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您好
真的很不好意思
我在解禁之後po文同樣的內容又被禁了
這次我真的不曉得是觸犯了哪一條規範
還請勞煩板主告知好嗎
若有叨擾之處請海涵
非常謝謝您。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你好:
: 收到你的提醒信了~
: 禁言限制已解除,最晚至使用者重新上站後生效。
: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 您好,
: : 已收到回覆信件滿七日,再請板主解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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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3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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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Tue Mar 5 21:46:53 2013
你好:
以下節錄交易文相關規定
1. [交易]
凡是有涉及金錢的類別 請使用本標題
例如: 買賣二手物品 找工作或員工 租屋 合購 代買 等等
本類別文章 同一品項事件前前後後只能PO一次 不能砍掉又重PO
被系統自動清除也同樣不能重新PO
更改條件價格者請修改原文 勿手動置底
交易文三天限一篇 無論是自行刪文或板主/系統刪文仍以該篇文章計日
若有多樣商品請合併在同一篇發表
而同一連結賣場的物品視為同一品項
不能今天從相簿/賣場中挑其中一樣來PO 下次再換一樣來PO
結果都是同一個賣場在曝光
交易文限定台南面交 或是只有台南才有的產品
請標明交易地點 以得知是否為台南之交易
以上三點均須同時遵守
最多三天發一次交易文 且 內容都不得與之前發過的品項事件相同
本類別文章會定期清除
交易沒有成功請找尋其他管道 勿再重複PO或開分身重新刊登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真的很不好意思
: 我在解禁之後po文同樣的內容又被禁了
: 這次我真的不曉得是觸犯了哪一條規範
: 還請勞煩板主告知好嗎
: 若有叨擾之處請海涵
: 非常謝謝您。
: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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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相關信件基本視為公開信件,會依板務處理情況備份至精華區,供板主群做意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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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reaz ()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Tue Mar 5 23:38:51 2013
板主您好,
真的很不好意思
要麻煩您解釋這個板規的意思了
交易文規定我看過好幾次 po文前都有再確定
我第一次被禁後就是已經詳讀了這個板規
解禁之後才po文
不曉得是不是我理解能力有問題
這次真的不清楚違規了什麼
第一次因為之前有交易同類商品的文章
由於誤以為內容都不同標題也不同 沒有察覺是「同品項」所以再發新文而被禁
了解之後 本次解禁我再重po
因為之前的po文也都被刪除了 無法以同品項的文章再編輯
所以我再發一次文 請問這樣應該沒有違反規定吧?
還是說此後我都不能在本板po這一篇品項的交易文呢?
前次po文應該不算有po成功吧 因為當天就被板主刪除了
我真的不是很懂您的意思
或是我漏掉哪點了呢
還勞煩板主能幫我解釋一下
非常謝謝您。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你好:
: 以下節錄交易文相關規定
: 1. [交易]
: 凡是有涉及金錢的類別 請使用本標題
: 例如: 買賣二手物品 找工作或員工 租屋 合購 代買 等等
: 本類別文章 同一品項事件前前後後只能PO一次 不能砍掉又重PO
: 被系統自動清除也同樣不能重新PO
: 更改條件價格者請修改原文 勿手動置底
: 交易文三天限一篇 無論是自行刪文或板主/系統刪文仍以該篇文章計日
: 若有多樣商品請合併在同一篇發表
: 而同一連結賣場的物品視為同一品項
: 不能今天從相簿/賣場中挑其中一樣來PO 下次再換一樣來PO
: 結果都是同一個賣場在曝光
: 交易文限定台南面交 或是只有台南才有的產品
: 請標明交易地點 以得知是否為台南之交易
: 以上三點均須同時遵守
: 最多三天發一次交易文 且 內容都不得與之前發過的品項事件相同
: 本類別文章會定期清除
: 交易沒有成功請找尋其他管道 勿再重複PO或開分身重新刊登
: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 板主您好
: : 真的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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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Tue Mar 5 23:48:31 2013
你好:
相同的東西前前後後只能PO一次,出現第二次就是重覆張貼
1/8 交易文
1. 身體調校聖經 http://0rz.tw/eQGSk (已售出)
2. 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蔡英文的人生滋味 http://0rz.tw/uGeCJ
3. 當下的力量:找回每時每刻的自己 http://0rz.tw/ab4Xj
4. 孤單情書 袁瓊瓊著 http://0rz.tw/Cx89b
5. 龍應台評小說 http://0rz.tw/XiBNk
2/25 交易文
雖新增其他書籍但含有 1/8交易文已張貼過之書籍
故判交易文違規-同品項重覆po
3/4 交易文
仍有1/8交易文以張貼過之書籍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真的很不好意思
: 要麻煩您解釋這個板規的意思了
: 交易文規定我看過好幾次 po文前都有再確定
: 我第一次被禁後就是已經詳讀了這個板規
: 解禁之後才po文
: 不曉得是不是我理解能力有問題
: 這次真的不清楚違規了什麼
: 第一次因為之前有交易同類商品的文章
: 由於誤以為內容都不同標題也不同 沒有察覺是「同品項」所以再發新文而被禁
: 了解之後 本次解禁我再重po
: 因為之前的po文也都被刪除了 無法以同品項的文章再編輯
: 所以我再發一次文 請問這樣應該沒有違反規定吧?
