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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殺童 嗆「不會判死」人魔求處死刑 http://0rz.tw/e76ru 2013年01月10日 兇手曾文欽嗆「殺一、二人不會判死」,昨被檢方求處死刑。資料照片 【陳奉秦、李恩慈、劉榮輝╱台南報導】 只因失業想吃牢飯,割喉殺害方姓男童,還嗆「殺一、二人不會判死刑」 ,引發撻伐的男子曾文欽,被收押偵辦期間,又對承辦檢察官說:「趕快 審、趕快判我無期徒刑。」台南地檢署以其毫無悔意,昨依殺人罪將曾男 起訴;檢察官還特別引用國際人權公約,說明曾男蓄意殺害男童,符合聯 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允許死刑條件的「情節最重大之罪」,求處曾男死刑 。 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李佳玟指出,我國際人權公約包括《公民權利和政 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通稱為二公約 ,於二○○九年五月公布施行,是根據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基礎上 所訂的兩項人權公約,內容涵蓋有關公民在法治國家內的各項權利保障, 但並未絕對廢除死刑,僅規定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不得科處死刑。 引國際公約量刑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表示,起訴檢察官蔡英俊引用二公約, 是說明檢方求刑立場,並非為了向國際人權組織解釋。因兇嫌曾文欽隨機 對年僅十一歲天真無邪孩童以利刃割喉,殺人手段兇殘冷酷,毫無人性, 屬公約規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為避免其再恣意殺人而求處死刑。 方童被曾男騙到廁所割喉殺害,牆壁地面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資料照片 父抄佛經憶亡兒 方童的姑姑說:「檢方給家屬安慰及公道,希望法官能判曾男死刑。」方 家親友轉述,方父昨獲知檢方頂住廢死壓力、求處兇手死刑,欣慰說:「 台灣社會還是有正義的。」並表示人死不能復生,對兇手曾文欽已沒有怨 恨,但仍希望法官能判曾男死刑,他說:「殺人償命是天公地道的事。」 方父篤信佛教,方童死後他每天在家抄寫佛經,希望幫兒子多積些功德, 並排解思兒情懷。 上月一日上午,曾文欽(二十九歲)進入台南市金華路一段湯姆熊電子遊 藝場,向正打遊戲機的方童搭訕,佯稱在遊藝場廁所裡看到幾張別人遺留 的遊戲儲值卡,將方童騙到廁所內,用折疊刀狠割方童頸部兩刀,方童當 場氣絕身亡。 曾男犯案後逃到釣蝦場包廂睡覺,被警逮捕。他在警訊時竟嗆:「在台殺 一、二個人不會判死。」引發各界撻伐,紛紛要求法務部落實死刑;結果 法務部在上月二十一日「世界末日」,槍決六死囚。 從未說過要道歉 台南地檢署昨起訴曾文欽並求處死刑指出,曾男在偵訊時,雖說過後悔犯 案,但情緒平靜,也沒說要向方童家屬道歉賠償,還說「趕快審、趕快判 我無期徒刑」,明顯毫無悔意。台南看守所昨表示,曾文欽還不知自己被 求處死刑。而曾文欽的父親《蘋果》昨聯繫不上,不知其說法。 殺童事件簿 ★2012/12/01:曾文欽到南市湯姆熊隨機誘拐打電玩的方童進廁所,用折疊 刀割斷男童喉嚨殺害後逃離,9小時後落網。 ★2012/12/02:曾男在偵訊時說:「在台殺1、2人不會判死」,被依殺人罪 羈押。其言論引發譁然,連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都說會請 法院從重量刑。 ★2012/12/05: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透過臉書發起連署抗議,獲數萬 人響應。 ★2012/12/21:法務部在台北、台中、台南及高雄 4地監所,同步槍決陳金 火、廣德強、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戴德穎6名死囚, 回應社會期望。 ★2013/01/09:台南地檢署將曾男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3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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