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be (凛として時雨)
看板Tainan
標題Re: [震怒] 癱瘓停車格~台南可惡店家
時間Fri Aug 22 15:30:00 2008
提一下"容積獎勵辦法"
一個人有一塊地,受到法律管制,他要拿這塊地:
1. 做什麼使用(住/商/住商混合/工/...)
2. 容積率是多少?(容積率=所有地面積*法定容積率)
也就是這塊地的面積是100平方公尺,
法定容積率假設是500%,
那他的房子能蓋的體積(不包含陽台)就是500立方公尺。
3. 總樓地板面積是多少?
這三點是受法律管制的
騎樓空間的所有權原本就是所有人,也就是該商家或該住家的,
是法律規定"一定要讓出來給行人走,但是騎樓空間的樓地板面積及容積不算在所有人的
房子中。
簡單的說,就是原本依規定只能蓋五樓的土地,出讓騎樓(一定要出讓)之後,
可以在六樓蓋跟一樓騎樓"一樣大"的房間。
所有人可以決定該騎樓空間的地板鋪面,柱子天花樣式等等,但照法來說,是不能
使用該騎樓的(有所有權而無使用權。),至於騎樓要拿來做什麼使用,則是政府決定
(停車/人行/...)
回到第一篇文章,道路旁邊的停車格,該所有權屬於政府,畫了停車格決定作停車使用
的話,大家都可以停,沒有任何人可以干預。
※ 編輯: wahabe 來自: 118.171.147.244 (08/22 15:32)
推 fong6033:難怪很多人頂樓都蓋半間 是這個緣故喔 08/22 17:07
推 baijee:頂樓蓋半間應該就是把騎樓改建上去的關係吧。 08/22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