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aichungBu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文章內容: a.被水桶的公告文章編號 68609 當初版主認為揪團是廣告行為 需要符合廣宣資格 因此將我水桶90天 b.希望新板主怎麼處理 請問新版主 對於揪團行為怎麼看?? 如果不是廣宣的話 是否可以解除水桶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