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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BslnnX ] 作者: q76211635 (張胖子)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贏了死神!高中生CPR鬼門關前救一命 時間: Mon Feb 6 13:57:59 2012 贏了死神!高中生CPR鬼門關前救一命 東森新聞 – 2012年2月6日 下午1:29 這真的是有學有保佑,台南一名高中生看到鄰居婦人昏倒,沒有呼吸心跳,一堆人圍著婦 人都慌了手腳,這名高中生雖然是二年前,在學校上過一堂心肺復甦術,還是硬著頭皮, 把婦人當成實驗的假人安妮來急救,果真三分鐘後婦人恢復了呼吸,住院五天後康復,連 醫生都認為是奇蹟,這名高中生由死神手中,成功的搶救一條人命。 目前還是台南高工三年級的鄭絢陽,示範他做心肺復甦術,怎麼搶救回婦人的情況,他是 除夕到親戚家圍爐,看到鄰居婦人疑似因感冒昏倒,沒有呼吸心跳,救護車又還沒來情況 相當危急,他雖然是二年前在學校,上過一堂心肺復甦術,為了救人他只好硬著頭皮,把 記憶中的CPR拿出來做。 懷著緊張的心情急做了三分鐘,婦人終於喘了一口氣,慢慢恢復呼吸心跳,送醫插管治療 隔天就清醒,五天後出院沒有留下後遺症,連醫生都說是奇蹟,家屬送了二千塊紅包給鄭 絢陽,感謝他救回一命,因為心臟停止四到六分鐘器官就會缺氧壞死,送醫前如果能做 CPR,能增加救回人的機會,所以鄭絢陽雖然是憑著印像做CPR,但是有做就有機會由死神 手中,搶救回人命http://ppt.cc/AC!O -- ╔───╗ 一定IPAD溫開水 │ │ ▄▄▄▄ 15分鐘 咳嗽─out 口亥 ︴︴ 米青 口亥米青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56.109
guanrulee:沒救活就要準備兩百萬了 02/06 13:58
et303997:GJ 02/06 13:58
fireda:沒救活可能人生就毀了 02/06 13:59
lawrence99:看看ㄈㄈ尺鬼門關 02/06 13:59
gamesame7711:淫了死神 02/06 13:59
fuuta:少年20年後:想當初我第一次摸奶與接吻...... 02/06 13:59
yoyodiy:絕命終結站 02/06 13:59
StarTouching: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太衝動了 02/06 13:59
gox1117:我本來不想用這招的... 02/06 13:59
samuelosk:CCR 02/06 13:59
nash3833:死神不喜歡被欺騙 02/06 13:59
pen88:NICE 02/06 14:00
lulocke:要是沒活 就要跑法院了 02/06 14:00
samuelosk:初吻就這麼沒了.....才兩千..... 02/06 14:00
aggressorX:成功兩千塊 失敗兩千萬 選哪一個 02/06 14:00
a2032016:絕命終結站6 02/06 14:01
valenci:bLeach: 02/06 14:01
Green9527:在一起 02/06 14:01
andelll:這包2萬都不為過 02/06 14:01
Green9527:台南的行情吧 02/06 14:01
welovewc:月牙天衝 02/06 14:01
Demogorgan:卍解 02/06 14:01
CP543:人命只值2000塊?還不如救隻狗 02/06 14:01
tyrande:意思到了就好 02/06 14:02
Green9527:本來要兩萬 但扣掉一萬八 就剩兩千了 02/06 14:02
archon:台南人果然很 nice 02/06 14:02
w113353:這樣也難酸,世風日下 02/06 14:02
eliteark:死神:你也懂卍解? 02/06 14:02
waterspout:救活賺2000 沒救活大概200萬起跳 02/06 14:03
BEHIND:要虛化了嗎 02/06 14:03
maxxV3:這高中生比鄉民懂事 鄉民只會站旁邊不敢救人 02/06 14:04
AustinPowers:絕命終結站先去看看吧...死神是沒辦法騙的 02/06 14:04
enjoyptt:兩千太少了... 不過鄭同學真的值得表揚 02/06 14:04
v66leo:只上過一堂課...這年頭連拿證照的都會被告了。 02/06 14:04
you78o:=============2000元VS333萬========================= 02/06 14:04
corlos:月牙天衝! 02/06 14:04
luciffar:五天沒後遺症不代表之後就沒有 將來幾年小心被人告 02/06 14:05
push1997:好人好事推~ 02/06 14:05
ethenlin:救活=兩千元+成就 見死不救-沒錢 救不活=-兩千萬 02/06 14:05
BEHIND:不然M大你敢救嗎 萬一救不活你就要準備2000萬 02/06 14:0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ush1997 (112.104.146.134), 時間: 02/06/2012 14:05:48
cobras775:南工推 02/06 14:13
fly1021:推南工~ 02/06 14:30
hss512:只能說有勇氣 給推 02/06 14:38
hss512:以前考急救員證照 教練就說沒證照不要隨便對陌生人施行CPR 02/06 14:39