: 還是說此後我都不能在本板po這一篇品項的交易文呢?
: 前次po文應該不算有po成功吧 因為當天就被板主刪除了
: 我真的不是很懂您的意思
: 或是我漏掉哪點了呢
: 還勞煩板主能幫我解釋一下
: 非常謝謝您。
: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 你好:
: : 以下節錄交易文相關規定
: : 1. [交易]
: : 凡是有涉及金錢的類別 請使用本標題
: : 例如: 買賣二手物品 找工作或員工 租屋 合購 代買 等等
: : 本類別文章 同一品項事件前前後後只能PO一次 不能砍掉又重PO
: : 被系統自動清除也同樣不能重新PO
: : 更改條件價格者請修改原文 勿手動置底
: : 交易文三天限一篇 無論是自行刪文或板主/系統刪文仍以該篇文章計日
: : 若有多樣商品請合併在同一篇發表
: : 而同一連結賣場的物品視為同一品項
: : 不能今天從相簿/賣場中挑其中一樣來PO 下次再換一樣來PO
: : 結果都是同一個賣場在曝光
: : 交易文限定台南面交 或是只有台南才有的產品
: : 請標明交易地點 以得知是否為台南之交易
: : 以上三點均須同時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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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reaz ()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Wed Mar 6 09:12:18 2013
板主您好
所以我只要把這幾個品項刪除就可以嗎?
我以為品項是指「書」,因為是「項目」,不是「單筆」個別資料
(我以為我第一次違規是因為沒有把同樣是書項目的交易文放在同一篇文章)
所以才會繼續po文 以為在同個項目內
如果板主的認定是這樣的話 誠心建議板務於規定再做清楚的解釋說明
我也只是希望能安心po文 不增加板主的負擔
po文一直被刪除是很難過的事情
我想再確認是否只要刪除以下5筆板主列的資料就可以重新po文
多番麻煩板主了 謝謝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你好:
: 相同的東西前前後後只能PO一次,出現第二次就是重覆張貼
: 1/8 交易文
: 1. 身體調校聖經 http://0rz.tw/eQGSk (已售出)
: 2. 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蔡英文的人生滋味 http://0rz.tw/uGeCJ
: 3. 當下的力量:找回每時每刻的自己 http://0rz.tw/ab4Xj
: 4. 孤單情書 袁瓊瓊著 http://0rz.tw/Cx89b
: 5. 龍應台評小說 http://0rz.tw/XiBNk
: 2/25 交易文
: 雖新增其他書籍但含有 1/8交易文已張貼過之書籍
: 故判交易文違規-同品項重覆po
: 3/4 交易文
: 仍有1/8交易文以張貼過之書籍
: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 板主您好,
: : 真的很不好意思
: : 要麻煩您解釋這個板規的意思了
: : 交易文規定我看過好幾次 po文前都有再確定
: : 我第一次被禁後就是已經詳讀了這個板規
: : 解禁之後才po文
: : 不曉得是不是我理解能力有問題
: : 這次真的不清楚違規了什麼
: : 第一次因為之前有交易同類商品的文章
: : 由於誤以為內容都不同標題也不同 沒有察覺是「同品項」所以再發新文而被禁
: : 了解之後 本次解禁我再重po
: : 因為之前的po文也都被刪除了 無法以同品項的文章再編輯
: : 所以我再發一次文 請問這樣應該沒有違反規定吧?
