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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2007.02.15 04:03 am 春節期間2月17日至25日,北市公有路邊停車場均停止收費, 少數路外停車場仍維持收費,而陽明山花季期間僅開放立體停車場且費率調漲, 民眾要特別留意。 停管處表示,路外停車場(包括立體、地下、機械及士林臨時市場平面停車場), 與委託民間經營的78處平面停車場 (如陽明山停車場、故宮平面停車場、關渡宮平面停車場),春節期間照常收費。 配合果菜批發市場作息,環南市場地下停車場、萬板橋下停車場、 華中橋堤外停車場、西藏路(艋舺大道至環河南路2段) 與環河南路(艋舺大道—西藏路)路邊格位, 除夕當天收費,18至22日停止收費,23日起再恢復收費。 木柵動物園周邊停車場(含捷運橋下、堤外停車場及新光路2段路邊格位 及zoo mall後方巷道格位),除夕當天停止收費外,其餘時間照常收費。 花季期間從20日至3月25日,花鐘停車場不對外開放停車; 陽明山第二停車場,假日(含春節期間)僅供大客車停放及公車調度使用, 非假日供小型車及大客車停放使用。 陽明山立體停車場維持小型車及機車24小時停放使用。 小型車費率從每小時30元調漲為60元,機車維持每次20元。 停管處並將在春節期間放寬停車單繳費期限, 春節前2月1日至14日所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截止期限一律延至3月1日; 2月15日至2月25日所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繳費截止延至3月6日止。 長達9天的春節假期,依往例不提供繳交酒後駕車違規罰鍰, 領回代保管車輛服務,民眾必須於上班日(26日), 結清罰鍰及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後方能領回車輛。 換句話說,春節前若不領回車輛,將得多繳1800元的保管費。 至於違規交通罰單應到案日期為本月17日至25日者, 可展延至26日至裁決所到案,以原罰鍰金額處理。 【2007/02/15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730454.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