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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工程回鋪 標準比照「路平」 【聯合報╱記者邵心杰/新營報導】 依台南市府的路平標準,道路路面高低差需少於0.6公分,汽、機車經過才會「無感」, 水利局為提升汙水下水道工程回鋪路面品質,也採取同樣標準,且納入定型化契約,水利 局副局長彭紹博說,如承包商未能遵守,將主動提報工務局裁罰。 市府大力推動重要道路路平專案,但台電、自來水公司及民間寬頻公司人孔蓋,或汙水下 水道工程覆工蓋板,與路面的高低差太大,讓路過汽、機車巔簸不堪,天雨路滑更可能釀 禍,長期為市民所詬病。 市府水利局為確保本身及營建署發包的汙水工程,道路回鋪路面品質能符合工務局新頒「 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找來成大土木系道路工程專家陳建旭教授、承包商及監造 單位研商對策。 經研商決定,提出瀝青混凝土鋪築前應確實量測溫度至少攝氏110度,開挖後的路面回填 材料應確認已達足夠強度後才能回鋪;開挖回鋪面積應再往外擴大30-50公分。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7670978.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74.89
aakkii:不過昨天騎經剛鋪好的南門路,人孔蓋與路面很「有感」耶... 01/30 11:08
misson:你要看那段路驗收了沒~ 01/30 11:54
diy123:前面有板友提過了,南門路非路平專案,只是重舖路而已 01/30 12:21
ffmuteki9:話雖如此,但非專案的路就這樣亂鋪真的觀感很差 01/30 12:53
liangmei:府前路重鋪也是一樣爛 01/30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