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Wind ( )
看板Tainan
標題[新聞] 南市府:聽證會應交通部辦
時間Wed Aug 28 21:52:48 2013
2013-08-28 01:37 中國時報 【黃文博/台南報導】
反鐵路東移自救會昨天訴求舉辦聽證會一事,台南市政府昨天透過新聞處
強調,目前法律並無法源,將來若完成修法,也要由交通部舉辦,市府僅
承諾下次都委會要召開審查會,一定會通知自救會成員;自救會認為目前
都委會就可以辦,不必修法。
台南市政府表示,內政部正在研議,未來徵收土地者有異議,可舉行聽證
會,此舉已經說明,目前除特定農業區徵收外,土地徵收程序中並無舉辦
聽證會之規定,南市府即便承諾辦聽證會,也不具法律效力。
市政府還強調,若未來修正土地徵收條例增加聽證程序,由於需地機關為
交通部而非台南市政府,也應由交通部舉辦聽證會。
市府指出,都市計畫尚未定案前,並無實質徵地需求,現階段都市計畫審
議委員會確為居民表達意見最具體、實質的平台。
基於體會拆遷戶心情,
市府承諾下次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大會召開時,將邀請拆遷戶代表列席表
達意見。
自救會發言人張皓鈞說,自救會所有成員對此答覆均不滿意。自救會原本
昨天擬夜宿市長室,最後妥協的條件,就是要賴清德市長在下周一下午5點
前,訂出舉辦聽證會的時間,否則將再重回市府抗議。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3082800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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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ightwing:沒有法源依據 自救會會再一次鬧場嗎 08/28 21:55
推 huang0505:挑市政府好欺負 08/28 21:59
→ EvilWind:我比較好奇行政程序法聽證會規定跟市府說法矛盾理由? 08/28 22:01
→ rockyue:就算都委會辦了 然後呢? 08/28 23:10
推 gedicht: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能不能在土徵條例具有效力? 08/28 23:12
推 XBUCKXMR:沒效力 不然土徵法幹嘛規定辦聽證的條件 08/28 23:21
推 jerrykyo:就算可以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 我是覺得不該由市政府舉辦 08/28 23:50
→ jerrykyo:聽證程序牽涉到行政處分的效力以及後續的救濟手段 08/28 23:51
→ jerrykyo:而土地徵收的核准機關在於內政部 土地需用人也不是市政府 08/28 23:51
→ jerrykyo:怎麼看都是中央要出來集中事權坦這攤才對 08/28 23:51
推 SoloHomerun:因為中央想看賴清德出糗,就這麼簡單。 08/29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