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epstudying:死者為大可增添一句「飆車例外」嗎? 01/07 22:59
推 p125249:我真的覺得好好開車被撞都是該死嗎?法律這種東西在保障誰? 01/07 23:04
推 rayven:去他x的死者為大,害得台灣至今無法成為法治國家 01/07 23:14
推 ding2599:主張信賴原則前,女駕駛是否應盡注意之義務? 不見得 01/07 23:15
→ ding2599:既然已看到有車子飛速通過,就應立即停車而非繼續前進 01/07 23:15
→ ding2599:然其仍不顧存在之風險繼續前進,依據信賴原則之前提 01/07 23:16
→ ding2599:對於明顯可避免之風險,是不可主張信賴原則的 01/07 23:17
→ ding2599:再來是肇逃: 見義勇為之路人趕上攔下,她才不得已折返 01/07 23:19
推 hua210472:感覺這系列文應該 該停止討論了 01/07 23:19
→ ding2599:絕非如原po所述,主動返回現場 01/07 23:19
→ ding2599:其辯解以為小擦撞沒事而離開,如此強大的撞擊下 01/07 23:21
→ ding2599:更是險不合理,難昭公信 01/07 23:22
推 ding2599: 顯 01/07 23:24
→ ding2599:再者如原po所述"死者為大",一條人命別想簡單帶過 01/07 23:26
推 edward0147:死者為大 似乎不適用在這上面~~~ 01/07 23:26
→ ai770212:拜託別讓台灣法律形同虛設~責任歸屬釐清再來講情 01/07 23:31
推 legen:隨便一句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就上過失了... 01/07 23:38
推 bobobola:死了就沒罪 笑話 01/07 23:39
噓 shonbig:死者為大 無論姦淫擄掠偷盜搶飆 01/07 23:39
→ bobobola:這責任歸屬恐怕國外死傷者的家屬還得賠償汽車駕駛咧 01/07 23:40
推 huang0505:死了真的就沒罪了,不然要鞭屍嘛? 01/07 23:41
→ rayven:民事責任可逃不掉,家屬得買單 01/08 00:09
推 yspen:女駕駛可以向家屬求償 把林週罵的車子修好嗎? 01/08 01:18
→ gonewind:保佑不要遇到恐龍法官,不然難說最後誰要負責 = =" 01/08 01:20
噓 diseny:有車子闖紅燈飛速通過 就應立即停車? 開車當下怎麼知道他 01/08 03:53
→ diseny:後面有多少台 而且綠燈還要停下來讓闖紅燈的車群通過 怪怪 01/08 03:53
→ diseny:死者為大 似乎不適合用在這上面... 01/08 03:55
→ diseny:希望不要遇到恐龍法官...到底法律是在保護誰 01/08 03:56
推 diseny:補推 "創造(車禍)風險的人,果真都須歸責?"不闖紅燈不就好了 01/08 03:59
推 longloveyu:刑事無罪 民事............... 01/08 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