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ELF (我需要工作 QQ)
看板Tainan
標題Re: [新聞]工程建議權 市府訂200萬門檻
時間Sat Apr 2 13:42:42 2011
※ 引述《s488716 (我是誰)》之銘言:
: 標題: [新聞]工程建議權 市府訂200萬門檻
: 時間: Sat Apr 2 08:25: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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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議權 市府訂200萬門檻
:
: 記者吳孟珉報導
:
: 針對府會爭議不休的小型工程建設預算,市長賴清德表示,市政會議已通過「一○○年
: 度議員建議新建或維修工程案件處理流程」,以公開流程接受議會監督。相關工程屬議員
: 建議權,沒有固定額度,每三個月公布核定案名及金額,接受議會監督。
:
: 為了小型工程建設預算,府會之間各有立場,至今沒完沒了。市長賴清德重申,對議會
: 建議權充分尊重,也會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辦理。
:
: 他說市政會議通過的處理流程,主要針對颱風或風災的緊急搶修工程,原則上是以區公
: 所、各局處或是局處正副首長為議員對口單位。議員若認為有必要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提
: 出陳情或是見解,業務局處或區公所必須在二週內完成現勘及初核,如有現勘須邀請議員
: 參加且其紀錄須函送議員。
:
: 初核通過後全案再送副秘書長及秘書長複核,最後由副市長顏純左核定,時程是一週。
: 核定工程由各局處自行或委託區公所執行,同時會通知議員。
:
: 賴清德解釋,這是針對議員的要求做出正面回應,同時回歸體制。而且「我沒有負責,
: 只是核定後被告知。」言下之義是駁斥所謂市長會徇私偏袒部分議員的傳言。
:
: 賴清德也指出,如果議員建議工程金額超過二百萬,就另循預算程序辦理。研考會每季
: 會公布核准案名及經費額度。
:
: 而「一○○年度議員建議新建或維修工程案件處理流程」經市政會議通過後,賴清德表
: 示全案會送交下次議會臨時會。
:
: 記者姚正玉報導
:
: 針對市長賴清德指示今年度議員建議的新建或維修工程預算初估超過二百萬元以上,將
: 納入追加預算或明年度預算辦理。問政監督聯盟發言人杜素吟表示,今年度八百一十七億
: 元的總預算中,工務局等單位就有預算可以容納議員的建議工程,不應該再追加或等到明
: 年度預算。
:
: 杜素吟表示,今年度預算至今四月份還沒審議;如果全部審議完成,可能月底或五月。
: 市府執行預算的時程已經很緊迫了,預算無法在年度底執行完成,該怎麼辦?為何不讓議
: 員建議工程就在預算內執行即可?今年度已有三十八億預算短差,怎麼還有把議員的建議
: 工程納入追加預算的道理。
:
: 杜素吟也指出,若議員建議的工程超過二百萬元要等到明年,那今年市府到底要做哪些
: 工程呢?她不解為何市府要訂「二百萬」的門檻,超過二百萬元的工程竟然還要等到明年
: 才辦理。
:
: 2011/04/01 20:07
:
:
: 中華新聞網 http://www.cdn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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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1.242.168.91
: → bwnzer:有專家可以說明一下嗎? 這是縮起來的意思嗎? 04/02 09:01
: 推 amig0123:沒妥協阿 看內文是這樣 04/02 09:12
: 推 weichia:以前是指定權 現在變建議權 04/02 09:14
ps.新聞連結式google關鍵字後隨意選的
1.台南縣市(賴市長前)最早應該也只是 "建議權"
前縣長陳唐山、蘇煥智時代,每名議員新台幣500萬元,
原台南市長許添財在任第八年則給每名議員2千萬元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83626
2.賴上任後問政監督聯盟,提出每位1200萬到1500萬建設工程款的"建議權"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tvbs/20110303/index-12991241975276439001.html
3.過程中傳出市府被要求的是"指定權"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5904/112011030900166.html
建議權
是歷史共業問題...最早可以追溯到省府時代
(其實現在各縣市1999或市長信箱其實都算是開放民眾直接有建議權)
(以前民眾只能透過民意代表建議 現在自己能建議 當然效果...)
指定權
是不該出現的東西
建議某工程(機關可決定是否施作)跟指定某工程(指定後..能說不做嗎?)差很多...
新聞資料過少
就我看來
市府這邊的讓步是
同意議員有"建議權"
至於額度200萬應該是指單一工程...
總額不知有沒有設限(上述 1. 2.點應是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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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總額部分的作法是類似台中作法(沒上限)
^^^^^^因為沒其他資料 本句是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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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台南市政府多了一道限制
單一工程200萬以上時就要列為下期預算編列項目
ps.也就是要經過議會審議後才能做
(到時被砍也是被其他議員砍的不是市府砍 XD)
(另外也有護航市府預算過關的好處...)
(因為翻開工程款 大部分都是議員建議案...你想議員會想砍嗎?)
但優點就是200萬以上工程不會隨便做
(第一線基層單位幾乎都會盡量配合民意代表...
有這個門檻 200萬以上工程是回歸"法治"<--要經預算審議)
新聞後段議員要求的就是 單一工程200萬以上不要經過預算審查....
至於說今年預算就有編列經費容納200萬以上的建議工程?
沒看到預算書
也不知道今年是用啥科目編 "民意代表建議工程款"?
最後就是....
台南市比照其他縣市了...
給議員 工程建議權 (編到什麼名目裡 不知道)
然後有設限200萬以上工程要回歸預算編列制度裡
(其他縣市怎麼設限沒有新聞說明 所以不清楚是台南市作法是特立獨行還是縣市共識)
: 推 avis9:就是 一邊打吳健保等地方議員 一邊鬥爭許添財的區域立委 04/02 09:20
: → avis9:志大才疏、戰力不足,暫時縮回去裝和平,等待下次鬥爭機會 04/02 09:22
: 推 yinaser:就是放棄決定河蟹了 04/02 10:43
: → xSAUCEx:改革失敗 過街老鼠 04/02 10:46
: 推 stevenmanjj:以前就是建議權....吧 04/02 11:07
: → hccbaseball:賴市長以為他能靠選舉時的民意讓他做點事 立點功 04/02 11:12
: → hccbaseball:但真正要搞建設時 可不是一個人就能搞定的 04/02 11:13
: → lewistsai:許最後一年有編2000萬給市議員/each,不是嗎? 04/02 11:13
: 推 dorbeetle:軟掉了OTZ 04/02 11:14
: 推 Rajaton:標題有點..... 04/0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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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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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77.123
※ 編輯: AHELF 來自: 114.40.77.123 (04/02 13:43)
推 Rajaton:寫得很詳細 給推 04/02 14:23
→ hccbaseball:這種東西有好有壞 有些建設明明迫在眉睫 04/02 16:19
→ hccbaseball:卻得拖到審查過關才能施作 04/02 16:20
→ hccbaseball:為了堅持己見 硬要這麼做而沒配套 是謂愚蠢 04/02 16:21
推 jackdawliu:除非重大災難 否則絕對不會有迫在眉睫的工程 04/02 18:19
→ jackdawliu:樓上醒醒吧!審查後才能施作是為了替人民納稅把關 04/02 18:19
→ jackdawliu:hc提個配套阿~配套兩個字我也會說 提出來供大眾審視阿 04/02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