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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台南三崁店糖廠日本神社 慘遭外勞破壞
時間Mon Apr 25 10:04:42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5/78/2qebl.html
台糖不維護 古蹟石柱淪為烤肉架
〔自由時報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三崁店糖廠舊宿舍區內日本神社遺址,已
被列為市定古蹟,但因缺乏維護管理,欄杆石柱任其傾毀,甚至被外勞拆來當烤肉架,南
市文化局文化資產處痛批台糖未善盡責任,對古蹟文化資產不尊重。
台糖:遊客沒公德心也沒辦法
台糖台南區處副理郭月娟表示,台糖願遵守法令維護古蹟,因原有的神社大部分已毀損不
存在,只剩一個基台,目前台糖白天有派人巡邏,但遊客或民眾若沒有公德心,台糖也沒
辦法,台糖是營利單位,當初政府既然要列為古蹟,也應負起維護責任才對,否則對台糖
並不公平。
三崁店糖廠舊宿舍內的日本神社,建於昭和六年(一九三一年),迄今已有八十年歷史,
國民政府於一九四九年來台後,拆除鳥居、神社等設施,但神社基地仍保存十分完整,原
台南縣政府於二年前將神社列為古蹟保存。
當地居民表示,廿年前,糖廠關廠、宿舍荒廢後,整個宿舍區乏人管理,神社基地的石柱
、欄杆任其傾毀,還遭人故意破壞,被偷、被搬不一而足,甚至還被外勞拆來當烤肉架野
炊用。
文化局批台糖收租金還卸責
文化局文化資產處長林韋旭表示,日前邀請古物審查委員前往會勘,發現神社遭嚴重破壞
,委員認為台糖完全未負起應有責任,連石柱、欄杆也被人拿來當烤肉架,是對歷史遺蹟
極度的不尊重。
林韋旭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於九十三年修訂,九十四年公布實施,舊法對古蹟管理維護
原規定由縣市政府負責,新法則基於憲法保障財產所有權人及國際潮流,而改由所有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負責。但台糖二年來缺乏維護管理,才會發生古蹟毀損的憾事。
林韋旭表示,依文資法規定,公有事業機構必須自己編列預算維護管理,民間或公有的古
蹟則可向政府申請補助,台糖屬國營事業,依法必須負起管理維護之責,但古蹟坐落地可
免徵地價稅,現有台糖總公司辦公廳舍就因被指定為古蹟,一年免稅額高達約二百萬元,
該公司當初還希望古蹟範圍劃大一點。
如今台糖以沒有經費推卸責任,但當地糖廠用地出租的收入一年高達好幾千萬元,只要租
金十分一就能做好維護管理,台糖卻不作為,任由古蹟荒廢,令人遺憾。
林韋旭表示,文資法對於古蹟疏於管理維護也有罰責,可處十萬至五十萬元的罰鍰,毀損
古蹟則可處罰廿萬至一百萬元罰鍰,並得負起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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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了..拿古蹟來當烤肉架????
出事了,台糖還在推皮球,真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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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248.62
→ UNICORN81:外勞應該不知道這是古蹟吧?! 04/25 10:19
推 shift8647:不過不是古蹟也不能破壞阿 04/25 17:23
→ rxcx:無言.. 04/25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