: : 還是說此後我都不能在本板po這一篇品項的交易文呢?
: : 前次po文應該不算有po成功吧 因為當天就被板主刪除了
: : 我真的不是很懂您的意思
: : 或是我漏掉哪點了呢
: : 還勞煩板主能幫我解釋一下
: : 非常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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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Wed Mar 6 09:32:32 2013
你好:
我不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目前只有相同品項事件(ex:同一本書)只能po一次不可重覆PO,
若用你所指的品項是指類型(ex:書籍類)作為基準的話,
是否變成只要是書籍的交易就只能張貼一次,這樣比現行規定更嚴格唷!
因違規刪文的文章只有紀錄違規不會列入交易文紀錄,
目前你的交易文紀錄有以下兩篇
1/08 Rreaz □ [交易] 售書 身體調校聖經、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
1/24 Rreaz □ [交易] 全新 娜芙AC面皰清潔凝膠(卸妝凝膠)
另,違規文章及事項以及溝通信件皆存放於精華區Z-25-5
若對違規紀錄有疑問也請自行查閱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所以我只要把這幾個品項刪除就可以嗎?
: 我以為品項是指「書」,因為是「項目」,不是「單筆」個別資料
: (我以為我第一次違規是因為沒有把同樣是書項目的交易文放在同一篇文章)
: 所以才會繼續po文 以為在同個項目內
: 如果板主的認定是這樣的話 誠心建議板務於規定再做清楚的解釋說明
: 我也只是希望能安心po文 不增加板主的負擔
: po文一直被刪除是很難過的事情
: 我想再確認是否只要刪除以下5筆板主列的資料就可以重新po文
: 多番麻煩板主了 謝謝
: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 你好:
: : 相同的東西前前後後只能PO一次,出現第二次就是重覆張貼
: : 1/8 交易文
: : 1. 身體調校聖經 http://0rz.tw/eQGSk (已售出)
: : 2. 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蔡英文的人生滋味 http://0rz.tw/uGeCJ
: : 3. 當下的力量:找回每時每刻的自己 http://0rz.tw/ab4Xj
: : 4. 孤單情書 袁瓊瓊著 http://0rz.tw/Cx89b
: : 5. 龍應台評小說 http://0rz.tw/XiBNk
: : 2/25 交易文
: : 雖新增其他書籍但含有 1/8交易文已張貼過之書籍
: : 故判交易文違規-同品項重覆po
: : 3/4 交易文
: : 仍有1/8交易文以張貼過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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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reaz ()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Wed Mar 6 11:58:03 2013
板主您好,
是的。我是以為板規指的同品項是指類別(沒錯我以為板規的規範更嚴格)
而不是同樣的商品(一本書),才會不斷觸犯您所執行的板規
我想應該不會有使用者這麼故意的明知故犯 無視板規 擺明了要增加板主負擔亂po文
因為po的文也需要時間 而不是言之無物的廢文
確實是因為板規及板主執行尚有未盡之處
以本例來說 我在對板規有不同的解讀之下 於初犯時仍未得了解板主之原意
再po文時由於之前的文章都被刪掉了(我知道精華區有備份 但已無法使用原文改寫編輯)
而造成板主認定再次觸犯板規 實屬無心之過 還望板主體察
多番來信溝通 著實打擾了
寫這麼多信之用意不在要求撤回判決,我相當尊重也了解板主處理辛勞
而是期盼管理者能再次斟酌規範之表達與執行之解釋
這也是一個使用者對本板的用心
希望這點小小的建言能傳達給管理者
最後再次感謝板主的回覆,謝謝!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你好:
: 我不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 目前只有相同品項事件(ex:同一本書)只能po一次不可重覆PO,
: 若用你所指的品項是指類型(ex:書籍類)作為基準的話,
: 是否變成只要是書籍的交易就只能張貼一次,這樣比現行規定更嚴格唷!
