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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PO林奕含父母聲明恐觸法?社會局:限期改善 2017年04月28日 風傳媒 知名女作家林奕含在家輕生死亡,出版社游擊文化在今(28)日在臉書專業上貼出林女父 母的聲明稿,卻可能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禁止揭露被害人姓名的規定,可以開 罰6萬到60萬元罰鍰,社會局已經去電要求出版社下架聲明。 社會局表示,該聲明已經揭露被害人姓名,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宣傳品 、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 辨別身分之資訊。違反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罰鍰 ,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截至4月28日下午2時50分,游擊文化粉絲頁仍未下架該篇貼文,也沒有給出任何回應。 新聞 http://www.storm.mg/article/2580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15.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93365629.A.144.html ※ 編輯: jiern (223.138.215.38), 04/28/2017 15:48:32
deugene05: 記者整天在公佈 怎不敢管04/28 15:51
mdptt: 台南點在哪?04/28 15:54
新聞中提到社會局 是台南社會局 ※ 編輯: jiern (223.138.215.38), 04/28/2017 15:55:55
jeff0811: 這案件有進入司法程序嗎? 04/28 15:56
jeff0811: 社會局是在湊什麼熱鬧?04/28 15:57
s92090: 社會局出來刷存在感04/28 15:58
wuwinkan: 87分的社會局 04/28 16:02
chocoball: 社會局哪跟筋不對 刷存在感? 04/28 16:04
bartwang: 這件事我看不太懂,但社會局開罰做甚麼?? 04/28 16:13
F104: 父母也是不得以的,不公開真相的話,狼師還在爽!大家悲憤沒04/28 16:22
F104: 錯,但,讓正義伸張的行動在哪?04/28 16:22
opheius: 突然覺得台灣社會好需要蝙蝠俠 04/28 16:25
oldzen: 台南市政府腦子是有洞是不是,家屬自己講的也不行,果然04/28 16:29
oldzen: 是保護加害人的政府04/28 16:29
leonian: 台南市府從上到下走鐘的很嚴重04/28 16:31
emmaa: 身為有女兒的父母,想知道是哪個老師?04/28 16:32
tofly: 這社會局有毛病..... 他知道這一條的立法目的嗎??04/28 16:34
lostmind: 被害人都死了,社會局是要保護什麼?04/28 16:34
wennai: 保護加害人的政府+1,真的對台南市政府越來越失望04/28 16:36
dxdy: 真無聊04/28 16:39
kkwwayne: .........04/28 16:40
mizuhara: 孩子,社會局沿用的法律是中央政府訂定,法務部頒佈實行 04/28 16:41
mizuhara: 關台南市政府屁事啊??www 04/28 16:41
mizuhara: 難不成你們要台南市政府像南投縣縣長一樣說"老子不爽遵04/28 16:42
mizuhara: 守一例一休啦!!"一樣嗎??04/28 16:42
jiern: 兄台 這麼說就不太正確 勞基法也是立院制定 政府頒布實施 04/28 16:43
jiern: 可台南捉違反勞基法效率有這麼明快嗎?04/28 16:43
hyde711034: 看來是打電話給社會局串門子的時候了04/28 16:43
iam0718: 要護航當然有一百種理由 這時候可能就裝墊墊了 04/28 16:43
mizuhara: 要抓違反勞基法需要有人提供線索或報案,不然台南市幅員 04/28 16:44
