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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zNK6 中國時報 朱芳瑤、黃文博、林金池/綜合報導 對於食品使用違法添加物,《食品衛生管理法》提高罰則,真能嚇阻業者?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昨日表示,政府機關開出罰單,原則都從最低額罰起, 對累犯才嚴懲。他直言,「公部門執法雖得考量比例原則,不代表只能罰最 低額!」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更直言,食的安全與民眾息息相關,對不肖業者輕 罰,達不到警示效果。他認為,政府除了祭出行政罰,更應該帶頭促使業者 吐出不當利得,挹注補償機制,例如消基會提議的由政府設置消費者保護基 金。 謝天仁指出,罰得太輕,難警惕業者,業者也沒有壓力對食物把關或自主檢 驗原料,加上消費者健忘,種種因素使食安危機在台灣惡性循環。 張智剛指出,行政機關要祭出行政罰,勢必會考量比例原則,包括會不會罰 太重?業者若訴願成功怎麼辦?這些都讓公部門對業者開罰會「比較保守」 。 他認為,行政機關執法考量比例原則無可厚非,但不代表只能從最低額罰起 ,「適當提高罰鍰額度,執法才能有更好的效果!」 台南市衛生局至目前為止,僅對協奇公司開出二張罰單罰款十三萬元,新北 市開出的唯一罰單也是協奇,僅裁罰六萬元。外界質疑處罰太輕,惟官員表 示,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另有刑事責任,檢方還在調查中。 台南市衛生局副局長林碧芬表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廠商挨罰是因為 未依規定申報,只能處罰台幣三至十五萬元。 台南市衛生局科長胡明輝表示,順丁烯二酸到底是不是毒物,連衛生署都否 定了,地方衛生單位依規定處罰三到十五萬元,協奇等公司被罰十幾萬元, 再加上查扣二百多噸澱粉銷毀,這樣處罰怎會太輕? 新北市查獲的廠商「協奇」,依衛生食品管理法第十一條裁罰六萬元。新北 市衛生局指出,雖然依法可以裁處廠商六萬到六百萬元,但第一次查獲都以 六萬元處置,不僅新北如此,其他各地衛生單位也是如此,並交由檢調機關 一併調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7.198.3.238
robeant:立法院不修法的話這些罰則都太輕了 06/09 12:35
rl1024:太輕,對廠商一點都不痛不癢的,只能修法加重罰則 06/09 15:07
a4107w:立法院目前忙著會計法這項議題呢... 06/09 19:15
noovertime:重法從塑化劑時就說要修,卡在他乂的立法院,到現在… 06/09 21:27
noovertime:花酒貪污條款倒是過很快。 06/09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