: 因違規刪文的文章只有紀錄違規不會列入交易文紀錄,
: 目前你的交易文紀錄有以下兩篇
: 1/08 Rreaz □ [交易] 售書 身體調校聖經、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
: 1/24 Rreaz □ [交易] 全新 娜芙AC面皰清潔凝膠(卸妝凝膠)
: 另,違規文章及事項以及溝通信件皆存放於精華區Z-25-5
: 若對違規紀錄有疑問也請自行查閱
: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 板主您好
: : 所以我只要把這幾個品項刪除就可以嗎?
: : 我以為品項是指「書」,因為是「項目」,不是「單筆」個別資料
: : (我以為我第一次違規是因為沒有把同樣是書項目的交易文放在同一篇文章)
: : 所以才會繼續po文 以為在同個項目內
: : 如果板主的認定是這樣的話 誠心建議板務於規定再做清楚的解釋說明
: : 我也只是希望能安心po文 不增加板主的負擔
: : po文一直被刪除是很難過的事情
: : 我想再確認是否只要刪除以下5筆板主列的資料就可以重新po文
: : 多番麻煩板主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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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Wed Mar 6 12:14:41 2013
你好:
ㄟ兜...
若以你看了版規後認知的板規是更嚴格哪種類別,怎麼還會繼續PO文 囧rz
而你有誤解成更嚴格的版規情況下
還是能知道"不能重覆PO",我想板規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板上違規處理方式在板規內也有規定
另外我個人板務處理還有以下方式提供作為查詢
1.在標題處註明違規事項 (ex:交易文違規)
2.水桶理由因系統有字數限制,故在字數內告知違規次數及導往精華區查閱違規紀錄
2.精華區內除了收錄違規文章外,也加註更詳細的違規事項
(ex:交易文違規-同品項重覆po)
在板務處理上也已經提供公開化查詢,應該沒有疏失的地方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是的。我是以為板規指的同品項是指類別(沒錯我以為板規的規範更嚴格)
: 而不是同樣的商品(一本書),才會不斷觸犯您所執行的板規
: 我想應該不會有使用者這麼故意的明知故犯 無視板規 擺明了要增加板主負擔亂po文
: 因為po的文也需要時間 而不是言之無物的廢文
: 確實是因為板規及板主執行尚有未盡之處
: 以本例來說 我在對板規有不同的解讀之下 於初犯時仍未得了解板主之原意
: 再po文時由於之前的文章都被刪掉了(我知道精華區有備份 但已無法使用原文改寫編輯)
: 而造成板主認定再次觸犯板規 實屬無心之過 還望板主體察
: 多番來信溝通 著實打擾了
: 寫這麼多信之用意不在要求撤回判決,我相當尊重也了解板主處理辛勞
: 而是期盼管理者能再次斟酌規範之表達與執行之解釋
: 這也是一個使用者對本板的用心
: 希望這點小小的建言能傳達給管理者
: 最後再次感謝板主的回覆,謝謝!
: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 你好:
: : 我不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 : 目前只有相同品項事件(ex:同一本書)只能po一次不可重覆PO,
: : 若用你所指的品項是指類型(ex:書籍類)作為基準的話,
: : 是否變成只要是書籍的交易就只能張貼一次,這樣比現行規定更嚴格唷!
: : 因違規刪文的文章只有紀錄違規不會列入交易文紀錄,
: : 目前你的交易文紀錄有以下兩篇
: : 1/08 Rreaz □ [交易] 售書 身體調校聖經、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
: : 1/24 Rreaz □ [交易] 全新 娜芙AC面皰清潔凝膠(卸妝凝膠)
: : 另,違規文章及事項以及溝通信件皆存放於精華區Z-25-5
: : 若對違規紀錄有疑問也請自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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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9.2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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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reaz ()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Wed Mar 6 13:50:34 2013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你好:
: ㄟ兜...