mizuhara: 那麼遼闊,啥線索都沒有是要去抓什麼違規?? 04/28 16:44
mizuhara: 而這件事是媒體捅出來之後,社會局就依法辦理。否則到時04/28 16:45
mizuhara: 又被人扣個"你們就裝死不執法"的帽子,誰得??04/28 16:46
yychuan: 神經病嗎 04/28 16:46
mizuhara: 勞工局人員有辦法徹查全台南市所有大中小企業嗎??04/28 16:47
jiern: 什麼都要人檢舉才能做?04/28 16:47
jiern: 先去看看南科管理局如何主動稽查南科廠商有無違反勞基法 再04/28 16:47
jiern: 來談沒人檢舉如何捉04/28 16:47
mizuhara: 再重覆一次,要罵政府罵法律規定什麼的都可以,那是言論04/28 16:47
mizuhara: 自由保障的範疇,但矛頭要指對方向,別看到黑影就開槍04/28 16:48
bullce: 市政府難得主動且動作迅速 XDDD04/28 16:49
mizuhara: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勞工局可以在毫無線報或資料線索的狀況04/28 16:49
jeff0811: 勞工權益的事市政府都沒這麼快+104/28 16:50
mizuhara: 下,隨便找間企業說"你們有違反勞基法之嫌,本單位依法 04/28 16:50
mizuhara: 進行偵察"這樣??台灣是鬼島沒錯,但並不是對岸好嗎? 04/28 16:51
mizuhara: 就算警察也得接獲報案後,才有資格展開調查行動。原來勞04/28 16:51
mizuhara: 工局比警察還更有權力這樣??在下實大開眼界www04/28 16:52
jiern: 你不懂 我可以解釋 主管機關本來就有權利去突擊相關業者 04/28 16:53
jiern: 檢查主管機關所負責業務稽查 誰告訴你要檢舉才能查04/28 16:53
jiern: 各縣市包括六都每年都有訂抽樣檢查勞檢廠商家數04/28 16:54
jiern: http://i.imgur.com/9hTHeha.jpg 04/28 16:55
jiern: http://i.imgur.com/nS3nJlY.jpg 04/28 16:55
gypao: 年輕過世已經夠哀傷了,還在那邊扯勞檢,你贏了,真的贏了 04/28 16:58
gypao: ,我實在服了你04/28 16:58
推文在上面寫很清楚 硬要斷章取義扣帽子 你做人講話 除了會消費死人還會什麼?
mizuhara: 所以台南市突擊檢查率超過100%,比台北市還高也得挨罵?04/28 16:59
KarlMarx: po在PTT的勞工文隔天勞工局就發文要查阿,結果鄉民只會 04/28 17:00
mizuhara: 我的主張說得很清楚,要開槍請指對標靶。這條法律是立法04/28 17:00
KarlMarx: 說爆了才要查哈哈。04/28 17:00
mizuhara: 院訂的,是全國通用的,把"台南市政府"講成一個保護加害04/28 17:00
mizuhara: 人的政府,恕我無法茍同。04/28 17:01
jiern: 我這樣解釋你懂了嗎 主管機關有權利突擊檢查04/28 17:01
jiern: 還有北市光前年罰款約8千萬 讓北市慣老闆不敢再"假肖"04/28 17:01
※ 編輯: jiern (223.138.215.36), 04/28/2017 17:03:56
mizuhara: 然而台北市突檢達成率僅90%,比台南市還低,作何解釋?? 04/28 17:02
mizuhara: 台南市政府執行不力的話,麻煩告訴我台北市政府叫什麼? 04/28 17:02
gypao: m大,他只是想罵罵台南市政府的人,這也不一天,二天的事 04/28 17:04
gypao: 情,你就讓讓他吧,或許他這樣覺得快樂,你也算做一件好事 04/28 17:04
gypao: 還加在越來越多台南版的鄉民看清楚 04/28 17:05
qq204: 社會局到底有啥用處?? 04/28 17:05
puorg: 公道自在人心啦,社會局這種作法我深綠的也不爽啦 04/28 17:08
gypao: 不用在那邊深綠、深藍、深紅啦,社會局引用的是全國適用的04/28 17:09
gypao: 法律04/28 17:09
bug1st: 明明就是在保護狼師…這是什麼社會局…04/28 17:13
