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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校車管理新法 被批窒礙難行
時間Sat Apr 9 07:07:38 2011
【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2011.04.09 03:45 am
台南市府3月間公布「台南市校車管理要點」引發補教幼教團體質疑教育局等單位「閉門
造車」,台南市幼兒發展協會常務理事包崇明指出多處條文與現況差距很大,「窒礙難行
」,社會局秘書魏文貴表示,將儘速邀請業者等開會檢討。
市議員李文正昨天開「縣市合併向前行、校車管理倒退嚕」記者會,邀請教育、社會及交
通局等單位,探討上月間公布的「台南市校車管理要點」,要求市府回歸專業,傾聽業者
心聲。
會中,包崇明舉台南市校車管理要點第9條規定:「幼童專用車之幼童車位不得乘載7歲以
上兒童」為例,反問「如何辨識兒童是否滿7歲?」、「7歲以上的兒童應該坐什麼車?」
他說,台南有多家合法立案的托兒所兼辦課後托育中心,很多兄姊是國小生已滿7歲、弟
妹卻未滿7歲,要怎麼接送?他指出,新法和舊法有多項差異,新法窒礙難行。
台南市補教協會理事長林義德說,近年來少子化嚴重,「大家都在苦撐」,市府制定的法
條,如果無法解釋業者的疑慮,恐怕會造成更多反彈。
社會局兒少福利科長王美珠解釋,為顧及幼童安全,一發生幼童車交通事故,中央相關規
定就更加嚴格,台南市校車管理要點第9條規定是根據監理站所規範而來的。
教育局社會教育科長林永祥表示,台南市校車管理要點是對照原台南市校車管理自治條例
和台南縣校車管理辦法,並且參酌消保官等單位建議修定的。面對幼教和補教團體的建議
,林永祥說,可以再檢討改進。
【2011/04/09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6262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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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in198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本來就明定幼童專用車專載未滿7歲兒童了 04/09 08:56
→ tin1984:全國都一樣 也不做個功課再召開記者會 笑死人 04/09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