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檢舉
9-1-1 一律以站內信檢舉
9-1-2 內容信要有1.文章編號或文章連結或文章截圖,
2.檢舉id,
3.違規事項或板規編號。 以上三項缺一不予處理
9-2申訴
9-2-1 不服水桶,請來信板主溝通。違規事項在精華區裡。
9-2-2 上訴,不服板主判決可去信SES做二次溝通。
9-2-3 依然不服,請至小組長區做申訴,板主群不再回應。
9-3板主保護條款
9-3-1 請板友循正常申訴管道上訴
9-3-2 私信或在板上發文、推文裡,挑釁、抹黑、攻擊、汙辱、威脅板主,
該板主可向其他板主申訴,(避免只有一位板主誤判)
兩位以上(包含自己)板主認同有上述挑釁、抹黑、攻擊、汙辱、威脅等實情,
除原本罰責外,初犯水桶30日、累犯60日、再三犯永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