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otom16 (吃飯)
看板Tainan
標題[新聞] 丟錢扯謊遭搶 少女吃上誣告罪
時間Mon Mar 26 13:26:24 2012
台南一名18歲女高中生,弄丟1000元零用錢,擔心挨罵,竟向媽媽謊稱被搶劫。母親聽了
決定報警,但轄區員警調閱監視器多次,仍找不到少女所說的歹徒,再度上門查證,少女
發現警方起疑,良心不安決定自首,但因其犯行屬公訴罪,警方最後依誣告和偽造文書罪
嫌送辦。
就讀夜校的吳姓少女,日前發現零用錢不見,擔心被罵,當天深夜回家後,竟向媽媽表
示,在台南市開元路的陸橋附近,遇到2名騎腳踏車的搶匪。吳母聽後,認為茲事體大,
當晚便帶少女到台南市警五分局開元派出所報案。
警方獲報後,十分重視,不只調閱監視錄影帶多次,還曾多次上門查訪,但都沒找到少
女指稱的歹徒蹤影。最後,少女感到良心不安,向父親坦白說謊,昨天(24日)在父親陪
同下,赴警局自首。警方也以誣告、偽造文書罪嫌將少女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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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7.176
→ MitaMa:真不值得....... 03/26 13:49
推 Iori5566:18歲刑法成年,這下好玩啦 03/26 14:06
→ QkooQ:家教... 03/26 14:25
推 boldt:檢查官:不起訴 就這樣 03/26 14:53
推 GOLDCOW4721:有勇氣自首卻不敢跟家人說~家長也有問題 03/26 14:55
→ quincy1020:這又是何必呢 浪費社會資源就要負起責任了 03/26 15:22
推 magicason:家長不教只好用法律學到教訓 03/26 15:22
推 rabbittoofat:騎腳踏車的搶匪 <== XDDD 03/26 17:01
推 hachu3468:有勇氣自首卻不敢跟家人說~家長也有問題 +1 03/26 18:06
推 XEROSX:聽廣播說 會自首的前因是因為有少女有跟父親坦承談的結論 03/27 01:42
→ k5a:留下一個前科!真蠢,就算不起訴,檔案中也有紀錄耶 03/27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