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2007.02.15 04:03 am
春節期間2月17日至25日,北市公有路邊停車場均停止收費,
少數路外停車場仍維持收費,而陽明山花季期間僅開放立體停車場且費率調漲,
民眾要特別留意。
停管處表示,路外停車場(包括立體、地下、機械及士林臨時市場平面停車場),
與委託民間經營的78處平面停車場
(如陽明山停車場、故宮平面停車場、關渡宮平面停車場),春節期間照常收費。
配合果菜批發市場作息,環南市場地下停車場、萬板橋下停車場、
華中橋堤外停車場、西藏路(艋舺大道至環河南路2段)
與環河南路(艋舺大道—西藏路)路邊格位,
除夕當天收費,18至22日停止收費,23日起再恢復收費。
木柵動物園周邊停車場(含捷運橋下、堤外停車場及新光路2段路邊格位
及zoo mall後方巷道格位),除夕當天停止收費外,其餘時間照常收費。
花季期間從20日至3月25日,花鐘停車場不對外開放停車;
陽明山第二停車場,假日(含春節期間)僅供大客車停放及公車調度使用,
非假日供小型車及大客車停放使用。
陽明山立體停車場維持小型車及機車24小時停放使用。
小型車費率從每小時30元調漲為60元,機車維持每次20元。
停管處並將在春節期間放寬停車單繳費期限,
春節前2月1日至14日所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截止期限一律延至3月1日;
2月15日至2月25日所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繳費截止延至3月6日止。
長達9天的春節假期,依往例不提供繳交酒後駕車違規罰鍰,
領回代保管車輛服務,民眾必須於上班日(26日),
結清罰鍰及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後方能領回車輛。
換句話說,春節前若不領回車輛,將得多繳1800元的保管費。
至於違規交通罰單應到案日期為本月17日至25日者,
可展延至26日至裁決所到案,以原罰鍰金額處理。
【2007/02/15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7304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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