: 若以你看了版規後認知的板規是更嚴格哪種類別,怎麼還會繼續PO文 囧rz
: 而你有誤解成更嚴格的版規情況下
: 還是能知道"不能重覆PO",我想板規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我原本的文章迅速被刪除了
我認為應該有再次po文的機會
(第一次初犯以為是因為同品項沒有編輯文章而另po文才被刪除
既然被刪除之後我以為只要在原篇做編輯就可以再發文,
但在第二次要編輯原文時原文已經不見,故重新po文
我以為應該擁有再次po文的機會)
: 板上違規處理方式在板規內也有規定
: 另外我個人板務處理還有以下方式提供作為查詢
: 1.在標題處註明違規事項 (ex:交易文違規)
: 2.水桶理由因系統有字數限制,故在字數內告知違規次數及導往精華區查閱違規紀錄
: 2.精華區內除了收錄違規文章外,也加註更詳細的違規事項
: (ex:交易文違規-同品項重覆po)
: 在板務處理上也已經提供公開化查詢,應該沒有疏失的地方
板主您好
我不是要追究您是否有疏失,我在信中從來沒有指陳板主判決疏失或程序有問題
尤其我對板主之「個人板務處理」、「板務違規處理方式」也沒有異議與質疑之處
如前信件所述 我相當尊重板主處理板務
只是既然有這樣透明提供溝通的機制
我認為應該可以把使用者的理解狀況可能與管理者不同的地方提出來做反應
也是希望板主群能參考 讓本板更臻完善
前開信件業已提及我的目的並非申述處置、不服判決
從本次信件一開端之目的從來也不是質疑板主處置欲平反之
而是想詢問釐清我觸犯的是哪個規定 是否有理解落差之處
經幾次信件討論後,認為本案例或可供板主考量狀況
我認為的未盡之處便是針對此項,於是信末是對板務提出建言
我提出來討論的不是板主處理板務的程序(如您回覆的幾點)
因此完全沒有為所受的處置辯駁,並尊重板務處置。
原信件除了建言之外,想問清楚的也是如何能避免觸犯規定
我想建議的是:請板主再斟酌是否調整/修改/加以說明對板規規範文字的描述
以免再有其他類似誤會
前述建議與說明,還請板主理解與廣納意見
也謝謝板主多次回覆
如今我理解了板務規範如下:板規規範的是同一項物品不能重複刊載
但我的文章在犯規之後都被立刻刪除
我想再確定的是,是否這樣仍然算是「有po過」
所以我本文內容所有的東西都不能再次po文?
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是否有再次po原文的權利,而不被視為重複po文
我誠心的希望不要再觸犯任何板規
謝謝。
: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 板主您好,
: : 是的。我是以為板規指的同品項是指類別(沒錯我以為板規的規範更嚴格)
: : 而不是同樣的商品(一本書),才會不斷觸犯您所執行的板規
: : 我想應該不會有使用者這麼故意的明知故犯 無視板規 擺明了要增加板主負擔亂po文
: : 因為po的文也需要時間 而不是言之無物的廢文
: : 確實是因為板規及板主執行尚有未盡之處
: : 以本例來說 我在對板規有不同的解讀之下 於初犯時仍未得了解板主之原意
: : 再po文時由於之前的文章都被刪掉了(我知道精華區有備份 但已無法使用原文改寫編輯)
: : 而造成板主認定再次觸犯板規 實屬無心之過 還望板主體察
: : 多番來信溝通 著實打擾了
: : 寫這麼多信之用意不在要求撤回判決,我相當尊重也了解板主處理辛勞
: : 而是期盼管理者能再次斟酌規範之表達與執行之解釋
: : 這也是一個使用者對本板的用心
: : 希望這點小小的建言能傳達給管理者
: : 最後再次感謝板主的回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34.194
> -------------------------------------------------------------------------- <
作者: 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
時間: Wed Mar 6 14:28:56 2013
你好:
若因違規刪文就連新增品項都不能貼就太嚴格了!
