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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好,因只能用手機上PTT,所以找不到違規項目的詳細內容25-5為何,可以麻煩您撥空 再次告知內容嗎?感謝您。 ps:我知道三天只能一篇且不能重複物品,但因我無法修改內容,所以用推文,是否是因為這樣呢?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30.22.85 > -------------------------------------------------------------------------- < 作者: peanuts8566 (Rycbar1.2.3! ) 標題: Re: 板主好 時間: Wed Jun 26 15:31:52 2013 你好: 以下節錄交易相關規定 1. [交易] 凡是有涉及金錢的類別 請使用本標題 例如: 買賣二手物品 找工作或員工 租屋 合購 代買 等等 a. 不可重覆PO 同一品項/事件前前後後只能PO一次 不能砍掉又重PO 被系統自動清除也同樣不能重新PO 更改條件價格者請修改原文 勿手動置底 b. 三天限一篇 交易文三天限一篇 無論是自行刪文或板主/系統刪文仍以該篇文章計日 若有多樣商品請合併在同一篇發表 而同一連結賣場的物品視為同一品項 不能今天從相簿/賣場中挑其中一樣來PO 下次再換一樣來PO 結果都是同一個賣場在曝光 c. 台南限定 交易文限定台南面交 或是只有台南才有的產品 請標明交易地點 以得知是否為台南之交易 以上三點均須同時遵守 最多三天發一次交易文 且 內容都不得與之前發過的品項事件相同 ※ 引述《redphoebe (W)》之銘言: : 板主好,因只能用手機上PTT,所以找不到違規項目的詳細內容25-5為何,可以麻煩您撥空 : 再次告知內容嗎?感謝您。 : ps:我知道三天只能一篇且不能重複物品,但因我無法修改內容,所以用推文,是否是因為這樣呢? -- @ 板務信件專用簽名檔 板務相關信件基本視為公開信件,會依板務處理情況備份至精華區,供板主群做意見參考 若你的來信若為不願公開之私人信件請事先說明,但本人沒有義務回私人信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0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