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terna (風立ち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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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違規救濟知多少? 南市交通局呼籲別讓權
時間Thu Oct 10 23:52:36 2013
違規救濟知多少? 南市交通局呼籲別讓權益睡著了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民眾對於被舉發的交通違規事件或裁決結果不
服,認為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相關單位申訴,保障自身權益,別讓權益睡著了。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自102年1月1日起,承接台南市轄區交通違規裁決業務,截至9月
底止,交通違規件數共計315235件。前5大違規項目分別為超速(一般道路)72675件、違規
停車69214件、闖紅燈38710件、違反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定35505件、不依規定轉彎35928
件,酒駕則有8206件。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101年同期交通違規件數共計325695件,前5大違規項目分別為超
速(一般道路)63263件、違規停車61272件、闖紅燈38053件、違反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定
38037件、不依規定轉彎34936件,酒駕案件6785件。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民眾陳述案件為9467件、行政訴訟案件76件,而行政訴訟案件,
經法院判決者有42件,民眾勝訴6件、敗訴36件。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民眾若對違規事件不服,須於違規單應到案期限前或於繳納罰鍰
後2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處罰機關會先向舉發單位查證,如屬舉發錯誤,則撤銷免罰
;如屬舉發無誤,則維持原舉發。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倘民眾不服陳述結果,則可向處罰機關申請製發裁決書,於裁決
書送達後30日內,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如仍不
服法院判決,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表示,呼籲提起違規救濟民眾,務必遵守陳述、行政訴訟時效等程序規
定,起訴即須繳納裁判費300元、起訴書狀應記載事項,勿因程序上欠缺而喪失救濟權益
。
原文網址: 違規救濟知多少? 南市交通局呼籲別讓權益睡著了 | 台灣好 | NOWnews 今
日新聞網
http://taiwanhot.nownews.com/2013/10/09/11706-2994466.htm#ixzz2hKpFvx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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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24.150
推 saedn:感覺好麻煩!! 罰一罰!! 摸鼻子!! 算了!! O_Q 10/11 00:05
推 Sheng98:不想被罰就遵守規矩不違規, 就不用浪費時間和金錢去處理 10/11 00:12
→ Sheng98:罰單的事情..... 10/11 00:12
推 clone29:不違規不裁罰 10/11 01:47
推 angel510:這邊指的是沒違規還被罰的吧 10/11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