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wenx (Owen is missing)
看板Tainan
標題Re: [醜食] 反推薦 太妃公寓
時間Mon May 21 02:21:18 2007
昨天去吃家聚,因為不知道要吃什麼所以選了太妃,
不過明明一個禮拜前定位的時候說要給我們最裡面的沙發(要脫鞋子那裡)
但是昨天去的時候卻只給我們四張木頭桌子拼成的長桌,
搞到明明是八個人的家聚卻要被長條桌分成兩邊,而且這種地方不可能太安靜,
所以一邊的人講話令一邊根本聽不到。這是第一點糟糕的地方。
第二個很糟的地方是,他們完全沒有想把明明是剛坐進去佔了我們位子的人換到別桌去,
明明是已經預定好的位置卻不能坐,而店家也沒有任何表示(打折或是招待什麼之類的。)
第三個很糟的地方,昨天我們後面那一桌坐了幾個"攝影迷",他們似乎是約了幾個女生
在外拍吧,一個多小時下來閃光燈閃個不停,而且他們用的還是單眼相機,閃光燈又大
又亮,有拍過照的人應該都知道,在室內拿閃光燈直接打被拍的人會變的很白很醜,
所以那幾個男的當然就把閃光燈對著天花板打跳燈,每按一次快門我們就要被閃一次,
可是跟服務生說了之後他們也沒有去勸阻或是什麼的,讓我們吃飯吃的很慘=__=|||
最後一個就是居然甜點還有少=__=||| 只給了我們幾片小餅乾代替而已,而且還是少一份
不過因為學長人太好了所以也沒去跟他們說,我自己已經是吃到差點要翻桌子了=__=|||
喔,對了,學姐說上次她在焗烤飯裡看到半隻小強,店員的處理方式雖然沒什麼太大的
問題,不過呢,如果妳旁邊圍了滿滿的店員和老闆一起跟你說對不起,其他的客人會怎
麼看妳呢?應該很尷尬吧?而最後的處理方式就是換一盤,也沒有其他折價券或什麼了。
昨天八個人總共了吃了一千八百多塊,還好是學長帶家聚所以不用出錢...|||
不過有這個經驗應該以後我也不會去那邊吃家聚了吧=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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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150.36
→ owenx:這篇文章值100銀 我昨天吃的火鍋240...XD 05/21 02:21
→ angelik:他家的廁所很像公廁!! 真為你感到不值.. 05/21 10:10
→ amou1030:不如去吃三皇三家 05/21 11:06
推 wisand:看完這篇,我忽然想到我昨天吃焗烤,有點想吐~>.< 05/21 11:09
推 march1:它在無名有部落格,可去留言~ 05/21 11:44
→ dressing:東西又少 價錢又貴 服務又差 不會再去第二次 05/21 19:38
推 otn:聽說也是不好吃 不過原po你其實已經觸法了 建議至少把全名蓋一 05/22 18:53
→ otn:下閃躲一下 ptt法務部很多這樣的例子喔 05/22 18:54
→ otn:畢竟你沒有拍照要怎樣舉證他們食物中有小強呢 05/22 18:56
推 owenx:我也只是聽說 不是我真的看到啊 網路流言真多啊~XD 05/22 21:18
→ owenx:另外我也沒有打出全名,誰說回文的標題一樣就是同一家店呢~ 05/22 21:19
推 otn:我沒有惡意啦 只是希望你用比較tricky的方式幫我們爆料 因為一 05/23 09:52
→ otn:旦板上有人被告 以後就沒人會爆料了 你去ptt法務瀏覽一下 其實 05/23 09:55
→ otn:只是看人家告不告而已 你可以另改名字 至少也遮一下字 05/23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