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無預警被版主刪文加水桶,只好用其他帳號上來回應。
:
: 9/12那天我PO了兩篇蘭嶼遊記合計22頁篇幅,
:
: 完全符合板規2-4 [食記]、[遊記]
: 3. [食記]及[遊記],每人每日合計限2篇。
: 5. [遊記]請記載旅遊日期、區域或景點名稱、開放時間、交通工具;
: 同一次行程之[遊記],請合併於1篇發文,每超過15頁可多發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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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為什麼被版主以洗板之名刪文加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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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道說第一篇文章一定要斷在第15頁,下一篇7頁,才不算洗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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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認文章內容充實,對於各景點除了提供個人照片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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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會查詢網路資料確認介紹內容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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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來台東版是希望給想去蘭嶼的人一點參考,並且讓更多人認識蘭嶼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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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這樣以洗版之名刪文加水桶實在很無言。
:
: 第二篇遊記我不會再重PO,更不會再花時間把它併進第一篇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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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版主檢討自己判決的問題,是否抑止版友分享/討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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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發文符合版規,並無違規。
是我適用板規錯誤,誤判、誤刪,並錯誤將原PO禁言3日(9/12 21:09至9/15 20:04)。
我對執行版規有誤,及造成原PO權益、心情受影響,向原PO道歉,請原PO海涵。
為免佔用版面,本文不在版上另行公告,但會PO在置底公告文中。
關於後續處理方式,
誤判部分,已解除水桶。
誤刪部分,尊重原PO意願,未獲通知前,暫不代為重新轉文到版上。
另外,
版規"每超過15頁可多發1篇",可能造成解釋上有所不同,將修改得更加明確。
也將修正執行禁言之方式,避免再次錯誤禁言。