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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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女友床上談分手 暴力情郎「硬上」不成反
時間Tue Apr 21 20:16:56 2020
新聞標題:女友床上談分手 暴力情郎「硬上」不成反被法辦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mnDjxG
新聞內容: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女子小如與余姓男子交往時遭男友打傷、決意分手,2019
年7月3日凌晨,小如與男友在男友家人開設的工廠宿舍內
同床時表明分手之意,
余男要求最後一夜分手砲,小如拒
絕,余居然想硬上、暴力相向,
但女方緊夾雙腿抗拒,余
始終未得逞。台南地院依性侵未遂罪判余1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余男與已成年的小如(化名)原是男女朋友關
係, 2019年6月16日晚上11點許,小如在余男家人所開工
廠宿舍內遭男友打傷萌生決定與暴力情郎分手的念頭。
2019年7月3日凌晨2點許, 小如與余男在上述工廠宿舍同床
時,小如表達分手之意。余男則要求要跟小如做最後一夜分
手砲,被小如悍然拒絕,余男居然轉念想要「硬上」。
余男先出手強脫女友內褲不成,從床頭櫃拿出美工刀作勢自
殘,欲逼女方就範無效,
他氣得用力扯下女友內褲,用自己
下體摩擦女友的下體,但因女友緊夾雙腿抗拒,幾番拉扯後
,余男「不得其門而入」、只好放棄「硬上」念頭。
但余男仍強吻小如左頸,這暴力相向的過程也讓小如左頸瘀
青、前頸紅腫勒痕、雙手腕、手指、大腿、膝蓋等多處有紅
腫掐痕。余並要求女友刪掉手機照片與聯絡資料後,再開工
廠大門讓女友離去。女友則氣得報警法辦這名暴力情郎。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因為余男犯後一直未與小如達成民事和
解、獲取原諒,法官在刑度上已未重判,不宜再給緩刑。案
子還可上訴。
註:台南台男又調皮了,還分手砲勒,防疫期間還這麼
無法克制嗎?進去台南分監蹲一蹲啦!
延伸閱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侵訴字第3號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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