張貼交易文有新增品項及曾張貼過之品項時,違規的是張貼過的品項
新增的品項則是沒有違規,也刪文後新增的品項沒有交易文紀錄
所以在這部份只要不是過去張貼過的品項,就可以張貼
依你的個案為
1/ 8 張貼交易文共5本書籍
2/25 張貼的交易文內含有 1/8張貼過的書籍 →同品項重覆po判定違規水桶
3/ 5 張貼的文章內仍含有 1/8張貼過的書籍 →同品項重覆po判定違規水桶
2/25 & 3/5 兩篇的違規都是因為與1/8重覆張貼,並不是3/5的交易文與2/25重覆的緣故~
但我仍不明白你對板規文字敘述的建議,
這部份可能請你直接提出要需更改的地方及應更改為何種文字敘述
若是比現行版本更為直白會與S板主討論修訂。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 引述《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之銘言:
: : 你好:
: : ㄟ兜...
: : 若以你看了版規後認知的板規是更嚴格哪種類別,怎麼還會繼續PO文 囧rz
: : 而你有誤解成更嚴格的版規情況下
: : 還是能知道"不能重覆PO",我想板規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 因為我原本的文章迅速被刪除了
: 我認為應該有再次po文的機會
: (第一次初犯以為是因為同品項沒有編輯文章而另po文才被刪除
: 既然被刪除之後我以為只要在原篇做編輯就可以再發文,
: 但在第二次要編輯原文時原文已經不見,故重新po文
: 我以為應該擁有再次po文的機會)
: : 板上違規處理方式在板規內也有規定
: : 另外我個人板務處理還有以下方式提供作為查詢
: : 1.在標題處註明違規事項 (ex:交易文違規)
: : 2.水桶理由因系統有字數限制,故在字數內告知違規次數及導往精華區查閱違規紀錄
: : 2.精華區內除了收錄違規文章外,也加註更詳細的違規事項
: : (ex:交易文違規-同品項重覆po)
: : 在板務處理上也已經提供公開化查詢,應該沒有疏失的地方
: 板主您好
: 我不是要追究您是否有疏失,我在信中從來沒有指陳板主判決疏失或程序有問題
: 尤其我對板主之「個人板務處理」、「板務違規處理方式」也沒有異議與質疑之處
: 如前信件所述 我相當尊重板主處理板務
: 只是既然有這樣透明提供溝通的機制
: 我認為應該可以把使用者的理解狀況可能與管理者不同的地方提出來做反應
: 也是希望板主群能參考 讓本板更臻完善
: 前開信件業已提及我的目的並非申述處置、不服判決
: 從本次信件一開端之目的從來也不是質疑板主處置欲平反之
: 而是想詢問釐清我觸犯的是哪個規定 是否有理解落差之處
: 經幾次信件討論後,認為本案例或可供板主考量狀況
: 我認為的未盡之處便是針對此項,於是信末是對板務提出建言
: 我提出來討論的不是板主處理板務的程序(如您回覆的幾點)
: 因此完全沒有為所受的處置辯駁,並尊重板務處置。
: 原信件除了建言之外,想問清楚的也是如何能避免觸犯規定
: 我想建議的是:請板主再斟酌是否調整/修改/加以說明對板規規範文字的描述
: 以免再有其他類似誤會
: 前述建議與說明,還請板主理解與廣納意見
: 也謝謝板主多次回覆
: 如今我理解了板務規範如下:板規規範的是同一項物品不能重複刊載
: 但我的文章在犯規之後都被立刻刪除
: 我想再確定的是,是否這樣仍然算是「有po過」
: 所以我本文內容所有的東西都不能再次po文?
: 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是否有再次po原文的權利,而不被視為重複po文
: 我誠心的希望不要再觸犯任何板規
: 謝謝。
--
@ 板務信件專用簽名檔
板務相關信件基本視為公開信件,會依板務處理情況備份至精華區,供板主群做意見參考
若你的來信若為不願公開之私人信件請事先說明,但本人沒有義務回私人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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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9.2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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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reaz ()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二犯滿14天)
時間: Wed Mar 20 16:04:28 2013
板主您好,
依規定二犯後來信說明,已經滿14天,煩請板主提前解禁。
以下是我列出的建議修改部分,請參考,謝謝。
1.交易文同一品項只能po一次,不能砍掉後又重po,需更改價格條件請至原文修改
eg.
