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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大 謝謝您用心整理,小妹補充一點看法! (1)有關環評認定標準,產業別&環評的問題,我想應不是附表二, 而是「附表一」中第七項: 「七、農藥原體製造工業:指農藥原體合成、製造工業(無合成作業之加工業除外)。」 不過這仍符合您後續的推論--因龍燈聲稱無合成作業/只有調配作業, 所以不用環評。 只是我很好奇所謂的「原體合成、原體調製」差異,要如何在法律上定義? (小妹不熟農業法規,有大大知道嗎?) 如果現行法律沒有定義,只有學術上的定義,法律上就有模糊空間。 因為環評認定標準採用正面表列,亦即「未被列出」的都不用作環評, 但新產業和新爭議不斷出現,所以三不五十就要修法加入新的項目。 今天認定龍燈不用環評,五年後卻不一定,就像纜車也是近年才成為要環評的項目。 (2)另外9.7公頃的問題,到底是不是規避,要看整份規劃報告才知。 小妹辦過相關業務,許多開發都用[分期開發], 或者直接放棄一小塊的方式,來「控制」開發面積。 另外「規避」指的是一種心態,業者心態旁人很難證實,所以沒啥好說的, 但是「控制在要作環評的面積以下」,這確實是業界常見的作法。 (3)丁種建築用地&低汙染事業核定方面, 這關鍵一樣在於,龍燈到底是純調製作業,還是有涉及原體合成。 但即使可以直接認定「低汙染事業」, 台南市仍然要完成一個核定的程序。(亦有可能還是要送汙染管治(制)計畫書。) 看台南市政府的最新公告(執照無效), 應該是龍燈在這一關的程序上,有些瑕疵。 (4)補充一下,我們國土規劃很不完善,許多工廠蓋在良田上,是法制紊亂的問題。 譬如非都市土地中的環境敏感區&非敏感區, 敏感區又分為[限制發展區(一級區)、條件發展區(二級區)] 龍燈就是位於條件發展區(二級區),因為他有一半位於「優良農田敏感地」。 (我先放這個查詢結果,僅供參考 http://bit.ly/1gP0oux) 這個[環境敏感區]目前沒有法律強制力(因為國土計畫法未過) 但是營建署仍有在102年最新的「區域計畫二通」中試圖加強宣導, 說「盡量不要在優良農田上作非農業使用」之類... 總之...情、理、法上,也許龍燈沒有不合法,或者有模糊地帶, 但於情、理上,還有許多爭議...。 以上是我的一點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78.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nan/M.1397812011.A.5BE.html
rotusea:感謝分享! 04/18 20:29
RPedsel: 04/18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