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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v93MCt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遭醉漢撞飛斷腳死亡 成大男最後身影曝光 時間: Sun Dec 11 19:15:31 2011 : → cinnie:前幾年 台南也有一車禍也是連撞死好幾個人 也有成大的學生 12/11 18:58 2007年台南裕豐街酒駕 兩死三傷,多間民宅大門毀損 有沒有肇事者後來判多久的八卦? 還是吃豬腳麵線去了?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012665/IssueID/20071127 可惡 瘋狂醉駕 2死 「嘸代誌 我會處理OK」 2007年 11月27日 【辛啟松、劉榮輝、林靜盛╱連線報導】台南市一名煤氣行老闆前晚酒後,罔顧公安開車 ,在一條八公尺寬巷道擦撞路旁車輛後,他非但沒停車,反百公里時速逃逸,仿如打保 齡球般,在六百公尺內連撞四輛汽車、十四輛機車,造成兩死三傷慘禍。最後撞上人行道 花台停下,令人氣憤的是他竟不在乎地說:「嘸代誌,我會處理,OK!」 罔顧人命 一名目擊婦人直斥:「真夭壽!撞人還跑,怎麼自己不撞死算了。」圍觀群眾氣得想動手 打他。一名民眾形容:「只見肇事車一直開,沿路機車被撞飛、汽車被撞翻,乒乒乓乓的 碰撞聲,肇事車根本沒減速,駕駛實在太惡劣了!」 「根本是意圖殺人」 曾到現場關切的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痛批:「根本是意圖殺人!法律應從重制裁酒駕肇禍者 ,以免再發生憾事。」 肇事駕駛涂斌堃(四十八歲、台南人),酒測值達零點六七毫克,超過零點二五標準,警 方昨將他依公共危險和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因他辯稱其老爺車沒有煞車,警方勘查現 場沒煞車痕跡,檢察官認為他惡行重大,向法官聲請羈押,法官昨裁定准他五十萬元交保 。 被撞枉死機車騎士為國立成功大學化工系四年級生鍾鼐駒(二十一歲、新竹人),及婦人 史芳美(四十四歲、高雄人)。傷者分別是機車騎士呂俊德(五十九歲)和駕吉普車的謝 進興(五十歲)、謝林秀梅(五十歲)夫婦。 飆600公尺撞毀18車 警方調查,涂斌堃住台南市生產路,在東區東寧路上開煤氣行。前晚七時許,涂斌堃開著 一九九三年份、五千西西的凱迪拉克大轎車外出喝酒,至近十時駕車沿裕豐街由北向南回 家。警員指出,該轎車長五點二五公尺、寬一點九四公尺、重二點二噸,酒後駕駛如此大 車,在八公尺寬的巷道以百公里時速猛飆,不出事才怪。 警方表示,涂斌堃行經裕豐街一三七號先擦撞路旁汽、機車,他非但未停下反而加速逃逸 ,其後又撞飛前方騎機車的史芳美和呂俊德,接著向右擦撞路邊一輛休旅車,再偏左撞翻 同向行駛、由謝進興夫婦駕駛的吉普車,波及一輛經過的小轎車。肇事車仍繼續往南飆, 在三十九號理髮店前,撞倒騎機車的鍾鼐駒。 目擊者說,肇事車撞到學生後,像打保齡球般逆向衝撞二號前停放的十輛機車,最後撞上 人行道花台停下。涂斌堃橫衝直撞六百公尺,造成五人死傷,十八輛汽、機車毀損。 肇事者曾酒駕挨罰 涂斌堃去年十二月在台南市與他車擦撞,酒測值零點五○毫克,罰款四萬多元,但檢察官 事後調查擦撞屬對方責任,予以不起訴處分。 鍾鼐駒父親鍾錦發昨傷痛說:「再怎麼追究,也換不回兒子的命。」同樣枉死的史芳美家 屬則氣憤痛罵:「我要他一樣被車子撞死!」車禍也引起成大和台大BBS站上熱烈討論 ,兩校學生詛咒涂「要讓他賠得傾家蕩產,坐牢坐到死。」還有人痛罵「這種人渣還是別 讓他再上路。」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說,涂斌堃觸犯酒駕、車禍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三項 罪嫌。肇事逃逸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可處一年以下徒刑 、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過失致死罪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 死傷者名單 死亡: .史芳美/44歲/家庭主婦 .鍾鼐駒/21歲/成大學生 重傷: .呂俊德/56歲/農牧業 輕傷: .謝進興/51歲/商 .謝林秀梅/50歲/家庭主婦 資料來源:台南市警局、成大醫院 ---------------------------------- 四年過去了,肇事者有受到合理的處罰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1.176
sd09090:空翻一圈 12/11 19:16
ohmygodf11:螃蟹吃得很爽 12/11 19:16
sheepxo:爽爽過 12/11 19:17
CClai5566:反正一定重判2個月 有超過10年我去總統府裸奔 12/11 19:18
TheAvenGer:酒駕肇事列殺人罪啦 酒駕上路殺人未遂 算現行犯好了 12/11 19:19
forestmoon:又一個男的開車殺人,智障真是不分男女 12/11 19:20
haushau:那以後要殺人就開車撞死他 然後趕快喝酒就好了啊 幹 鬼島 12/11 19:20
tim1112:就算列殺人罪 也不會死刑啊 12/11 19:21
LoCKeR941010:唉 12/11 19:22
zilzil:雖然不鼓勵但是haushau說的真他媽台肯 12/11 19:22
ko363630:hau真的很中肯 不然就是會有人權團體又出來喊話了 12/11 19:28