[交易] 雜物出清
筆記本 10元
鉛筆 10元
橡皮擦 10元
第二次要再po文,如果前三項沒賣掉,重新po文時本三項不得再列入,此視為重po
eg.
[交易] 文具雜物出清
公仔 80元
鑰匙圈 50元
零錢包 30元
筆記本 10元-->視為同品項重po,不得列入
鉛筆 10元-->視為同品項重po,不得列入
(建議把原文事件修改掉,像我當初就以為"書"是同一事件,以為只要po過書,
以後都不能po,這是我初犯後誤會的,並建議增加範例)
2. 交易文三天限一篇
同意思,雖然三天後可再發表交易文,但前面已經po過的仍不得重po
三天後再重po視為違反第一款之規定
eg.
[交易] 東區雅房出租
三天後可再po交易文如 [交易] 搬家雜物出清
但不得將 [交易] 東區雅房出租 再po一次,此視為重po
(這點宜說明清楚,我翻了判例一下好像也有板友因此誤觸規定)
3. 建議規定盡量列點,一條一條、一項一項說明,寫清楚
不要在同一個條目段落內牽連一個以上的說明,這樣真的有些難懂。
這點可以請邏輯比較清楚的板友幫忙草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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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4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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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nuts8566 (~請勿只動口卻不願負責~)
標題: Re: 交易違規文-提醒解除禁言(二犯滿14天)
時間: Wed Mar 20 23:19:29 2013
你好:
收到你的提醒信了~
禁言限制已解除,最晚至使用者重新上站後生效。
請往後務必先詳閱版規再發文,以免再次違規。
※ 引述《Rreaz ()》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依規定二犯後來信說明,已經滿14天,煩請板主提前解禁。
: 以下是我列出的建議修改部分,請參考,謝謝。
: 1.交易文同一品項只能po一次,不能砍掉後又重po,需更改價格條件請至原文修改
: eg.
: [交易] 雜物出清
: 筆記本 10元
: 鉛筆 10元
: 橡皮擦 10元
: 第二次要再po文,如果前三項沒賣掉,重新po文時本三項不得再列入,此視為重po
: eg.
: [交易] 文具雜物出清
: 公仔 80元
: 鑰匙圈 50元
: 零錢包 30元
: 筆記本 10元-->視為同品項重po,不得列入
: 鉛筆 10元-->視為同品項重po,不得列入
: (建議把原文事件修改掉,像我當初就以為"書"是同一事件,以為只要po過書,
: 以後都不能po,這是我初犯後誤會的,並建議增加範例)
因板上交易文不只交易物品類,也有其他事件類的交易(ex:代買/徵才/租屋...等)
這部份會請S板主 修改為 "同一品項/事件"將兩詞做區隔
: 2. 交易文三天限一篇
: 同意思,雖然三天後可再發表交易文,但前面已經po過的仍不得重po
: 三天後再重po視為違反第一款之規定
: eg.
: [交易] 東區雅房出租
: 三天後可再po交易文如 [交易] 搬家雜物出清
: 但不得將 [交易] 東區雅房出租 再po一次,此視為重po
: (這點宜說明清楚,我翻了判例一下好像也有板友因此誤觸規定)
這邊你可能有誤解,除了不能重覆張貼外
交易文三天內只能張貼一篇,不同品項的交易文也需間隔三天才能張貼
也就是你所舉例的情況為同時違反交易文內的"重覆張貼及三天限一篇"兩大規定
: 3. 建議規定盡量列點,一條一條、一項一項說明,寫清楚
: 不要在同一個條目段落內牽連一個以上的說明,這樣真的有些難懂。
: 這點可以請邏輯比較清楚的板友幫忙草擬。
這部份並非互相牽連,而是關於交易文三大規定須同時遵守
1.不能重覆張貼
2.三天限一篇
3.限定台南交易 或 台南特有物品
所以板規交易文相關規定內有再次總結
以上三點均須同時遵守
最多三天發一次交易文 且 內容都不得與之前發過的品項事件相同
最後感謝你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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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相關信件基本視為公開信件,會依板務處理情況備份至精華區,供板主群做意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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