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urskin1974 (大家都是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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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狼師性侵學生 監院罕見糾舉校長
時間Fri Jul 15 12:01:58 2011
狼師性侵學生 監院罕見糾舉校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15/today-life5.htm
〔記者陳慧萍、劉婉君、林曉雲/綜合報導〕台南縣某國立高職孫姓教師九十八年遭檢舉
連續性侵多名女學生,不但強拍裸照,還在上課時間將女學生載至校外性侵。監察院調查
發現,該校疏於門禁管理,並任憑孫師塗銷學生缺曠課記錄,事發兩年多仍未見改善。監
院認為,該校校長嚴重不適任,昨天罕見動用糾舉權,要求教育部急速處分,將林調離現
職。
監院昨天通過對該校校長的糾舉案,教育部依法應在一個月內處理。教育部中辦副主任許
志銘表示,教育部尊重監察院的糾舉,在接到監察院的正式公文,將循程序召開校長考績
會儘快處理。
提案監委沈美真、李復甸指出,孫姓教師於九十六年至九十八年間,在導師辦公室先後性
侵害六名女學生並拍攝不雅照片,又四度在上課時間,將女學生載至校外性侵;該校任憑
孫師塗銷學生缺曠課記錄,導致家長無從防範或得知,門禁管理也形同虛設。
沈美真說,校園發生重大性侵案件,校方理應戒慎恐懼加強管理。該案在九十八年一月爆
發時,教育部隨即發函要求檢討;今年三月到校臨時抽查時,竟發現該校校長仍未落實相
關規定,嚴重失職,令人「完全不能忍受」。
李復甸說,該校校長事先未盡管理責任,事發後面對法院、監院調查,竟未依照教育部規
範檢討改進,因此動用監察院少見的糾舉權,要求該校校長立刻離職。沈美真也說,此案
不糾舉無法保護孩子的受教權,不是糾正就可以解決的。
老師為校長喊冤
校方昨天轉述,校長還未接到公文,對糾舉案的內容不知情。不過,有老師為他喊冤,認
為監委的作法並不公平。學校老師指出,孫師一案發生後,該校已依教育部要求查勤及加
強門禁,製發通行證並派替代役在門口管控。教育部查核當天,校長因學校舉辦公民訓練
出差,一接到教育部到校查核的通知,立即趕回學校。
沈美真另指出,孫姓教師已遭法院判刑廿七年,受害者家屬事後申請國賠成立,為校園性
侵成功申請國賠的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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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oonRiver:誇張.. 07/15 12:29
推 ripper:曾文農工 孫進壽 07/15 12:35
→ aching882000:淫獸狼師逞惡 結果是全民買單... 07/15 12:53
推 l2720383:這種應該要終身監禁才對阿= = 07/15 19:25
推 kisc32950:好想罵e04... 07/15 19:33
推 Iori2010:二樓正解,台南好像不止這一件 07/15 19:34
推 magicpd1983:制度都是好看的,實用性不高 :) 07/15 21:06
推 y55523:孫進壽是我曾農的數學老師 他很會毫小 還會預測天氣= = 07/15 21:57
→ y55523:當時他說他黑道白道都很熟 大家都被他唬得一愣一愣 07/15 21:57
→ y55523:平常他也蠻色的 不意外 只是被他教到 真是下幹.... 07/15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