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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熊殺童案」之後 林欣怡:會更認真做廢死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2年12月25日 15:17 近日法務部槍決6名死刑犯,讓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出面點名「湯姆熊殺童案」,認為 這回執行死刑與此有關,她說,她不覺得人民會因此更有安全感。除此之外,林欣怡也曾 針對該起殺童案公開PO文,她說,這件事讓她更加堅定要推動廢死。 該起割喉案發生在本月1日上午,29歲的兇嫌曾文欽以遊戲卡誘騙10歲方姓男童至廁所, 再以預藏折疊刀朝男童鎖骨、喉嚨部位猛劃, 最深傷口達10公分,男童當場殞命;曾嫌 逃逸9小時,在網咖包廂內被警方逮捕,還在偵訊時囂張表示,他就是想要坐牢,因為「 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 此話一出引起各界撻伐,許多人也將矛頭指向廢死聯盟;不過,林欣怡卻在3日PO文表示 ,當她看到朋友因此對於廢死有動搖,她反而更加堅定自己的信念,因為死刑是錯誤的, 她是個務實的人,所以「只能更努力的做廢死…」 文中,她強調這是她思索一天的結果,她想到死刑會讓憾事無法逆轉,也讓受冤者枉死, 「有人一定會說,不要在這個時候跟我講冤案,因為割喉案是真真實實的發生……『請問 ,那江國慶案的正義是什麼?』」她認為,死刑會實踐正義,卻也會造成遺憾,因為在審 判位置上的是人,不是神。 她還說,無期徒刑可以讓犯錯的人沒有機會再犯,而且坐牢也不是吃免費牢飯,而是得用 勞動換取膳食費用,所得的二分之一還會做公益,所以他們是有貢獻的;她也說,針對加 害者執行死刑,大家依然無法生活在安全的社會中。 →林欣怡全文 對於林欣怡的PO文,網友紛紛轉貼到各大論壇熱議,有人支持地讚揚很完美、無法反駁, 但也有人批評漏洞百出,表示冤獄和要不要執行死刑是兩回事。近日,廢死聯盟網站也為 死刑定讞犯鄭性澤連署,要大家一人一信聲援鄭性澤,廢死聯盟認為,鄭性澤的案子證據 薄弱,應該得到重審機會。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5/144407.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10.161.70
kikielle:煩死了 12/25 20:43
kikielle:死刑又還沒廢 12/25 20:43
swife:可以不要PO癈死的新聞嗎?比垃圾新聞還不值得看.. 12/25 20:44
kikielle:目前社會已經很好了 再有人騙說死刑已經廢了誤導別人 12/25 20:44
kikielle:那人才是罪該萬死 12/25 20:44
asters:確定都不會假釋? 12/25 20:45
kikielle:況且這篇文章也出來一陣子了 吵都吵過了 這也能寫成新聞 12/25 20:46
xgreen1001:她是廢物嗎 12/25 20:48
dug:死刑犯不用下工廠= = 12/25 20:50
su3829:純噓林某 12/25 20:55
imyshop:連死刑都沒有了 拿什麼治罪大惡極的人 12/25 20:56
autumoon:剩下的丟給長老教會就對了.....=.=# 12/25 20:58
emissaryccu:沒錯,法官是人可能會判錯,所以就讓罪犯直接去見神吧 12/25 21:06
erja:廢死不要再說了,回去妳們的星球吧! 12/25 21:27
yaya:死刑犯都去住你家 12/25 21:37
blackspooh:誰又替被害人家屬說話 若你家人犧牲 你還能這麼說嗎? 12/25 21:37
blackspooh:廢死聯盟PO這種文章 被害者家屬看到會再次受傷 12/25 21:43
deach:智X聯盟 12/25 22:02
lovecard:這人比殺人犯還可惡!噓智*聯盟 12/25 22:08
allenintw:你親友若被割喉最好你還講的出這種廢言 12/25 22:16
lovemello521:會假釋好嗎只要裝一下 12/25 22:22
kansanamida:她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死麥廖型的嗎? 12/25 22:30
eippuy:金價係一樣米乞百樣郎。 12/25 22:54
tsuyolover:冤案要反省的是更謹慎的審判,而不是因噎廢死廢除死刑 12/25 23:49
juzi:廢死,終身監禁我的納稅錢,可不想用來養那些殺人犯~ 12/26 00:02
ha09875978:能源渣放腦袋阿!! 12/26 00:53
justsp4:廢死聯盟看一次噓一次~不好意思阿原po 12/26 01:07
asaka0908:最近台南板好多文章都令人不舒服~ 12/26 01:50
lovecard:冤案是過去軍政時期的產物,到底在白吃什麼 12/26 01:53
lovecard:民國幾年了還把殺人犯當寶貝疼 12/26 01:58
lovecard:只會講廢話,蓋間和平飯店算了 12/26 02:00
OPT2007:請問林欣怡你自己有沒有小孩? 12/26 06:54
gb5770:純噓腦袋裝大便的林某。 12/26 08:26
secv:有資格提廢死的只有受害人及其家屬,其他都是嘴砲 12/26 09:24
mOtivehuang:dpp外圍團體 12/26 09:44
lothc:mOtivehuang:dpp外圍團體 真的嗎?? 12/26 09:56
japango520:廢死必噓!!!!!!!!!! 12/26 11:33
Yakyuboy51:不用跟mOtivehuang太認真!純粹的為反而反罷了! 12/26 12:21
neihu00:公投啊,一定反對廢死居多! 12/26 12:42
catpig0420:單只有廢死不足以警惕,應該所有刑罰都要加重!! 12/26 12:44
gainmao: 12/27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