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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請領亡兄撫卹 竟要清朝祖父母領 更新日期:2011/05/06 12:15 新聞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6/8/2r264.html 新北市一名婦人指控,她任職於台南市環保局清潔隊單身胞兄, 去年執勤時突然身體不適身亡,她代為請領相關補助時,卻被要 求須取得清朝出生的祖父母等人死亡證明,她氣的說,大陸有14 億人,到哪去找證明,痛批政府機關欺人太甚。 照片中這名婦人黃玉蘭,手中拿著文件,表情相當無奈,她說她 在當清潔隊員的哥哥,在上班時暈眩倒地併發腦幹出血後,不治 身亡。 哥哥死,家屬忙著身後事,已經夠難過了,沒想到跟台南市環保 局請領死亡給付,卻被要求要出具祖父母等人的死亡證明,才輪 得到她領取,令她相當不滿。台南市環保局局長張皇珍:「這是 全國性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不是我們環保局決定就可 以。」 原來按照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請領職災死亡給付、喪葬津貼 ,還有遺屬年金給付的受領順位是「配偶及子女」、「父母」、 「祖父母」、「孫子女」、最後才是「兄弟姊妹」。 她哥哥沒有配偶子女,但問題就出在,生於民國前的父母,遷來 台灣時,因為不忘本,報戶口時也把上一代的年籍資料給戶政機 關,但有出生日卻無登記死亡日,現在卻成了黃家人請領死亡給 付的障礙。 黃家人抗議,最後環保局才要求簽「切結書」,保證清朝的祖父 母不會再來領錢,才願意放行。台南市環保局局長張皇珍:「簽 下切結以後,我們再把相關金額提撥,就是由他的姐妹來代領。」 簽下切結書,黃玉蘭領到90萬,只是與官方過招的過程實在荒謬 ;律師建議,家屬可依照民法請求分配遺產,如果配偶、子女、 雙親都沒有,兄弟姊妹就可繼承,另外,也建議訂定生前遺囑, 來保障身後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22.162
gogo0855:保證清朝的祖父母不會再來領錢~跑出來的話真的很嚇人耶 05/07 03:37
magicpd1983:遵守法律規定...所以是當初該員報戶籍時的...後遺症 05/07 08:01
FrankTripp:我怎麼覺得老一輩的"不忘本"的想法很容易害到現在的人 05/07 10:03
oue:明明很嚴肅的問題 為啥我一直想笑...>< 05/07 10:12
kenopy:政府部門不意外 05/07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