找到判多久的新聞了 男子酒駕2死3傷 檢求刑5年10個月 http://n.yam.com/cna/society/200803/20080307692892.html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七日電)男子涂斌(方方土)去年十一月在台南市裕豐街酒駕 ,沿途追撞十多輛汽機車,造成二死三傷,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以涂斌(方方土)涉及 過失致死等多項罪嫌起訴,求刑五年十個月。 四十八歲涂斌(方方土)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間在台南市裕豐街酒駕,從東寧路口一路 追撞到裕農路口,造成女子史芳美、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鍾鼐駒兩人死亡,另有三人受傷。 南檢認定涂斌(方方土)釀成重大車禍事件,事後毫無悔意,否認肇事逃逸,且未達成和 解,依違反安全駕駛罪嫌求刑八個月,肇事逃逸求刑一年六個月,兩個過失致死,求刑三 年八個月。 ------------------------------------------------------------------------------ 兩條人命,只求刑5年10個月 不知道多久可以提早假釋出獄? ※ 編輯: azukitw 來自: 111.255.21.176 (12/11 19:32)
eva19452002:hau的言論也是我之前講的,要報私仇,就在車上放一瓶 12/11 19:32
eva19452002:酒,撞死人之後,再趕快狂喝,就輕判了 12/11 19:32
找到後續,法官判2年6月 肇事者應該是出獄了 http://5i01.com/waypointtopicdetail.php?f=37&t=1518378&p=4 中華日報 記者趙家麟/南市報導 日期:2009年09月04日  近兩年前,在台南市東區裕豐街發生的連續追撞、造成兩人死亡多人受傷的車禍,案經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對當時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的被告涂斌堃,雖與死者家屬及傷者和解, 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  這起連環追撞的車禍,發生在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廿五日晚,被告涂斌堃(五十歲)在 台南縣仁德鄉的友人處,先喝了紅酒後,由友人搭載到台南市的尊南街下車,由涂某自己 駕駛自小客車返回東寧路的住處。  當近十時,涂某駕自小客車途經裕豐街時,先在一三三巷口撞到停放路旁的一部自小客 車、一部小貨車後。  涂某離開了第一肇事現場,又繼續行駛到裕豐路與裕農路口時,自後追撞同向的一部重 機車,致使機車騎士史芳美(傷重送醫,車禍翌日宣告不治),又繼續撞上由謝姓男子駕 駛的一部自小客車。  在裕豐與裕農路口的第二肇事現場,謝姓男子所駕駛自小客車被猛力衝撞翻覆,結果又 撞上了對向駛來另一自小客車和一部重機車。  涂某在兩個肇事現場,先後造成六部車子被撞、多人受傷後,不但必未停車、採取必要 的救護措施,仍然繼續往前行駛逃逸,結果,在裕豐路的卅九號前,追撞一名機車騎士鍾 鼐駒(車禍翌日宣告不治)。  涂某在裕豐街駕車,一路人車倒地,直至裕豐街卅二號前撞及鐵門後,再衝進了騎樓地 ,一次撞倒六部機車後,終於無法動彈而停駛。  警方據報趕往處理,測得涂某酒測值為○點六七毫克(依規定○點二五毫克以上不得駕 車),已達到酒後不無法安全駕駛交通工具的狀態。  案經台南地檢署偵結,將涂某依公共危險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審理這件造成 二人慘死的連環車禍所造成的損害,另念及被告尚知坦承犯行,且與全部被害人都達成和 解等情狀,核被告涂某所涉包括酒後駕車、肇事逃逸、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名,合併判處 有期徒刑二年六月。 ※ 編輯: azukitw 來自: 111.255.21.176 (12/11 19:49)
pkla0120:求刑一回事 判刑另一回事 12/11 19:49
windom:撞死2人判3年 我也只能給法官一個讚了 12/11 19:53
azukitw:"念及被告尚知坦承犯行"實在好用... 12/11 19:55
meowmeowgo:2年.......... 12/11 19:5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zukitw (111.255.21.176), 時間: 12/11/2011 20:01:59
FLYYUY:請問和解了多少錢...?? 12/11 20:03
cobras775:上次那個新北市女消防員被撞 政府不是要提高刑責嗎? 12/11 20:06
cobras775:怎麼這些人渣都不怕? 12/11 20:07
longloveyu:所以想謀殺人的話,就喝點酒把人撞死!!! 12/11 20:13
iamOsaka:.....2年???? 簡直不可思議.... 12/11 20:15
azukitw:若有減刑或假釋,說不定不用2年就出獄 12/11 20:16
lastroom:真的哪個敢修法就投他 12/11 20:18
thebanana:我等等要去自強操場慢跑耶........... 12/11 20:25
chenmengji:哈哈哈阿 兩條人命才判兩年六個月 真廉價 12/11 20:29
vicvic609:是輕判了 還是類似這種案件通常都能獲得這樣的處理呢?? 12/11 20:40
Bennu:真他媽的.. 12/11 20:49
QKQKQKQKQKQK:唉...這種法律... 12/11 21:01
SantanaJohan:鬼島啊 12/11 22:02
JERK7215:那人前陣子已經關出來了 12/11 23:37
mabogirl:果然是個鬼島 以後想幹掉人時可以用了.. 12/11 23:43
mado816:最後的判決是一審,二審判多少,還要查。 12/11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