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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bosscat 被申訴人:gemani 看板板名:Taichung bun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申訴內容: 被檢舉文是 4/30 發的,新版主上任是 5/17 舊板規寫得很清楚。 1.6 :不受理發推文7日以上未檢舉之檢舉。 5/7號當時新版主還沒上任 如何受理檢舉 檢附舊版主的說明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4540807.A.8C8.html 推文內 Gemani: 沒什麼針對性處分,單純看到就處理 05/30 11:45 跟站內信 : : 你這篇文實在太久了,總不能要我在接獲檢舉後還私訊你刪文。 : 就是因為久才更要通知,這樣就水桶不是很不合理? 我通知的標準已經很明顯了,發文時間不長、違規輕微,加上我個人上站時間等因素, 這其實沒什麼好爭辯,依照板規,板主可以直接桶下去不通知,S或水球、推文、私信都 是 板主的好意,不能強求。 更何況你是遭到檢舉,板主不能為了保護你而冒風險被「檢舉人」檢舉板主包庇你, 你現在的要求是在讓板主陷於危險之中。 附上交談信件內容 http://i.imgur.com/pCkxZ3Y.jpg
http://i.imgur.com/1mV4QIJ.jpg
http://i.imgur.com/jhSXpmx.jpg
http://i.imgur.com/cwtwqxu.jpg
http://i.imgur.com/cM4Gxf2.jpg
http://i.imgur.com/GEJMkfI.jpg
http://i.imgur.com/xUg4mRE.jpg
http://i.imgur.com/wTXOzC5.jpg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27.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64627293.A.13D.html ※ 編輯: BossCAT (49.215.227.48), 05/31/2016 00:55:32 ※ 編輯: BossCAT (49.215.227.48), 05/31/2016 00:55:56
ra065311: 組規3-2第二行看一下05/31 01:10
BossCAT: 看完了 但不是很了解你想表達的意思是?05/31 03:13
BossCAT: 謝謝一樓 我看懂了05/31 03:26
ra065311: 3-5 另外缺少原文章跟公告 文章已被刪除或退文請洽版主05/31 09:07
ra065311: 公告若無法直接轉就先轉寄到自己信箱再轉到板上05/31 09:07
※ 編輯: BossCAT (101.14.129.131), 06/05/2016 00:18:58 ※ 編輯: BossCAT (101.14.129.131), 06/05/2016 00:20:12 ※ 編輯: BossCAT (101.14.129.131), 06/05/2016 0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