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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工程建議權 市府訂200萬門檻
時間Sat Apr 2 08:25:21 2011
工程建議權 市府訂200萬門檻
記者吳孟珉報導
針對府會爭議不休的小型工程建設預算,市長賴清德表示,市政會議已通過「一○○年
度議員建議新建或維修工程案件處理流程」,以公開流程接受議會監督。相關工程屬議員
建議權,沒有固定額度,每三個月公布核定案名及金額,接受議會監督。
為了小型工程建設預算,府會之間各有立場,至今沒完沒了。市長賴清德重申,對議會
建議權充分尊重,也會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辦理。
他說市政會議通過的處理流程,主要針對颱風或風災的緊急搶修工程,原則上是以區公
所、各局處或是局處正副首長為議員對口單位。議員若認為有必要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提
出陳情或是見解,業務局處或區公所必須在二週內完成現勘及初核,如有現勘須邀請議員
參加且其紀錄須函送議員。
初核通過後全案再送副秘書長及秘書長複核,最後由副市長顏純左核定,時程是一週。
核定工程由各局處自行或委託區公所執行,同時會通知議員。
賴清德解釋,這是針對議員的要求做出正面回應,同時回歸體制。而且「我沒有負責,
只是核定後被告知。」言下之義是駁斥所謂市長會徇私偏袒部分議員的傳言。
賴清德也指出,如果議員建議工程金額超過二百萬,就另循預算程序辦理。研考會每季
會公布核准案名及經費額度。
而「一○○年度議員建議新建或維修工程案件處理流程」經市政會議通過後,賴清德表
示全案會送交下次議會臨時會。
記者姚正玉報導
針對市長賴清德指示今年度議員建議的新建或維修工程預算初估超過二百萬元以上,將
納入追加預算或明年度預算辦理。問政監督聯盟發言人杜素吟表示,今年度八百一十七億
元的總預算中,工務局等單位就有預算可以容納議員的建議工程,不應該再追加或等到明
年度預算。
杜素吟表示,今年度預算至今四月份還沒審議;如果全部審議完成,可能月底或五月。
市府執行預算的時程已經很緊迫了,預算無法在年度底執行完成,該怎麼辦?為何不讓議
員建議工程就在預算內執行即可?今年度已有三十八億預算短差,怎麼還有把議員的建議
工程納入追加預算的道理。
杜素吟也指出,若議員建議的工程超過二百萬元要等到明年,那今年市府到底要做哪些
工程呢?她不解為何市府要訂「二百萬」的門檻,超過二百萬元的工程竟然還要等到明年
才辦理。
2011/04/01 20:07
中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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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wnzer:有專家可以說明一下嗎? 這是縮起來的意思嗎? 04/02 09:01
推 amig0123:沒妥協阿 看內文是這樣 04/02 09:12
推 weichia:以前是指定權 現在變建議權 04/02 09:14
推 avis9:就是 一邊打吳健保等地方議員 一邊鬥爭許添財的區域立委 04/02 09:20
→ avis9:志大才疏、戰力不足,暫時縮回去裝和平,等待下次鬥爭機會 04/0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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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evenmanjj:以前就是建議權....吧 04/02 11:07
→ hccbaseball:賴市長以為他能靠選舉時的民意讓他做點事 立點功 04/02 11:12
→ hccbaseball:但真正要搞建設時 可不是一個人就能搞定的 04/02 11:13
→ lewistsai:許最後一年有編2000萬給市議員/each,不是嗎? 04/0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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