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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1、2人不會判死 殺童男免死判決撤銷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231/534022/ 男子曾文欽前年12月犯下震驚全台的湯姆熊割喉命案, 他在台南市湯姆熊遊藝場,以遊戲儲值卡為餌,把10歲 方姓男童騙到廁所,以折疊刀割喉致死,落網時還囂張 嗆說:「在台灣殺1、2人不會被判死刑。」此案一、二 審均判曾男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今撤銷二審判決,將 全案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前審判決曾男免死的理由是他罹患精神疾病,曾 4度自 殺未遂,殺死方童是為了達到受死目的,且犯案時精神 耗弱,不應判死,但判決一出,立刻引發許多民眾痛批 「恐龍法官」。 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不能光憑醫師鑑定來量刑, 應該也要考量曾男犯案前後的言行(殺1、2人不會判死 ),且他當時把方童騙到廁所殺害,辨識能力並無異常 ,至於曾男是否裝病,更審時應重新鑑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42.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nan/M.1420011196.A.CA5.html
come: 廢什麼死 大家都裝個病就可以保外就醫啦 就一直病下去就好 12/31 16:09
come: 出不來的都是窮人 12/31 16:10
snoopy724: 這種人自殺還未遂,殺了小孩還可以判免死…是怎麼了!! 12/31 16:15
stwdk: 這種垃圾沒死就是人禍 12/31 16:39
melluu: 快槍斃啦!! 12/31 17:06
tgsh: 應該讓牠辦安親班,並把髮棺的子女都送去就讀,看髮棺敢拖幾 12/31 17:14
tgsh: 天不把這種罪證確鑿的敗類判死刑 12/31 17:14
AliceYang: 很奇怪~殺得死別人的殺自己都不會死~ 12/31 17:22
addhoney: 這種不用想就應該是唯一死刑! 12/31 19:13
sammy790609: 為何要讓這種垃圾活下來 12/31 22:38
ooQss: 贊同come大大 12/31 22:38
mra2284: 他自殺未遂不是因為他沒勇氣讓自己死才去殺人嗎? 想死 01/01 04:22
mra2284: 不敢死所以去吃免錢牢飯,這叫精神疾病?之前看過他的報 01/01 04:22
mra2284: 導,自己魯就算了,還讓一個家庭破碎,根本敗類!!! 01/01 04:22
k5a: 2審法官那理由真是鬼扯 01/01 10:43
Haoua: 有病就可以殺人?直接死刑吧 01/01 10:53
goodboy6936: 趕快放牠出來砍法官家人,反正殺人不會判死 01/02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