以直接桶下去不通知,S或水球、推文、私信都 是 板主的好意,不能強求。 更何況你是遭到檢舉,板主不能為了保護你而冒風險被「檢舉人」檢舉板主包庇你, 你現在的要求是在讓板主陷於危險之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10.13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ossCAT (203.222.0.160), 05/31/2016 03:20:47 ※ 編輯: BossCAT (101.14.129.131), 06/05/2016 00: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