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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01 http://imgur.com/dtbToKQ 圖02 http://imgur.com/MBG72Qh 圖03 http://imgur.com/TisEzwb 圖04 http://imgur.com/xGt5B1n 以上截圖為本人與前板工站內信內容 綠色為本人所筆 白字為板工回文 案由來自於 #1NIVSnbE (TaichungBun) #1NIZnKB_(TaichungBun) 1. 第2篇文為板工的RE文 文中第一次寫及,原本在本人是否會受到水桶處置時 G板的回文為"不會"(但不久後即被修改) 可由RE文中推文可看出有板友提出質疑 而且該罰則完全無任何緩衝時間,沒有s或警告,直接將本人送桶2天 本人於回信中(水桶通知不到幾分鐘)提出質疑 G板的回應則如附圖1,2 而發文到水桶之間,完全沒有S或收到任何警告(包括推文) 直接入桶,G板亦於站內信中承認自身作為 請問這不是以一己好惡而自由心證? 就此之後,閒聊文一變板務文,擺明設人入罪 2. 另G板原來在RE文中有寫上"板規能看不懂也很厲害"這句話 也在本人提出檢舉為違反G板自訂酸文板規後,G板自行修改 (請參照圖04) 並未依照G板當時所訂板規定罰並公告之,煩請現任板主處理 3. G板於日前曾有一"閒聊文"在本人因"板務"條款入罪後 曾提請G板自請處分 但G板利用板主職權,修改標題外框後即未作任何罰則處置 (證明方式為該篇名外框為板務,內文標題框為"閒聊",但神奇的是 竟然沒有更改紀錄!!!本人強烈懷疑是利用自己板工職權竄改) 依照玉米王溯及繼往原則,本應受罰 卻完全不與回應,還要請新任板主處理 ...................................... 若是板主認為本人當時的閒聊文被強制認為板務文 而受桶是為冤獄 因本人水桶已執行完畢 希望補償方式為 1.公告平反本人冤獄 2.我入桶2天,希望G板比照辦理,並請板主公告之 另外第2跟第3為另外告訴G板違規事由 請板主裁定,並公告之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