hss512:這個學生還只是憑著印象做CPR...只能說他福大 婦人命大 02/06 14:41
o21907:南工推了 02/06 14:46
yanki826:同意H大 而且證照有期限..這點是要注意 02/06 14:49
mentine:真正有用的CPR會把肋骨給壓斷的ˇˇ 02/06 15:10
kurtgod:絕命終結站.... 02/06 15:42
bbbjjj:推 02/06 15:59
kent2222:推maxxV3 02/06 16:22
folanca:南工推 02/06 16:39
eric791112:非常想問為什麼救不活會被告?該學生觸犯那條法律?? 02/06 16:42
eric791112:是要告什麼? 02/06 16:45
jspout:樓上…那裡就問那些恐龍法官跟憤怒家屬…太多案例讓人心寒 02/06 16:53
eric791112:不是這樣說的吧!有哪個案例跟本件有關?被告依據何法? 02/06 16:58
Aquari:之前的玻璃娃娃事件 就是好心人沒幫救活 反被家屬告 害死人 02/06 17:02
hss512:沒有急救證照 隨意施行CPR 有些情況下是很危險的事情 02/06 17:16
hss512:因為並不是所有昏迷情況都能施行CPR 02/06 17:16
hss512:沒受過訓練的人執行CPR的確有本來沒死反而把對方弄死的可能 02/06 17:20
hss512:所以當無照施行CPR後 患者送醫死亡(即使你的施行方法正確) 02/06 17:22
hss512:不明理或是另有盤算的家屬 就有可能告你 02/06 17:23
hss512:至於用什麼方式告 我對法律不熟 我猜也許是過失致死? 02/06 17:24
eric791112:別忘了阻卻違法事由好嗎? 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 02/06 17:44
eric791112:今天該高中生乃為避免他人失去生命 而為CPR 02/06 17:45
eric791112:手段與目的並無過當 所以該高中生以緊急避難即可解決 02/06 17:46
eric791112:所以在違法性部份及遭排除沒有違法性及無罪責 02/06 17:47
finn138159:樓上說的是刑法部分~~~麻煩的是民法部分 02/06 17:54
eric791112:民事部分 以民法第150條(緊急避難)即可阿 02/06 17:58
doctoja:所以醫生說的是奇蹟沒錯 大部分的人是不會去壓的 02/06 18:19
doctoja:反而是未經世事的學生比較敢去做 02/06 18:20
doctoja:而救活的機率跟是否早期按壓胸部有絕對關係 02/06 18:20
yesyesyesyes:eric你是活在平行時空嗎? 之前好心沒好報的案例已經 02/06 18:41
yesyesyesyes:夠多了!! 八卦版討論到翻 02/06 18:41
yesyesyesyes:有個警消人員出來現身說法:如果你沒有專業的救人訓練 02/06 18:42
yesyesyesyes:那就打119,因為你胡亂對病人急救 恐怕有反效果 02/06 18:42
eric791112:法規範就是這樣定的 02/06 18:43
eric791112:所以呢? 就放任不管?之前的案子有看過判決書嗎? 02/06 18:44
yesyesyesyes:法律是這樣 問題是已經出過太多這種例子了 02/06 18:44
yesyesyesyes:最有名的http://tinyurl.com/6vbc682 02/06 18:44
eric791112:還是又是憑單純的媒體報導呢?如此的事件層出嗎? 02/06 18:44
yesyesyesyes:那你自己去估夠吧,有這種熱血很好,前提是你要可以 02/06 18:45
yesyesyesyes:保護的暸自己 ,免得好心沒好報 02/06 18:45
eric791112:地院是如此沒錯 上級審不是有做其他判決嗎? 02/06 18:46
eric791112:好心助人反被告?成立的有多少呢?難道社會教導民眾好心 02/06 18:47
eric791112:助人是錯誤的? 02/06 18:47
eric791112:本來助人也得衡量自己的能力,如果沒能力又去助人當然有 02/06 18:48
eric791112:問題 02/06 18:48
nigel22:印象最後好像是判學校賠,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02/06 18:50
eric791112:玻璃娃娃案打到更一審 最後陳同學不需負責 02/06 18:55
yannjen:好心+勇敢推一個 02/06 19:05
weibolin:所以案件還是看到最終結果吧 02/06 19:59
GUDU:就算最後沒罪沒賠償 被白癡家屬告就夠頭疼的了 02/06 20:44
hss512:還要花錢請律師就夠麻煩了 02/06 21:46
TCFmars:英雄跟平凡人的差別在於敢冒險救人 02/06 22:36
tawicool:雖然最後無罪 不過花在官司的時間很冤 02/06 23:12
bunnys:孩子有熱情是值得鼓勵,不過三千萬要準備好再來喲 02/07 00:34
bunnys:某法官名言:助人之前需評估自身能力 02/07 00:37
bunnys:所以你的能力有100%能夠讓他活,就衝吧 02/07 00:38
dophinn:推eric,支持你的看法。 02/07 03:05
plantman:南工學弟推 02/07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