shiba9527: 噓台南社會局,動搖國本了嗎?04/28 17:15
shiba9527: 補噓04/28 17:15
shiba9527: 為什麼不能噓04/28 17:15
annliy2000: 廠廠 04/28 17:44
siangwei: 可憐 04/28 17:47
cloudccw: 這樣也要歪樓到勞工局…… 04/28 17:52
jiern: 嗯 竟然歪樓 舉什麼一例一休不執法 當台南市政府一向對各 04/28 18:03
jiern: 項執法均有高效率的地方政府 04/28 18:04
cargolux: 垃圾南市府 04/28 18:07
chiaamay: 87市府 04/28 18:28
iamcnc: 等一下 你是說我不能說孫文幹過的蘿莉的名字?還是說日本 04/28 18:33
iamcnc: 人沒關係?04/28 18:33
iamcnc: 我也不能說到陳進興??? 04/28 18:34
iamcnc: 這樣所有提到白小姐名字的媒體都犯法? 04/28 18:35
iamcnc: 白小姐也是高二耶 現在哪一個媒體有自律的 04/28 18:38
iamcnc: 社會局如果能證明被害屬實 開罰六十萬他爸也會出啦 不能 04/28 18:55
iamcnc: 證實難道要告他爸對以死之人公然侮辱還是毀謗? 04/28 18:55
idlechild: 保護補教名師 04/28 19:01
hoil3028: 公務人員的嘴臉 04/28 19:13
bluexox: 垃圾賴04/28 19:15
sunshinecan: 不解社會局出於甚麼動機這樣做 於法有爭議且不合情理04/28 19:45
mra2284: 請問大腦組成是用水泥灌漿的嗎04/28 20:00
chmissc: 無言04/28 20:28
kiwi1980: 社會局為何不主動邀相關單位約談補教師調查事實?04/28 20:35
noguchizhou: 不懂社會局……04/28 21:07
kg1008: 社會局是在靠北什麼!有種去查是哪個補教名師啊! 04/28 21:30
kbten: 呵呵,想蓋? 04/28 21:43
dfgtyu0000: 勞工權益的事市政府都沒這麼快+1 04/28 21:45
dss: 廠廠 果然勞檢率破百是給粉粉們高潮用的 怎不順便題別人定的 04/28 21:48
dss: 目標數量是南市的兩倍之多 ^^ 目標定少少 效率好灌水 04/28 21:50
Avril1975: 打1999抗議 04/28 22:08
抗議沒用 這事又不是1999可以管 要依性侵害防止法規定走 也要有被害人報案或相關單位已通報性侵案 結果社會局先要求 不得公佈被害者名字否則罰款... 而到現在性侵沒報案或通報 家長po文指出子女是受到委屈而死 應該夠傷心 結果社會局拿尚未符合要件的法令 來要 求不得公佈姓名 當事人已經自殺 家長不在乎面子問題 社會局第一時間搞這一套 除了拉低主子聲望外 對事件本身或被害者家屬而言有什麼幫助? ※ 編輯: jiern (223.139.212.137), 04/28/2017 22:21:52
YiYaochAng: 陳星星老師有認識台南大官吧 04/28 22:56
howrose: 台南社會局刷存在感? 04/28 23:10
sming0611: 這事社會局不一定站的住腳 04/28 23:32
bobsun: 被害人不可以公佈 有很大問題嗎 加害人可以公佈啊 04/28 23:47
ali18: 出版社不錯,不隨便回應這種無聊新聞 04/29 00:12
jiern: 出版社下午發文強調 受作家父母所託,代為轉貼該聲明 04/29 00:23
yukio226: 陳老師這麼硬? 04/29 00:29
Daehunny: 被害人已死,被害人遺族自己公佈,觸什麼法啦.. 04/29 01:05
IPSN: 法條要是沒說誰可以公佈的話 社會局也沒說錯啊 04/29 01:35
社會局依性侵害法流程處理這件事 問題要有人報案或通報才能依性侵害法進行 且依規定 直轄市知悉或接獲性侵案 要在24小時內進行處理 已經二天 教育局有去家長所指控的補習班做了解查訪? 沒有呀 警政單位接獲報案通報了沒? 也沒有
katykuo: https://youtu.be/UPCeQODvVZ804/29 03:59
※ 編輯: jiern (223.141.128.39), 04/29/2017 11: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